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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自由主义
《政治自由主义》是以《正义论》蜚声世界的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被哈贝马斯誉为当代实践哲学史上“轴心式转折点”的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又一力作。在其中,罗尔斯继续并修正了他在《正义论》中发展出的公正观念,但是对其哲学基础进行了根本的修正。在其早期著作中,罗尔斯假定,秩序良好的社会是一个稳定的、在基本的道德信念上同质、在社会生活各方面存在广泛共识的社会,但是在现代民主社会中,互不相容、无法调和的宗教、哲学与道德学说,多元地共存于民主制度的框架之内,而且自由的制度本身就强化、鼓励着不同质的学说的多元化,并视之为自由社会的永恒状况。 自由而平等的公民如何既保有相互冲突、互不相容的生活观与世界观,又同时生活在一个稳定而公正的社会?这就要对“秩序良好的社会”有新的理解。秩序良好不再是社会归依于某种基础性的道德信念,而是共同认可的一种政治的正义观念:“这种正义观念、既是各种主流性的宗教、哲学与道德学说间的重叠共识的焦点,也是西方三百年来整个公共文让与思想运动――以宗教宽容为标志的宗教改革是其开端,而基本自由权优先性得到宪法的确立是其完成――的最后结果。 -
自由人的平等政治
自由和平等,是道德理想,是政治实践,而非自有永有之物。人类历史充满对自由和尊严的践踏。自由主义的理想,是建立一个自由人平等相待的社会。本书的目的,是解读和评价罗尔斯的理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自由主义的道德和政治内涵。 -
正义论(修订版)
功利主义在现代政治和道德哲学中占主导地位。 其他理论, 如直觉主义, 没有提供能与之抗衡的正义观和道德观。《正义论》主张以一种更抽象的社会契约论来替代功利主义。 其出发点是: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 人们在达成其它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 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 契约目标是选择一种指导社会基本结构设计的根本道德原则即正义原则。对所选择的原则的直接检验是看按它们安排的社会制度是否符合人们的直觉判断;另一个检验是看它们是否符合人们的目的。由此产生了本书的三个部分:理论、制度、目的。 -
正义论
自由主义中的保守派只能接受形式上的平等,也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而自由平等主义者则表现出对于实质平等的强烈关怀。罗尔斯在《正义论》当中提出了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是所谓平等的自由原则,即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包括差别原则与机会平等原则。前者要求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如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就是说,利益分配应该像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后者要求将机会平等的原则应用于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术与动机的人们享有平等的获得职位的机会。煌煌50万言的文字,便是围绕这两个原则展开的。 -
罗尔斯:生平与正义理论
这是一本介绍并评论当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生平和正义理论的著作。作为罗尔斯的学生,本书作者博格对罗尔斯进行了专访,提供了关于其生平事迹的第一手资料。从基本结构、正义的不同层次标准、作为公平的正义之基本理念、两个正义原则、正义实现的社会基础、正义理论的证成问题以及罗尔斯与社群主义及康德理论的关系等角度,全面、系统地评述了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及其社会影响和意义,并在附录中汇集了罗尔斯生平年表、他的作品和二手研究资料。本书列举事实翔实,论证严谨中肯,是一部理解和研究罗尔斯及其思想的优秀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