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欲与文明
赫伯特·马尔库塞(1898--1979),法兰克福学派左翼主要代表,被西誉为“新左派哲学家”。本书是其主要著作之一,声称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来“补充”马克思主义。 西方今天文明已发展到极点,然而文明进步的加速也伴随着不自由的加剧。集中营、大屠杀、世界大战和核武器都是现代文明的产物,人对人最有效的统治和摧残恰恰发生在人类的物质和精神成就高度发达到仿佛能建立一个真正自由的世界的时刻。可见,高度文明的昂贵代价是人的不自由和对生命本能、对自我升华了的性欲--爱与的压抑。所以,反抗现代西方文明首先必须消除对人的本性的压抑,解放爱欲。 -
权力主义人格 全三卷
1944年5月,美国犹太人委员会(the American Jewish Committee)邀请了具有不同学术背景的美国学者,举行了为期两天的关于宗教与民族偏见的会议。会议期间,与会者制订了一项研究计划,以便解决当时的一个主要问题:偏见。……他们制订了两种研究标准,一种研究标准所涉范围较窄,主要针对社会教育遇到的问题,例如,人们对当时社会生活中若干重大事件的反应,以及对大众传媒在报道团体之间关系时所用方法和技术进行评价。另一种研究标准属于基础研究,目的是充实该领域内的知识体系。 上述两种研究标准由许多子课题所组成,其成果为五部颇具代表性的著作,它们分别从某个侧面阐释偏见的因果关系:第一部著作是由贝特尔海姆和贾诺维兹(Bettelheim and Janowitz)所撰的《偏见动力学》(Dynimics of Prejudice),主要探讨退伍军人的人格特征与其偏见的关系。第二部著作是由阿克曼和贾霍达(Ackerman and Jahoda)合著的《反犹主义和情绪障碍》(Antisemitism and Emotional Disorder),该研究以一些来自不同行业的个案为基础,分析其意识和理性之下的因素对个体权利主义人格的影响。第三部著作是由马辛(Massing)所撰的《破坏的彩排》(Rehearsal for Destruction),主要分析社会情境与偏见的关系,因为个体所处的社会情境直接制约着个体作出的反应或个体表现的心理倾向。第四部著作是由劳温塔尔和戈特曼(Lowenthal and Guterman)合著的《骗人的先知们》(Prophets of Deceit),主要研究煽动者如何将业已存在的偏见和倾向转向成某种学说,并且最终导致外显的行动,其中包括煽动者的作用、煽动者的鼓动技巧,以及使萌芽状态的感觉转化成特点信念和行动的调节机制。第五部著作就是这次被译成中文的《权利主义人格》(The Authoritarian Personality),它由西奥多·阿道诺和埃尔斯·弗伦克尔-布伦斯威克(Theodor Adorno and Else Frenkel-Brunswik)等人所著。 -
法兰克福学派史
-
法兰克福学派
《法兰克福学派:历史、理论及政治影响(套装共2册)》是德语世界中迄今为止最好的一部关于法兰克福学派的研究著作!《法兰克福学派:历史、理论及政治影响(套装共2册)》全面描述法兰克福学派这一学术群体从魏玛时期建立“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到该所成员流亡美国以及战后返回德国,直至1970年代初期的这段历史,呈现了理论发展的过程以及学术环境和社会政治的背景。《法兰克福学派:历史、理论及政治影响(套装共2册)》通过评论性传记对学派的主要人物如霍克海默、阿多诺、洛文塔尔、弗洛姆、马尔库塞、哈贝马斯等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刻画,由此展现出一幅法兰克福学派迁延发展的生动画卷。 -
爱的艺术
-
交往行为理论
《交往行为理论》这部著作是涉及面相当广泛。这部著作中,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占据了一个更为突出的位置,并且这些诠释的素材更加集中在哈贝马斯自己思想的观念图式上。哈贝马斯在这本书的开篇就声称,交往行为理论既非一种元理论,也非一种借助其它手段进行的认识论的继续。交往行为理论的分析让我们联接了与社会分析相关的三种理性:一个是涉及解释学和英美分析哲学中作为论争的理性,特别是关系到相对主义的问题。如果不同文化或生活方式有他们自身内在的合理性标准,那么在何种意义上才可能按照普遍性的标准比较他们并使其服从于批评?另一个是涉及到行为理性,即如何领会人的行为中有特殊意义的性质?这触及到理解的意义问题,还触及到了当行为者本人已经为他们的行为设定了理由时,社会科学在主张更好的解释时其自身的任务问题。最后一个是是关于理性的社会扩张问题,即作为现代西方社会特有的那种合理化问题。这本书的大部分努力就是致力于此。哈贝马斯断言:理性更多地是与运用知识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而较少地与知识有关。如果我们认为在一些情境中谈论某事是合理的,那么,我们就会明白这要么是指人们表达的认识,要么是指包含认识的符号表达形式。我们说某个人理性地行动,或者说某种陈述是合理的,实际上就是说这个行为或陈述可以被有关的某些人批驳或辩护,而这恰恰就是他们为了能够证明自己是正当的或有根有据的。我们不能像经验主义者那样,限制理性行为的范围和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我们必须以“交往合理性“的概念来弥补“工具认知理性“的不足。正如哈贝马斯自己所说的,合理性意味着交往,因为只有符合与至少另一个人达成相互理解的必要条件时,某事才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