觅人的上帝
(美) 亚伯拉罕·海舍尔,郭鹏,吴正选
在基督教和基督教神学中,人对上帝的追求是单向的,上帝依靠人的悔罪和皈依而拯救人,但不主动屈尊而需求人。在犹太教传统中,上帝与人的盟约有双向性:上帝允诺赐给以色列人“流着奶和蜜”的迦南地,使之子孙繁多,还为他们颁布了神圣的“律法”,反过来,以色列人必须服从上帝,并永远遵循上帝的教诲行事。这样的盟约是上帝和以色列人双方的,而不是单向性的;上帝有责任信守诺言而永不放弃其“选民”,而以色列人则必须永远奉行神圣的律法。圣经犹太教中的这一传统在现代犹太哲学中仍然清晰可见,而且在某些哲学家那里得以发扬光大。罗森茨维格这位维特根斯坦式的哲学天才指出:上帝、世界和人是通过“创造”、“神启”和“救赎”关联在一定关系中的,世界通过创造与上帝相联系,上帝通过神启和人相联系,世界通过救赎和人相联系。在这三重关系构成的“救赎之星”之中,“上帝”、“人”以及“世界”都是平等的范畴,人的救赎(以及世界的存在)固然需要上帝,然而也反过来需要人(和世界)来实现和表现自己。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在马丁•布伯那里,上帝是绝对的“永恒的你”。 然而,正如孔子所谓“我欲人,斯仁至矣”(《论语•述而》)一样,布伯的上帝也不是遥不可即的。人与上帝相遇而达成一种真正的“我-你关系”,即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相互融合,不必等到人死而复活后上升到天国,而是现实生活中既可遇,又可求、可得的事情。海舍尔在他的《人是谁》和《觅人的上帝》中更是把上帝与人的这种关系发挥得淋漓尽致。人是一种寻求意义的存在,而最终的意义则在于上帝。因此,人需要并且追寻上帝。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实际上,上帝也需要人。“《圣经》所描绘的全部人类历史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上帝在寻找人。”(第274页)上帝之所以需要人,是因为他需要人来实现他的目的,他需要人的肉体和灵魂,需要人去实现正义、和平、爱和美;而这也是他与人订立契约的缘故。上帝是活生生的在者,他与我们生活在一起,虔敬的人当与上帝同行。人是被他者所需要的存在。当人被人所需要时,他总有一种快意和幸福感,而当他意识到他也被上帝这一无与伦比的存在所需要时,他该是多么地幸福、荣耀和神圣啊!
另外一本很好的哲学书是美国的亚伯拉罕·海舍尔写的《觅人的上帝》,关于犹太教的哲学。“灵魂渴望对它自己的判断做出判别,渴望超过确定和有限的樊篱去寻找意义——总而言之,灵魂对升到它自身的智慧之上的渴望——是宗教信仰之根。”海舍尔提供的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现代宗教哲学。就像威廉·盖斯的触类旁通,他们的疆域灵动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