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
易中天
美国这个国家确实与众不同。她不是先建国后制宪(夺取全国政权后指定和颁布宪法),而是先制宪后建国(先制定宪法和批准宪法,然后依照宪法建立国家体制),至少也是制宪和建国同步,制宪过程即建国过程。在1787年费城会议上起草的《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其中包含着一个精巧的设计。正是这个设计,创造了一种即民主又共和的体制,并充分体现了宪政与法治的精神,从而使这个稚嫩的国家在草莽中崛起,迅速成为也许你不喜欢但却不能轻视的超级大国。虽然当时的争论之激烈、过程之艰难令人难以相信,但这样一个精巧的设计,在二百多年前由一群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创造出来,实在是使人惊叹不已,即使是美国人的底线很简单,只不过“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样几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