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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纪事本末(全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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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宗皇帝实录校注(全三册)
《宋太宗皇帝实录》,北宋钱若水等修,完整记载宋太宗一朝22年历史。全书原80卷,《事目》2卷。现存20卷残本,即卷26-35、卷41-45、卷76-80。纂修者钱若水是太宗朝执政重臣,杨亿是北宋初文坛领袖,二人皆擅史才,又敢于秉笔直书,记事多详赡可信。作为现存唯一宋代实录,《太宗实录》是宋人强调的“祖宗之法”的最主要载体之一;亦是用以探究宋代实录修撰体例和古代实录体裁发展的重要依据。《太宗实录》是当时人所作之当代史,具有极高史料价值,可为《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辑稿》等史籍补阙证讹。本书以《四部丛刊》影印海盐张氏涉园藏南宋理宗朝馆阁写本配常熟瞿氏铁琴铜剑楼藏旧钞本为底本,参稽群籍,对《太宗实录》进行了标点、校勘、注释、考订、辑佚诸方面工作,以便读者参考、利用。 -
北宋士族
北宋廣開科舉,大量取士。 新的士大夫形成政治、社會和經濟上的領導菁英。 本書根據士人和士大夫自己和他們的家族活動實況的記述,來重現他們起家的經過,士宦生涯的甘苦,婦女角色的成型,維持家族興盛的策略,以及退隱生活的規劃。 -
唐宋帝國與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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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将——吴玠吴璘吴挺吴曦合传
本书叙述了南宋年与岳飞齐名的抗金名将吴玠及其家族的事迹。吴家军长时间保卫南宋西北边防,对抗金作出很大贡献。但后代吴曦叛国,其中是是非非有些说不清楚。也许这就是历史吧。 -
南宋地方武力
南宋军事史研究的力作 ——读黄宽重《南宋地方武力:地方军与民间自卫武力的探讨》 《博览群书》2006 年第 11 期 何玉红 黄宽重先生是享誉海内外学界的著名宋史学者,尤擅长于南宋军事、政治、宋丽关系和文献等方面的研究,其早先出版的《南宋史研究集》(台北:新文丰出版, 1985年版)、《南宋军政与文献探讨》(台北:新文丰出版,1990年版)等获得学术界的好评。新近读到黄先生《南宋地方武力:地方军与民间自卫武力的探讨》(以下简称《南宋地方武力》,台北:东大图书公司出版,2002年版)一书,获益良多。该书不仅开辟了宋史研究的新领域,而且以独特的观察视角与研究方法为今后相关问题的研究指出了一条新的思考路径。 《南宋地方武力》一书是作者1986~2001年间发表的9篇论文汇集而成。但内容与主题均围绕南宋地方武力展开,逻辑严密,自成体系。除绪论与结论外,共两篇,分别为第一篇《地方军》共三章:《广东摧锋军》《福建左翼军》《湖南飞虎军》;第二篇《民间自卫武力》共五章:《宋廷对民间自卫武力的利用和控制 ——以镇抚使为例》《两淮山水寨——地方自卫武力的发展》《茶商武力的发展与演变》《经济利益与政治抉择——宋、金、蒙政局变动下的李全、李璮父子》《山城与水寨的防御功能——以南宋、高丽抗御蒙古的经验为例》。作者认为,宋室南渡后,在金蒙入侵与内乱频仍的局面下,为消除外患、巩固政局,宋廷承认地方武力的地位,并积极团结、整和民间武装力量。这些有别于中央正规军的地方武力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地方官员筹措财源、枪械、招募当地民众,加以组织训练的地方军,如广东摧锋军、福建左翼军、湖南飞虎军等。另一类是由地方民众自筹财源、枪械,组织而成的地方自卫武力,如镇抚使、两淮山水寨、茶商武力等。作者分别对各类地方武力的兴起背景、财政来源、指挥组织系统、势力兴衰等做了详尽的论述,并充分肯定了地方武力在对外抗击金蒙入侵,对内安定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 “成为维护治安、巩固政权及稳定政局的重要力量之一。”(第345页)事实上,对宋朝军事的研究,早在1983年王曾瑜先生就出版了《宋朝兵制初探》(中华书局,1983年版)一书,分别从统兵体制、北宋禁军与南宋屯驻大军的编制、演变、指挥以及军队的招募、装备、后勤、通信、军费、军政、军法等作了系统论述,是宋代军事史研究的佳作。但《宋朝兵制初探》的内容主要围绕正规军与“兵制”展开,正如其题目所示,属于军事制度层面的探讨。与此相比较,《南宋地方武力》提出了南宋地方武力的概念,作了地方军与地方自卫武力的划分,对各类地方武力的兴衰演变等作了细致述评。通过对具体地方武力的个案剖析,从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呈现出南宋地方武力的具体活动轨迹与一般特征,为我们展现出宋代军事史中不同于正规军的一面,也为我们展现出宋代军事史中不同于静态“军事制度史”的另一面。应该说关于南宋地方军事力量,学术界已有一定研究,如赵俪生先生《靖康、建炎间各种民间武装势力性质的分析》(《文史哲》1956年第11 期)就是其中的代表作,但从总体地方武力入手的研究尚付阙如。《南宋地方武力》是学术界首次系统论述南宋地方武力的著作,填补了宋代军事史研究的空白。 《南宋地方武力》的成功之处还在于作者将地方武力的发展置于南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宏大视野下进行考察,进而对南宋政权的性质及宋代“强干弱枝”等传统国策作了深入探讨。黄先生在十几年前《海峡两岸宋史研究动向》(《历史研究》1993年第3期)一文中就呼吁开展宋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研究。本书正体现了作者在探讨宋代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的努力与深厚功力。作者认为,广东摧锋军、福建左翼军、湖南飞虎军等均在地方官推动下成立,军费由地方政府筹措,兵源主要来自当地的百姓,久驻一地,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为防止地方武力形成尾大不掉之势,宋廷做出了相应的制度约束,使之既能发挥地方军的战斗力优势,又服务于中央集权。如名义上地方军隶属于中央;将有影响力的武将调离,而由中央委派高级军官统帅;当地方财政不能支持地方军时,改由中央调拨;通过补充兵源,改变地方军主要由当地民众为兵源的状况;扩大屯驻地点,定期更戍等等。从而强化中央权威,淡化地方色彩,逐步将地方特色浓厚的地方军变为由中央掌控的调驻军。 “这种以二元指挥的方式来领导地方军,正是南宋政府面对内外政局变化后,对北宋以来行之久远的强干弱枝的制度所作的修正,既非完全违背祖宗家法,又能兼顾现实环境,是南宋政权发展一个有利因素。”(第49页)又如面对“内忧外患”的局面,宋廷改变北宋以来长期压制地方武力的政策,在边境设置具有较大自主权力的镇抚使,虽一度产生抗金安内的效果,但镇抚使集行政、军事、财政等大权于一身,意味着地方势力的抬头。这与中央集权的国策相违背。宋廷因之采取种种防范措施,至政局稳定后即予以废除。在对两淮山水寨、茶商武力的论述中,均体现出中央与地方关系这一观察视角,并在结论《南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以地方武力为中心的考察》一章中作了集中的理论概括。宋廷一方面承认地方武力并赋予其较大权力,同时又进行诸多限制,这是南宋地方武力生存的政治环境,也体现出南宋政权的特质。作者正是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视野下把握住了地方武力的时代特征,摆脱就地方武力论地方武力的局限,显示出作者高屋建瓴的史识与匠心独具之处。 十至十三世纪,与北宋、南宋同时存在几大民族政权。北方先后出现契丹族建立的辽朝,女真族建立的金朝,蒙古族建立的元朝,西北地区出现西夏政权与吐蕃政权,还有西南之大理政权。各政治势力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是这一时期历史演变的重要内容。因此,宋史的研究,就不能仅仅局限于宋朝历史本身,而是应在宋朝与辽、金、西夏、吐蕃、蒙元、大理等互动关系的大视野中进行考察。还有学者认为这一时期的历史应将东亚的高丽、日本、东南亚、南亚等国包括在内。显然,宋朝与各民族政权的互动关系,不仅仅是宋史研究的重要内容,还在于在宋朝与各民族政权互动关系的视野下,更能体现出关注对象的时代特征,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效应。在对南宋地方武力的探讨中,作者并未局限于南宋一朝的史实,而是从宋金、宋蒙乃至宋金蒙三方互动关系中展现南宋地方武力的活动轨迹,以及南宋地方武力对宋金蒙各自势力消长的影响,既突现出南宋地方武力的特性,又赋予其时代意义。体现出作者打破宋金蒙朝代与疆域界限的通识才能。“宋金关系的变化与民间自卫武力的消长息息相关。”(第340页)当宋金关系紧张并出现冲突时,宋廷鼓励地方武力的发展;当宋金和议时,又采取种种措施,压制地方武力。从镇抚使的设置到废除,从鼓励两淮山水寨到约束其行为,茶商武力从叛宋到抗金角色的转换等均体现了这一点。福建左翼军的发展将宋蒙对峙中地方军的特性展露无遗:宋蒙交替之际,左翼军与泉州地方精英连为一体,从自身与地区利益出发,弃宋降蒙,对时局变动的影响可谓大矣。 对李全、李璮山东忠义军的探讨中,作者更是将之置于宋金蒙三角关系中进行剖析。当蒙古崛起,宋金势力衰退之时,李全结集山东豪杰叛金投宋,据守一地,后卷人宋朝皇位之争受到排挤,而叛宋降元。由于这一势力专制一方,对元朝中央集权构成威胁而受到打击,转而又叛蒙降宋。李全、李璮父子的活动反映出宋金蒙三角关系中地方武力在“经济利益”驱使下的“政治抉择”(第292页);另一方面地方武力的政治取向对不同政权产生重要影响。地方武力的兴衰与宋金蒙三方势力消长间的互动关系在此体现得淋漓尽致。我们欣喜的看到,作者在打破朝代界限方面的继续努力。作者2003年发表于《暨南学报》第1期的《贾涉事功述评——以南宋中期淮东的防务为中心》一文,探讨宋金蒙三方势力交错兴替中,贾涉这一人物的时代意义和不同政治力量间的冲突融和。在《唐宋基层武力与基层社会的转变——以弓手为中心的考察》(《历史研究》2004年第1期)一文中,作者打破唐宋界限,从唐宋之间政治、社会形态的转变中观察弓手的角色变化。作者再次强调,在以往以王朝兴替为主的断代史研究中,由于囿于朝代界限,对长时期历史的延续与变化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而使历史现象孤立化、缺乏联系。只有打破朝代界限,在长时段的观察与联系中才能把握历史现象的延续性与发展脉络。至于打破朝代界限与划分时段的具体方式不同,可能会引起对历史认识的根本改变,其具有的广阔学术前景将不可估量。显然,在宋史等断代史研究中,打破朝代与疆域界限,不仅仅有利于史料层面上的相互补充,更在于它是拓展视野与突显选题意义的必需。这应该成为断代史研究的一个发展方向。作者在这方面的努力与示范对今后的研究不无裨益。 该书第8章《山城与水寨的防御功能——以南宋、高丽抗御蒙古的经验为例》中,作者运用比较的方法,将南宋与高丽在与蒙军作战中利用山城防御的方式、效用、策略等作了深入比较,视野开阔,深切情理。但作者在论述中,全部使用宋蒙战争中四川山城防御的事例。而孟珙守蜀与余玠山城防御体系并不属于地方武力的范围。这与《南宋地方武力》的标题似不相符。事实上,作者将孟珙守蜀与余玠山城防御纳入地方武力进行讨论,涉及到一个更大的问题,即宋代四川的特殊化政策。这种特殊化政策在南宋表现得尤为突出。南宋偏安一隅,四川处于边防前沿,战略地位极为重要,成为与荆襄、江淮保卫东南安全的三大战区之一。“保蜀所以保东南”,是时人之共识,也是南宋整体防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中央在此施行区别于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在四川设立宣抚使、制置使制度,宣抚使等往往拥有“便宜行事”之权,可自辟官属,权力极大;在四川实行仿照中央的“类省试”制度;在四川设置统揽地方财政大权之四川总领所制度。还有,南宋四川出现了吴玠、吴磷等世袭为将的武将家族势力。诸多事实表明,南宋四川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均存在不同于其它地区的特殊之处。甚至可以说,南宋四川处于一种“半独立状态”,存在“地方化倾向”。基于此,就有学者对宋朝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强干弱枝”政策提出质疑。(林天蔚《南宋时期强干弱枝政策是否动摇?——四川特殊化之分析》,载林天蔚《宋代史事质疑》,台湾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但历史事实是,终南宋最后灭亡,除吴曦叛变之插曲外,四川始终处于中央统治之下,始终发挥着拱卫东南安全的重要作用。孟珙守蜀与余玠山城设防抗击蒙古就是典型事例。因此,南宋四川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诸多有别与其他地区之处,只是中央基于战略防御的整体考虑,为有效发挥该地的战略防御作用而采取的较为灵活的措施,可称之为中央集权政策下的“特殊化政策”,但将孟珙与余玠在四川的军事等活动归之于地方武力,似有夸大南宋四川地区军事等“特殊化”与“地方化”之嫌,略显不妥。 总之,该书是学术界首次系统论述南宋地方武力的力作,填补了宋代军事史研究的空白。其独特的观察视角,打破朝代与疆域界限的宏大视野,为我们指出了新的研究路径。其方法论效应同样不可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