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弥儿
[法]让·雅克·卢梭
《爱弥儿,或论教育》,系法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卢梭(1712—1778)的重要著作。此书写于1757年,1762年第一次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出版。此书出版时,轰动了整个法国和西欧一些资产阶级国家,影响巨大。这部书不仅是卢梭论述资产阶级教育的专著,而且是他阐发资产阶级社会政治思想的名著。
继十六、十七世纪荷兰和英国相继发生的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十八世纪的西欧正处于资本主义经济日益发展壮大,封建社会行将崩溃,更为深刻的资产阶级革命即将到来的时期。这种情况在法国表现得尤为明显。当时,法国是一个落后的封建专制国家,路易十四的“朕即国家”这句骄横的名言,就反映了这种专权状况。封建贵族和僧侣们凭借封建王权和神权对第三等级施加沉重的压迫,使整个第三等级其中包括资产阶级完全处于政治上无权的地位。在经济上,封建贵族和僧侣们拥有大量的土地,控制着财政税收大权,残酷剥削和掠夺第三等级,特别是广大工农劳苦大众。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实力日益扩大,使它再也不能容忍那种无权状况了。反对封建压迫,推翻君主专制制度,扫除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成了第三等级的共同要求。卢梭和其他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著作正是反映了这一要求。《爱弥儿》一书则是卢梭通过对他所假设的教育对象爱弥儿的教育,来反对封建教育制度,阐述他的资产阶级教育思想。
卢梭的教育思想是从他的自然哲学观点出发的。按照这种观点,他认为人生来是自由的、平等的;在自然状态下,人人都享受着这一天赋的权利,只是在人类进入文明状态之后,才出现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特权和奴役现象,从而使人失掉了自己的本性。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状况,他主张对儿童进行适应自然发展过程的“自然教育”,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培育资产阶级理性王国的“新人”。在爱弥儿身上,卢梭就倾注了培育这种“新人”的理想。
卢梭的所谓自然教育,就是要服从自然的永恒法则,听任人的身心的自由发展。因此,他认为,这种教育的手段就是生活和实践,让孩子从生活和实践的切身体验中,通过感官的感受去获得他所需要的知识。他主张采用实物教学和直观教学的方法,反对抽象的死啃书本。卢梭提倡的这种自然教育,在当时学校附属于教会、以宗教信条束缚儿童的个性发展的情况下,应该说是具有反封建的革命进步意义的,他所渴求的资产阶级的“个性解放”,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客观上也是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他所主张的实物教学和直观教学的方法,尽管十分简单,然而也有某些借鉴作用。但是,卢梭是一个唯心主义的“自然神论者”,他所主张的从儿童的个人爱好和兴趣出发进行教育的“儿童中心论”,他所片面强调的要让儿童从个人活动中求得知识,轻视对儿童进行系统的人类积累的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都为后来流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实用主义的教育思想开了方便之门。
与自然教育密切相联的,卢梭还主张对儿童进行劳动教育和自由、平等、博爱的教育,使之学会谋生的手段,不去过那种依高官厚禄的寄生生活,不受权贵的奴役,自由自在地享受大自然赋予的权利,人人平等,互助互爱。卢梭认为,只有经过这些教育,才能使儿童的心灵免受封建宗教偏见的扼杀,及早地养成支配自己的自由和体力的能力,保持自然的习惯。待他长到成年时,他就会善于选择一个良好的制度,在没有奴役的情况下,经营一小块土地或一个作坊,谋求自己的幸福。卢梭的这些教育思想,对于当时的封建专制教育和宗教教规无疑是有力的批判,对于启发第三等级特别是资产阶级起来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具有相当大的鼓舞力量。但是,这些教育充其量不过是培养一个自发的小资产者。
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十八世纪的伟大思想家们,也和他们的一切先驱者一样,没有能够超出他们自己的时代所给予他们的限制。”卢梭也是这样,尽管他的教育思想代表着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在当时起过反封建的进步作用,但是由于他所处的时代和他自己的阶级局限性,他不懂得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科学,因而也不懂得自人类划分为阶级以来,教育始终是带有阶级性的,是为一定的阶级服务的工具。正因如此,他的自然教育理论后来为不少垄断资产阶级教育家所利用,他们把资产阶级教育鼓吹为“超阶级”、“超政治”的东西,为帝国主义欺骗劳动人民效劳。
本书共分五卷。卢梭根据儿童的年龄提出了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进行教育的原则、内容和方法。在第一卷中,着重论述对两岁以前的婴儿如何进行体育教育,使儿童能自然发展。在第二卷中,他认为两岁至十二岁的儿童在智力方面还处于睡眠时期,缺乏思维能力,因此主张对这一时期的儿童进行感官教育。在第三卷中,他认为十二至十五岁的少年由于通过感官的感受,已经具有一些经验,所以主要论述对他们的智育教育。在第四卷中,他认为十五至二十岁的青年开始进入社会,所以主要论述对他们的德育教育。在第五卷中,他认为男女青年由于自然发展的需要,所以主要论述对女子的教育以及男女青年的爱情教育。卢梭提出的按年龄特征分阶段进行教育的思想,在教育史上无疑是个重大的进步。
自由人的教育
原序(节译)
第一卷 婴儿期(0-2岁)
一、教育的意义
二、自然的教育者
三、爱弥儿和他的导师
四、教育的开始
五、生命力的表达
六、语言的开始
第二卷 儿童期(2-12岁)
一、婴儿期的结束
二、童年的快乐
三、需要的法则
四、消极教育(I):没有道德教育
五、消极教育(Ⅱ):没有知识教育
六、身体训练
七、感觉训练
八、12岁的爱弥儿
第三卷 少年期(12-15岁)
一、童年的第三期
二、爱弥儿的科学研究
三、有用原则
四、鲁宾逊的游戏
五、职业的选择
六、15岁的爱弥儿
第四卷 青年期(15-20岁)
一、16岁的爱弥儿
二、18岁的爱弥儿:博爱的年龄
三、20岁的爱弥儿:爱的年龄
第五卷 婚姻
一、青年的最后阶段
二、女子的教育
三、10岁之前的女子教育
四、10岁以后的教育
五、苏菲
六、爱弥儿和苏菲
七、游历中的爱弥儿
八、爱弥儿和苏菲的婚姻
附录
1.卢梭的童年——摘自《忏悔录》(第一、二部)
2.《波兰政府论·教育章》(1773)
3.茱莉如何教育她的孩子——《新爱洛漪丝》第五卷·第三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