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与被看
[法] 乔治·迪迪-于贝尔曼
我们眼中所见之物的价值,甚至生命,依赖于与我们有观的东西。此话如果当真,那么我们对此命题下的审美、认识乃至伦理条件作何感想?这就是本书——一个关于视觉经验的哲学寓言,试图展开的主题。
在书中我们见到了两个象征性形象,其对立构成了一对不死不休的两难选题。一边是信仰视角的人,他多少把《圣经》中关于耶稣空墓的言语转化成自己的话语:“他看见了,就信了。”另一边是同语反复视角之人,自以为是地给自己的眼光作一个断然封闭的担保,似乎一切均一目了然,近乎自欺欺人:“你所看见的就是你见到的东西”,画家法兰克•斯特拉在二十世纪60年代就说过此话,为了替一种名叫“极少主义”的审美态度辩护。
然而,这个始终徘徊在我们看待一般的可视世界和特殊的艺术世界的习惯方式中的两难选题,不过是一个假两难选题。它需要被超越,被辩证地扬弃。那么怎样才能看而不信呢?怎样才能一直看到里边而又不止步于对所见的确信?
借助乔伊斯和卡夫卡的两个文学寓言,对照一个雕塑品所提供的最简单的图像,以上问题的答案在摸索中形成。一个立方体,一个雕塑家托尼•史密斯的大黑立方体渐渐显示出它的魅力、它令人生忧的怪异性、它的张力。看着它,就是重新审视形式与在场,模拟人形与几何抽象的关系;就是更好地理解实体与空洞的辩证,更好地理解眼前这让我们对它保持尊重的悖反距离。
可是,为了达到这一步,我们必须先建立一个更加精细的“辩证图像”观,重新审视光晕观念——此观念取自本雅明,才能更明白为什么我们见到的东西总在那里边看着我们。这一切的目的便是:建立一个形式的人类学和一个图像的元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