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
这本书的标题表明,作者的目的是要改造法制,设定一个符合社会变革需要的规范性模式。其基本构思是:使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统合在一定的制度之内,通过缩减中间环节和扩大参与机会的方式,在维护普遍性规范和公共秩充的同时,按照法的固有逻辑去实现人的可变的价值期望。从法制的进化过程来看,这种“回应型法”的出现是具有某种必然性的。他们把社会上存在的法律现象分炻种类型:“压制型法”、“自治型法”以及作为改革方向的“回应型法”。 本书的主张与美国的现实主义法学及庞德(Roscoe Pound)式社会学法学的研究方向基本上是一致的。诺内特和塞尔兹尼克甚至宣称,回应型法才是这些务实派法律理论的真正的纲领。因为它标志着法的进化更高级阶段,是自治型法的继承和发展。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回应型法的既是普遍性的、又是特殊性的;或者说它非常近似于黑格尔所描述的辩证的状态:只有理性的事物才是现实的,只有现实的事物才理理性的。 -
社群主义的说服力
《社群主义的说服力》从美国实用主义传统和它所引发的社会和道德学说写起,认为如今的自由主义者的社会思潮问题深重,已经在共同体的基本生活方面失去了影响力和责任感,因此,需要呼吁一种“社群主义的自由主义”,其目的是重建有秩序的自由,重建个人需求和共同体需求之间更好的平衡,以便它们能够共同繁荣。在令人信服地思考政治和政府时,我们都可以求助于一些方法,不管读者经历如何,《社群主义的说服力》都将提供这种方法。它是针对那些有创见、有修养而又繁忙的公众的。阅读《社群主义的说服力》并不费时。它篇幅不长,却分量不轻。《社群主义的说服力》由美国最杰出的社会理论家之一所著,它以精巧和谦恭的方式,提出了所有的根本理念和原则,这些理念和原则是一个宏大而又多面向的问题之令人满意的解决所必需的,正如作者所言的“面对现代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