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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艺丛话 试律丛话
本书对《制义丛话》和《试律丛话》两部书做了校对和点评。 -
称谓录
《称谓录(校注本)》在原则上改用现在通行字体,但遇古籍常用的通假字,如“悬”作“县”、“阵”作“陈”、“否”作“不”、“纳”作“内”、“现”作“见”等,以及少数称谓词中的古体字、异体字、为保存古义,概不更动。《称谓录(校注本)》引证用书书名,间用简称。 《称谓录(校注本)》连续引用同一《称谓录(校注本)》,在中国没有间隔的情况下,一般采用承前省略的办法:第一列举收名,以后仅举篇名(仅系史传,仅举人名,春秋三传,仅举年号)。 新、旧唐书,新、旧王代史,如遇史事两书同有记载,则仅注《唐书》、《五代史》;如为某一书所独有的,则加“新”、“旧”,以资识别。 《三国志》下国别史,曾亦以“志”名,称为《魏志》、《吴志》、《蜀志》,但现行版本已改“志”为“书”。《称谓录(校注本)》则仍用旧称。 《称谓录(校注本)》重在称谓。称谓以外的叙述文字,原作者大都经过删节。我们这次点校,严格要求出处无误,称谓准确;至于其他叙述文字,只要不失原意,从宽要求。为方便读者阅读,理清连环引文的层次关系,这些叙述文字的引文(虽非字字原词原句)仍加引号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