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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见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就是从心到手”,没错,这句话适用于任何人,就像本书一样适用于所有人。本书的作者借用律师这一令人瞩目的职业,将他的数年精彩辉煌的律师职业经历、技能、方法不仅仅告诉律师,而是所有人。他给所有律师、所有需要律师的人提出了一名真正的律师一定要经历的路――条与人交往和自我塑造之路(谁能因为缺少这两点而取得成功呢?)。如何安排好您的路线重要,而掌握原则、注意细节更重要,或许您还没有意识到细节的重要性,或者虽然意识到了但并没有真正地让它从心到手。因此,这本书不仅仅为律师提出了改变的方法和标准,而且为所有希望成为自己所从事的领域中的佼佼者奉献了“不专属律师的252条箴言”,让这些箴言和您一起发出共鸣,现在就动手亲自改变您的生活吧! -
在路上
《在路上·从律师助理到成功执业(3):公司法务有前途》:这不是一本刻意高调的励志图书,它只是一位比你先上路的年轻律师真诚而生动的行路体验,讲述真实的成长环境讲述真实的成长领悟。《在路上·从律师助理到成功执业(3):公司法务有前途》:三部曲完美收官之作,当当网年度法律畅销图书,最真诚的律师成长心路。 -
蜕变
本书内容丰富全面,涉及大量律师职业生活中的细节,包括:如何准确理解上司的工作指令;如何与办公室中脾气秉性各异的人相处;如何合理地向客户收费;如何掌握社交场合中的礼仪等等。文字生动形象,适合于所有即将步人职场的年轻人阅读。一般中国读者可通过本书一窥美国律师职业的门径,而对当下越来越多希望毕业后进人国际化律所工作的中国学生来说,本书更是了解国际化律所中律师必备素质的窗口。同时,对于日益重视人才培养的律所来说,本书也是一个较为便捷和生动的培训教材,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
世界上最伟大的律师丹诺辩护实录
《世界上最伟大的律师丹诺辩护实录》是一部传记经典。传主克劳伦斯•丹诺(Clarence Darrow),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辩护律师,19世纪后期、20世纪初的传奇人物,律师界永不褪色的偶像,被称为“20世纪社会正义的代言人”。 丹诺是这样一种律师:他始终不渝地站在弱者的一边,不仅愿意为此放弃大好前途,而且愿意为之押上自己的命运;他尽其所有为穷人提供帮助,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金钱和资本家诱惑不了他,权力的黑暗压不倒他,污辱和陷害战不胜他,社会的愚昧无知也阻挡不了他;他是一个律师,但更是一个启蒙者、传道者,他不只是要打赢一场官司,更是要向大众传播公平、良知、正义、爱等更高的信仰,审判法庭就是他的课堂。 法律的正义决定国家的前途,正是因为有一批像丹诺这样的伟大律师,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变得更美好。 欧文•斯通的这部传记名作,文字流畅、充满激情,刻画了一个具有高尚人格而又可亲可敬的丹诺,把丹诺的故事讲得如此激动人心,作者似乎比丹诺本人还了解丹诺,而这,正是一部优秀的传记作品之魅力所在。 -
割据的逻辑
这本书是一项关于中国法律职业的大型实证研究,作者秉承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生态分析传统,对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各个领域的竞争与规范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社会科学分析。基于作者在2004-2007年间对中国12个省份的250余位法律执业者和国家官员的深入访谈、对中国律师网互动社区的三年参与观察以及大量历史材料收集工作,书中研究表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社会结构是高度割据的,多个法律职业群体占据了这一市场的各个角落,律师业与其他职业之间的管辖权界限十分模糊,而管理律师业的司法行政机关,在同样高度割据的国家管理体系中也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律师在法律服务市场上的地位就显得极不稳固。为了解释这一割据现象,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一个关于定界与交换的空间社会学理论,并将其应用在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五个空间领域:边疆(农村法律服务)、战场(城市基层法律服务)、高端(涉外法律服务)、后院(企业与政府法律服务)、雷区(刑事法律服务)。这不仅是一本法律社会学的学术著作,而且是一次对于我国法律职业发展状况的深度透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值得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及其他相关学科背景的学者、学生和实务人员参考。 -
思维的笔迹(上)
《思维的笔迹(上):律师思维与写作技能》从追问法律职业的现实选择和法律职业新人如何获得安身立命之本的命题入手,以我10多年的真实律师生涯经历、社会热点案例和经验总结为材料,涵括了法律思维、文书文法(语法、句法和词法)、各类文书写作和修订技巧、真实案例、写作技能测试和实务写作进阶训练等内容,以一个法律职业人的眼光,总结了法律思维与写作在实务操作当中的经验、技巧和理论体系。 这是一本讲求实践经验和理论充分结合的书。我非常赞同实用主义法学创始人霍姆斯的观点,“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我相信,市面上已经有一大堆文书范本、模板、指南之类的书籍,读者不缺范本,缺的是范本背后的东西——法律思维和写作技能。与其给初学者提供一大堆不知就里的文书模板和理想化的写作标准,倒不如提供这样一本的经验之谈和真实案例,尽管可能不太成熟甚至有错误,但至少它来源于真实。 书中俯首可拾、启发思考的是智慧的光芒——法律思维。文字不过是思维的外化,唯有思维才是写作的基础和灵魂。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律文书写作研究过于注重外在文字表述形式而忽略内在思维规律,导致理论和实务严重脱节。《思维的笔迹(上):律师思维与写作技能》摒弃纯理论研究,立足于实务操作技能,创新性地提出了法律思维模型——棱椎模型,总结了写作和谐律、写作法则、合同写作的七种武器、文书四段论、诉状七段高手等大量新鲜内容。无论在立意、选材还是写作方法上,《思维的笔迹(上):律师思维与写作技能》都与市面上的同类书籍不相雷同,力图为读者奉献出一场实务技能的思维盛宴。 如果说到《思维的笔迹(上):律师思维与写作技能》最有特色之处,应该就是有趣。正如王小波在他的小说《红拂夜奔〈序〉》里所言:“这本书里将要谈到的是有趣,其实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在我看来,法律文书虽然讲究专业知识、逻辑和严谨,但仍然可以写得美丽动人,生动有趣。只不过,法律文书的美犹如夜空的烟花,偶尔绽放于文书表面,更多的是时候,默默地潜行于文书字里行间,思维深处,轻易难寻其芳踪。那些只懂得将法律文书写得晦涩难懂的律师,拥有的只是一颗“枯燥的灵魂”(狄更斯语)和无趣的工作,这正是法律人的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