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的笔迹(上)
高云
《思维的笔迹(上):律师思维与写作技能》从追问法律职业的现实选择和法律职业新人如何获得安身立命之本的命题入手,以我10多年的真实律师生涯经历、社会热点案例和经验总结为材料,涵括了法律思维、文书文法(语法、句法和词法)、各类文书写作和修订技巧、真实案例、写作技能测试和实务写作进阶训练等内容,以一个法律职业人的眼光,总结了法律思维与写作在实务操作当中的经验、技巧和理论体系。
这是一本讲求实践经验和理论充分结合的书。我非常赞同实用主义法学创始人霍姆斯的观点,“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我相信,市面上已经有一大堆文书范本、模板、指南之类的书籍,读者不缺范本,缺的是范本背后的东西——法律思维和写作技能。与其给初学者提供一大堆不知就里的文书模板和理想化的写作标准,倒不如提供这样一本的经验之谈和真实案例,尽管可能不太成熟甚至有错误,但至少它来源于真实。
书中俯首可拾、启发思考的是智慧的光芒——法律思维。文字不过是思维的外化,唯有思维才是写作的基础和灵魂。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律文书写作研究过于注重外在文字表述形式而忽略内在思维规律,导致理论和实务严重脱节。《思维的笔迹(上):律师思维与写作技能》摒弃纯理论研究,立足于实务操作技能,创新性地提出了法律思维模型——棱椎模型,总结了写作和谐律、写作法则、合同写作的七种武器、文书四段论、诉状七段高手等大量新鲜内容。无论在立意、选材还是写作方法上,《思维的笔迹(上):律师思维与写作技能》都与市面上的同类书籍不相雷同,力图为读者奉献出一场实务技能的思维盛宴。
如果说到《思维的笔迹(上):律师思维与写作技能》最有特色之处,应该就是有趣。正如王小波在他的小说《红拂夜奔〈序〉》里所言:“这本书里将要谈到的是有趣,其实每一本书都应该有趣。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在我看来,法律文书虽然讲究专业知识、逻辑和严谨,但仍然可以写得美丽动人,生动有趣。只不过,法律文书的美犹如夜空的烟花,偶尔绽放于文书表面,更多的是时候,默默地潜行于文书字里行间,思维深处,轻易难寻其芳踪。那些只懂得将法律文书写得晦涩难懂的律师,拥有的只是一颗“枯燥的灵魂”(狄更斯语)和无趣的工作,这正是法律人的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