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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和明代中后期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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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宫廷典制史(上下)
中国古代宫廷典制,包括宫室建制、内侍机构、仪卫体制、宫廷礼制等各种相关制度,而宫廷典制体系的核心无疑就是一个“礼”字。明朝处于中国帝制时代的后期,其宫廷典制与先前各朝相比,在基本精神一致的前提下,大量地以朝廷礼仪法规的形式制定和颁行。 《明代宫廷典制史》系“明代宫廷史丛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丛书”中份量最大、涉及内容最为庞杂的一部学术论著。它比较全面系统地论述了明宫典制史中的诸多细节,包括登极、册立、祭祀、婚冠礼、教育、修书、军礼和丧葬仪制等,以及与此相关的宴享、乐舞、宫室、宝玺、符牌、仪卫、服饰、车辂等等。并首次将未列入典制记载,实际上已从惯例向典制过渡的宫廷常仪等内容发掘出来,分别加以叙述。同时,书中每一章又包括了这一题目涉及的几乎所有内容,例如宫廷军礼部分不仅包括了亲征、遣将、大阅、奏凯、献俘等内容,还包括了明代后期出现、明末盛行的赐尚方宝剑之制。可以说,囊括了宫廷典制的绝大部分内容。 全书由海峡两岸二十余位知名学者分别执笔,内容绝大部分根据《大明会典》和《明史》的相关部分撰写,所不同的是增加了作者个人的研究成果,而并非史书的简单摘抄。每位作者都是对相关问题有着深入研究的专家,这也决定了本书在今后若干年内,具有难以突破的权威性。 -
明代赋役制度
梁方仲先生的学生黄启臣先生将梁先生的著作重新整理,交由中华书局整体出版。文集之一、二、三,是将分别曾由中华书局、中州古籍出版社、广州人民出版社三家出版的论文集以及一些未刊稿重新编排,确定了三个主题,分别是:明代赋役制度、明清赋税与社会经济、中国社会经济史论,这样的处理较以前单纯以论文集命名的方式更显主题明确。两部名著:《明代粮长制度》、《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收入文集之四、之五。将未刊之梁方仲先生《中国经济史讲义》和《读书札记》整理出来,分别列为文集之六、之七。对难以收入三个主题中的文章,归入之八杂稿中。梁集共八种。 -
小腆纪年附考(上下)
一,本书以一八六一年(清咸豊十一年)原刊本为底本,参校一八七八年(光绪四年)北京龙威阁刊本及一八八六年(光绪十二年)日本中国使馆铅印本。 二,本书记事采用纲目体,目例低纲一格,今仍其旧。其著者论断,改用小字低两格,以清眉目。原刻因尊清空格或另行顶格者,悉改连接。 三,原书避清帝名讳之手,如“颙”作“容”,“玄”作“元”,“胤”作“允”,“弘”作“宏”等;及著者因遵当时功令改易明人指斥满族之字,如“夷”作“彝”或“裔”,“虚”作“卤”,“胡”作“湖”等;旧日敌视少数兄弟民族所用之字,如“回回”作“迥迥”,“罗倮”作“猡猓”等;均为一律更正。 四,原刻于人名、地名、官名、日期等存疑之字,率皆阙文,兹以“口”记号代之;其可订补者,所补字用括号注于阙文之下。其它显然讹误之字句,可据他本及小腆纪傅订正者依此。赤敢决定者,仍予存疑。 五,原书以干支纪日,今悉注阴历日次,并注公元于原纪元之下,以便省览。 -
罪惟录
这是一个王朝的余音,这是一个书生的抵抗。崇祯十七年,甲申之变,明朝大势已去。这一年,一个书生举起了笔。此后经年,江山易色,生灵涂炭。国破家亡,而史不可亡,铁笔如椽,汗青心祭,洋洋百卷,有明二百余年数千人物是非功过,怆然笔底。 《罪惟录》,原名《明书》,为明代史事纪传体史书。《罪惟录》的史料,有作者亲历者,有耳闻于当事人者,亦有采自庄廷鑨《明书》以及明纂国史和实录者,多有清廷官修正史所未录者,于史迹人物,亦有品评臧否,可谓存心之作。 该书写成后,即复壁深藏,秘不示人,冀以免祸。原 稿涂抹殆遍,不可卒读。辛亥革命后,始见于世,藏于吴兴刘氏嘉业堂。1931年,张宗祥借得嘉业堂所藏原稿加以校补,原稿《帝纪》二十二卷,《志》三十二卷,《列传》三十六卷,重新厘定后共一百零二卷。1936年,商务印书馆据该藏本影印出版,收于《四部丛刻》三编中。 浙江古籍出版社于1986年将《罪惟录》点校排印出版,在四部丛刊影印本的基础上又补校了一些内容,并对原书的个别错简进行了修正。本次出版,以本社原有排印本影印,并修正若干文字错漏。 -
石匮书 石匮书后集
《石匮书》二百二十卷,亦名《石匮藏书》,明末张岱撰。本书为张岱利用家藏数据所著纪传体明史,起自洪武,迄于天启。《石匮书后集》六十三卷,记载崇祯朝及南明史事。张岱,号陶庵,浙江山阴(今绍兴)人,出生于仕宦之家,又是书香门第,先辈均是饱学之儒,博通经史。张岱亦将修史视为其毕生使命,《石匮书》及后集,是他最重要的史著,历时几三十年始成。成书之日,明朝已经灭亡,因名为《石匮藏书》,以表忠于前朝之意。本书是有关明朝的重要史料之一,兹将本书影印出版,以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