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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下乡
新版序 一本10年前的著作重版,是好事,也是坏事。 对作者也许是好事,意味着北大出版社认为该书还有些商业或其他价值;而如果这个判断不错,那就意味着这本书对今天的中国读者也还有点价值。但这个价值是什么?是书写得好吗?而所谓“写得好”,又是什么意思? 校订之后,我发现,也许重版的主要价值在于,本书各章(有关方法的第十二章除外)集中关注和讨论的中国司法制度的所有问题,在不同程度上或以改变了的方式仍然存在;有的有所改善,有的则更尖锐了;并且不限于基层法院,甚至不限于中国的中西部或农村地区;当年研究问题的基本思路,以中国问题和经验为基础的分析和理论追求,至今或许仍然前沿,特别是面对概念法学和教义法学的泛滥;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本书中展现的对中国问题和中国学术的关注甚至变得更为急迫了。这本曾引发很多讨论和争议的书,因为不合时宜,才没过时,甚或更有针对性了。 对于一般所谓以学术安身立命的人,这好像是一个成功,一种安慰;但由于任何文本——包括文学文本——的意义从来是社会需求构成的,对一个希望以学术研究来参与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人来说,这其实是一个失败,一个悲剧。我渴望速朽。毕竞10年了,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包括10年来的司法改革,中国基层的司法还是有了不少变化。10年间我也曾写过其他一些文字,触及了这些变化和问题。①概括说来,大致有: 1.中国基层司法,特别是在农村,变得更为重要了。由于包括立法和司法自身在内的多种社会原因,目前中国处于社会矛盾的多发期和凸显期,人们诉诸司法解决纠纷更多了;人们对司法的期待高了,但失落感也更多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令纠纷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社会流动性的增加,人们交往的对象更多变化和更为多样,纠纷增加了;由于人际关系的变化,即使在农村,调解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也明显下降;即使农村的案件类型也变得不再那么简单了,特别是在东部沿海地区,纠纷中有了更多城市生活的因素;即使在偏远的农村,离婚案也更多由女性提出;因车辆、机器、电器引发的各种人身伤害已经完全改变了侵权纠纷的类型;涉诉上访的问题变得很突出。 -
割据的逻辑
这本书是一项关于中国法律职业的大型实证研究,作者秉承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生态分析传统,对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各个领域的竞争与规范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社会科学分析。基于作者在2004-2007年间对中国12个省份的250余位法律执业者和国家官员的深入访谈、对中国律师网互动社区的三年参与观察以及大量历史材料收集工作,书中研究表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社会结构是高度割据的,多个法律职业群体占据了这一市场的各个角落,律师业与其他职业之间的管辖权界限十分模糊,而管理律师业的司法行政机关,在同样高度割据的国家管理体系中也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律师在法律服务市场上的地位就显得极不稳固。为了解释这一割据现象,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一个关于定界与交换的空间社会学理论,并将其应用在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五个空间领域:边疆(农村法律服务)、战场(城市基层法律服务)、高端(涉外法律服务)、后院(企业与政府法律服务)、雷区(刑事法律服务)。这不仅是一本法律社会学的学术著作,而且是一次对于我国法律职业发展状况的深度透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值得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及其他相关学科背景的学者、学生和实务人员参考。 -
法制与治理
本书就是这种时代遗忘症的一个见证,尽管它在自觉不自觉中与这种遗忘做斗争。当人们已经习惯于不假思索地使用“社会转型”这相概念时,作者在本书中一直坚持使用“国家转型”这个概念,因为没有国家转型实际上就不可能出现社会转型,或者说社会转型没有特别的意义。不过,无论是使用“国家转型”还是“社会转型”,都是放在“国家与社会”这个理论框架下来讨论的。在今天,“国家转型”与“社会转型”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之所以显得如此重要和迫切,就在于我们如何在理论上看待“国家与社会”。 在本书中,“公共领域”被理解为一个相互妥协、相互交涉的领域,由此成为一个没有公共性的技术领域,一个纯粹的程序性领域。国家转型由此被理解为各种社会力量在这个程序性领域中相互妥协和交涉的过程,其中所涉及的“革命”也同样被理解为一种程序性技术。 -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主要对一下4个方面进行的介绍:文明和社会控制、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任务、价值问题。 -
事故共和国
2001年哈佛大学出版社托马斯·威尔逊奖 2005年美国法律与社会学会詹姆斯·赫斯特奖 2005年美国法律史协会威廉·克罗维尔基金会奖 约翰·维特对美国工业化时代的描绘既细致入微,又视野恢宏。这一历史学佳作不仅仅讲述了工人赔偿的兴起,——它是迄今为止最伟大的社会改革之一。维特还生动地重现了19世纪晚期工业世界的社会图景:令人震惊的工人伤亡率、工人的互助保险协会、大规模的移民潮、泰勒主义管理的兴起、重塑自由劳动理念的斗争、欧洲的社会工程与美国的反国家主义和个人主义的遭遇、进步时代劳动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基于这些材料,维特阐明:法律参与创造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他的分析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展示出美国法律改革中诱人的可能性与不变的局限性。本书注定将成为法律社会史的经典。 ——彼得·舒克(Peter H. Schuck),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著有《美国多样性:政府保持安全距离》 1940年,威拉德·赫斯特与劳埃德·加里森发表了关于威斯康星州工伤以及法律救济的论著,开启了美国现代的法律与社会研究。两代人以后,维特的《事故共和国》标志着这一研究领域的完全成熟。维特灵巧地整合了侵权法理论的法律分析、工业事故的历史、国家治理的新政治经济理论,表明了世纪之交有关工作、工伤、风险、补偿和规制的斗争如何塑造了我们的现代世界。精微、全面的跨学科之作,《事故共和国》正是赫斯特与加里森心中完美的法律史研究。 ——威廉·诺瓦克(William Novak),芝加哥大学历史系,著有《人民的福利:19世纪美国的法律与规制》作者。 《事故共和国》谈的是工人补偿的起源,可能是该领域最好的著作。但它的主题更为宽泛。本书还涉及了风险与工业资本主义的关系,谈到了手指是值30还是60美元,触及了苦痛的政治表述,亦即苦痛如何被衡量、被商品化、被表达、被压制……这是一部法律史佳作,将会在未来的岁月中赢得学者们的认同。 ——克里斯多夫·卡普佐拉(Christopher Capozzola),麻省理工学院历史系 -
乡村江湖
此作我前后翻过三遍。初稿的一些浮躁、夸大的地方都已经过修改,结果是一本好书:题目新鲜、重要;材料比较难得而又相当丰富;分析比较平稳、多面。这是一本开创性的学术专著。 黄宗智(国际著名学者,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这是一篇相当优秀的博士论文。选题就很出色,切入点很小,但关注的社会问题和理论论题都颇大。作者有足够的学术训练,对相关理论和文献娴熟在心,关注理论,却不拘泥于图解理论。作者充分运用了多学科的知识,贴着社会生活去分析,分析细致,也比较深入,思路灵活、流畅。论文有理论意义也有实践意义。 苏力(著名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这是我近几年评审过的最优秀的一部博士论文。作者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其学术旨趣在于理解转型期中国乡村社会,而非单纯与西方“接轨”或“对话”。作者选取了一个重要但被人忽视的问题作为切入口,提供了一个理解乡村社会变迁的新视角,因而具有创新意义。该文资料翔实、结构合理、行文通畅,确实是一部优秀的博士论文。 曹锦清(著名三农问题专家,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这是一本以独特视角研究农村的著作。作者有深入的调研经验和足够的学术敏感,抓住了“乡村混混”这个被学界忽视却十分重要的社会现象,其分析建立在对农村社会透彻把握的基础上。这本著作提出的“乡村混混”问题应当引起社会足够的关注。 李昌平(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河北大学乡村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