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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山汉墓竹简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位于湖北省江陵县(今荆州市荆州匾)城外西南一点五公里处的江陵磗瓦厂内,因取土而发现,一九八三年十二月由荆州博物馆配合准行发掘。它是一座土坑木榔墓,墓坑上部已遭破壤。葬具是一椁一棺,榔室内分成头箱和棺室。随葬品置于头箱中,主要有漆耳杯、漆奁、漆盒、漆盘、木俑、铜鍪、铜蒜头壹、竹筒等。各种漆器的形状和纹饰,舆江陵地匾屋年来发现的西漠早期同颊文物如出一辙;铜鍪、蒜头壸,剐舆江漠平原秦人墓中的同颊文物的凰格相似。襞掘者推断墓葬的年代是西漠早期(莆参兄《江陵眼家山三座漠墓出土大批竹简》,《文物》一九八五年第一期)。据墓中所出历谱可知,墓主人去世当在西汉吕后二年(公元前一八六年)或其后不久。从葬具和随葬品判断,墓主人身份并不高,随葬的各种古害也暗示墓主人生前是一名低级官吏,通晓法律,能计算,好医术、导引。 从残存的竹编可知,竹筒原置于竹笥中。由于受到淤泥及其它文物的挤压,竹筒已有损壤,卷束已散开,并有不同程度的移动。从竹筒的堆积状况可以判断,各种书籍是各自成卷,然后堆放在一起的。依从上至下的顺序是:历谱、《二年律令》、《奏谳害》、《脉害》、《算数书》、《盖庐》、《引书》;遣策另置它处。全部竹简计一千二百三十六枚(不含残片)。整理时参照竹简堆积情况,按竹简形制、字体和简文内容分篇、表联,也只能恢后各书的大致编联次序。除历谱和遣策的篇名是整理者拟加之外,其馀各害均原有害题。 上述各种古书涉及西汉早期的律令、司法拆讼、医学、导引、数学、军事理论等方面,内容十分三富,是极其重要的屋史文献,封研究西漠社会状况和科学技术的发逵有不可估量的价值。《二年律令》的发现使亡佚已久的汉律得以重现,不仅使秦、汉律的封比研究成为可能,而且是系统研究漠、唐律的关系及其封中国古代法律影响的最直接的资料。《奏谳书》则是秦、漠司法诉讼制度的直接记录,从中也可了解到秦、汉法律的实施状况。《脉害》可以碓证马王堆帛害《五十二病方》卷前佚书应是由《足臂十一脉灸经》和《脉害》棒成,并可补充帛害《脉法》中不少缺字。简本《脉害》中一些疾病的名稻,也可与《五十二病方》封应。《引书》是尃门讲述尊引、飬生和治病的著作,部分内容舆马王堆帛害《导引图》可相互印证。《盖庐》是年代较早的兵家著作,也是一部佚书,其中有明显的阴阳家思想。《算数书》是早于《九章算术》的一部数学著作,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战国晚期至西汉早期数学发展的水平,在中国数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
巫鬼与淫祀
《巫鬼与淫祀:楚简所见方术宗教考》内容简介:“楚地出土战国简册研究”共10册,是“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是国家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楚简综合整理与研究”的重要成果。 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即通常所说的“楚简”,内容丰富,价值重大,涉及众多学科,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这套书分地理、习俗、宗教、文字、语言、思想和《老子》、《周易》、《缁衣》等专题展开探讨,体现了楚地出土战国简册文本复原和内涵探究的最新思考和认识,具有较高的学术意义。 -
初识清华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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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简牍文书分类辑解
《秦汉简牍文书分类辑解》起源甚早,历经漫长的发展过程,使用过不同的载体。以竹木简牍为载体的文书形式即《秦汉简牍文书分类辑解》所谓“简牍文书”。迄今已出土的近三十万枚简牍,大致可分为简牍典籍与简牍文书两大类,而后者所占比例更大。简牍文书历经由简而繁及删繁就简的过程,秦汉时期达其巅峰,至纸张大量普及后,简牍文书的形式趋向衰落,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简牍文书服务于当时人们的社会活动,尤其对行政行为有指导作用,故有“文书行政”的说法。由于简牍文书在不同的行政行为乃至不同的行政过程中的作用不同,故其形式亦有区别,因此我们便可依据其不同的形式特征将之分成若干大类,每一大类中又分成若干小类,以便于人们驾驭掌握,发挥其应有的史料价值。 《秦汉简牍文书分类辑解》乃以秦汉简牍为研究对象,归纳其分类规律:初步将迄今所见秦汉简牍分为书檄、律令、簿籍、录课、符券、检楬六大类。每一大类下又按二至三个层次划分小类。每一文种的命名乃以其自身已见称谓为主,未见称谓者才根据其性质及特点另起名。每一类文书皆挑选尽可能多的完整或较完整的简文为例,以揭示其基本格式及规律。每一段落前或后都有必要的说明或考证,对于事关某一大类基本规律的论述则附于其后,如书檄类所附“书檄类的体式特征”、簿籍类所附“簿籍与题示、合计、钩校”、“簿籍与会计”。 -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
第一冊 -
汉简缀述
《汉简缀述:陈梦家著作集》作者陈梦家先生因研究古代宗教、神话、礼俗而治古文字,再由研究古文字而转入研究古史考古学。在甲骨学、西周铜器代及简片研究方面,无卓有建树,为国内外学术界所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