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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教与道教
《儒教与道教》内容简介:当前世界上存在着四大文化区,即基督教文化区、伊斯兰教文化区、佛教文化区、儒家伦理文化区,前三大文化区都是以宗教为中心形成的,而以中国为中心的儒家伦理文化区,虽然其内部也存在宗教,但整个文化区的凝结核心却是儒家的伦理文化,一种以家庭文化为基础的文化。《儒教与道教》是马克思•韦伯即研究基督教文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之后的第二部宗教社会学著作,《儒教与道教》中以儒家伦理为核心,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去论证儒家伦理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并与西方的新教相比较,试图去寻找中国在各种条件都好于西方的情况下,资本主义为什么没能发展起来的原因。 -
宗教社会学・宗教与世界
宗教展现了人性的一个基本的和永久的面向,而宗教社会学则试图解释人们身边这一现实存在。宗教社会学中,韦伯的研究举足轻重,尤其在比较宗教社会学方面的学术水准,其奠基地位举世公认! “如果要简洁地以一名话描述出所谓世界诸宗教的主要担纲者,那么,可以这么说:儒教,维持现世秩序的官僚:印度教,维持现世秩序的巫师;佛教,浪迹世界的托钵僧;伊斯兰教。征服世界的武士;犹太教,流浪的商人;基督教,流浪的职工。”韦伯这句话画龙点睛地描绘出世界各大宗教的特色,也是他从事宗教社会学研究多年的心血结晶。相对于韦伯其他针对世界各大宗教的具体研究,《宗教社会学》偏重理论的构架,带有提纲挈领的性质。换言之,本书可谓韦伯整体宗教社会学研究的一个凝缩本。 《宗教与世界》所集论文是韦伯为基督新教、儒教与道教、印度教与佛教以及古犹太教等研究所写的序言。他分析了近代西方文明“理性化”的现象、神义论与世界诸大宗教担纲者的“心态”、宗教拒世的阶段与方向等等问题。换言之,《宗教与世界》实乃理解韦伯之宗教社会学不可或缺的基本读本。 -
中国的宗教
在《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一书中,韦伯长篇大论地分析了中国的国家、法律、城市、行会、士人阶层、正统礼教、异端信仰等等,无非是想借此构筑出:中国人想的是什么(例如:传统主义的价值取向、巫术性的世界图像)、做出的是什么(例如:家产制政体、家族社会、家族经济组合),以及所想与所做的之间的辩证关系。其中,主导此一辩证关系之进行的儒教官绅知识阶层,于韦伯所构筑的传统中国历史舞台上,展现出使得中国整体文明进展之与西方大相径庭的坚实活力。 由于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韦伯的研究虽然仍属历史范畴,其途径却与一般史学者惯常采用的稍有出入。简言之,韦伯较注重的是贯穿于整个文明中一些较为不变的现象。因此,尽管王朝屡屡更迭,官制也代代有差,在韦伯看来,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家产制支配后,中国基本上就是个家产官僚制国家,具有家产官僚制的一般特性(而置诸如君权相权消长等问题不谈)。 -
经济与社会(上卷)
马克斯·韦伯(1864-1920年)是行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哲学家,是当代西方颇有影响的学者。《经济与社会》一书是在他去世之后,由他的夫人玛丽娅娜·韦伯整理、出版的。之所以说是整理后出版,其一是韦伯生前没为此书给出一个总体结构的计划;其二,后一部分,即为“具体的”社会学部分的写作是先于前一部分,即“抽象的”社会学部分(根据所标出的写作时间,第一部分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1918-1920年的期间写的;第二部分则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大约1911-1913年的期间写的)。所以第一版的前言里说,各章的先后顺序只好由玛丽娅娜·韦伯及她的同事们来安排、决定。而那些没有完成的章节,就只好保留原样了。关于本书名的变故,整理者们在出版前言里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与说明。 -
经济与历史 支配的类型
“整部经济史无非就是经济理性主义的历史。”以“理性化”为经,以社会行动与团体为纬,韦伯在《经济与历史》中编织了他心目中那别具一格的历史图像。 “任何我们可以想像到的制度,都不能没有权力来发号施令;因此,就有支配。”这是韦伯政治社会学研究的起点。韦伯在《支配的类型》,从人类历史经验出发,归纳出了三种“理念型的支配”:卡理斯玛支配、传统型支配和法制型支配,而分析这三种支配类型的正当性基础、运作及其影响,观察不同类型的支配与管理对一个社会的实质与形式理性化的影响。就是通过这一取径,韦伯的支配类型研究得以与其宗教、法律及经济史的研究浑然合一,贯串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
中世纪商业合伙史
《中世纪商业合伙史》主要内容:解读马克斯•韦伯的博士学位论文、——以其早期事业和生活为背景、中世纪商业合伙史、罗马法与现行法:研究计划、海商法中的合伙、家族共同体和劳动共同体、比萨:与《习惯法》相一致的合伙法、佛罗伦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