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
刘后滨
《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是关于唐代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准确地说,是关于唐代政治体制变革的研究。从所针对的问题来说,表面上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但提出问题的角度却与一般政治制度史的研究有所不同,更不同于传统的职官制度史。政治体制是一个现代政治学的概念,从政治体制的角度分析中国古代不同时期的国家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进而取代传统的职官制度史,已经成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研究中的重要学术取向。仅就唐代政治制度史的研究来说,许多方面都取得了进展。在陈寅恪、岑仲勉、严耕望、唐长孺、谷霁光、陈仲安等前辈学人以及内藤乾吉、砺波护等日本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在职官、军事、法律等制度方面,近年都有一些高水平的论著发表。《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是在广泛吸收学术界相关实证研究和理论探索成果的基础上,对唐代政治体制的整体运作机制及其变迁进行初步的探讨。
由于隋唐时期国家法令(律令)规定的官僚系统基本制度框架中,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处于首要地位,而且三省之间基本处于平等制衡的关系中,所以就有了“三省制”的概念。又由于三省之下的行政系统以尚书省所属六部为主体,尚书六部是国家最高行政部门,所有其它的省(如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及寺监、诸卫、东宫、王府和地方官,都是掌管具体事务的部门,甚至御史台的监察职权也是围绕六部所掌行政而行使的(而且不同历史时期监察系统相对稳定),所以“三省六部制”就成为概括这种体制的一个普遍采用的提法。然而,“三省制”和“三省六部制”,从制度演进及其时代特征的角度,主要有利于解决唐代政治体制与此前政治体制的区别,以及魏晋南北朝以来政治体制发展的落脚点问题。但是,这两个概念并不能解决唐代政治体制向宋朝制度演进的问题。北宋的政治体制是唐代中后期政治体制发展变化的结果。北宋政治体制也不仅仅是“使职差遣制”能够概括的,“使职差遣制”与“三省六部制”并不在一个层次上相对应。“中书门下体制”的提出,试图回答的就是唐代政治体制向宋朝制度演进的整体轨迹问题,以及唐代中后期政治体制的实际运作问题。
政治体制的演进、官僚系统的运作、国家政务的运行,是《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关注的唐代政治制度史研究的三个基本层面。以“中书门下体制”作为《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的标题,就是试图在这三个层面上加以展开。首先,“中书门下体制”是唐代政治体制(同时也是整个中国古代政治体制)演进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是在“三省制”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代表了唐代中后期政治体制的基本特征,并奠定了北宋制度的基础。其次,“中书门下体制”以中书门下宰相机构(而不是三省)为中心,以使职(而不是尚书六部)为行政主体,整个官僚系统形成了新的运作机制。再次,“中书门下体制”下主要国家政务的申奏和裁决,形成了新的运行机制,体现为不同于三省制的文书形态和运作程式。
在不断积累的学术实践中,新的制度史研究范式也在酝酿之中。吴宗国先生在谈到唐代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思考和体会时,指出“我们着重研究各个时期实际运行的制度,而不是停留在有关制度记载的条文上,以便真实地掌握唐朝前期政治制度的实际情况和政治体制发展变化的脉络。”对于制度发展变化的研究视角,除了以往研究中关注的皇权和相权的矛盾、内廷和外朝的矛盾、决策和行政的矛盾等,吴宗国先生更多地强调体制变化,“从政治体制如何适应统治形势变化的需要,分析探讨政治权力的分化与重组等问题”。《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即是沿着这样的思路,试图对唐代政治体制的运作机制及其发展变化进行一个总体的描述和分析。
为了描述唐代近三百年间政治体制的变化,就需要首先建立起一个叙述框架。因为无论是记载唐代制度的《唐六典》、《通典》、《唐会要》、《旧唐书?职官志》和《新唐书?百官志》等历史文献,还是自宋朝以来人们对唐代制度的理解,都没有提供这样一个框架。尤其重要的是,“不论是宋人还是今人,在没有充分把握唐朝政治制度不断发展变化的前提下,企图以一种模式来概括唐朝政治制度。这种做法的后果是严重的,因为它给人们描述的是一个不存在于唐朝任何一个时期的制度”。所以,要建立描述唐代政治体制总体变化的框架,前提就是要认识到,“各种制度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是唐朝政治制度的显著特点。而这种变动不仅是一些具体制度的变动,而且牵涉到从三省体制到中书门下体制这样重大的政治体制的变动”。在此前提下,需要进一步寻求新的叙述框架和研究范式。
为此,《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在研究方法或分析角度上进行了探索,力图建立一个有利于描述唐代政治体制总体变化的叙述框架。
首先,根据国家政务运行中最高层机构(如果我们不把皇帝看成是一个机构的话)及其运行机制的变化,把唐代政治体制分为前后期两种不同的形态,前期称为三省制(或三省六部制),后期称为中书门下体制(或中书门下使职差遣制),变化的关节点为开元十一年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
其次,重视把握制度变化的时间性,将严格的时间定位引入制度史(严格地说是制度运行机制的变迁史)的研究。也可以说,这是对人类学所注重的历时性研究的借鉴。对政治体制发展变化轨迹的探寻,前提就是一些制度法令出台时间的确定。只有对各项制度确立和变革时间以及有关制度变革法令出台的时间进行详尽周密的考释,并通过对这些时间点的串通分析,整个政治制度变化的轨迹才能详细而立体地呈现出来。这方面,在吴宗国先生的指导下,我们在《盛唐政治制度研究》一书中已经进行了摸索。《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在结构上并不以时间点的划分为主线,但制度变化的时间坐标,仍是贯穿《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的一条暗线。
再次,为了探索政治生活中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就不能停留在有关制度记载的条文上,而必须回到日常政治活动本身。在史料上,最能反映日常政治活动及其中制度体现的记载,就是作为实物史料留存下来的当时实际行用的公文,以及保存在以文集为主的各类文献中的上下行文书。所以,通过对公文书具体形态和应用场合的分析,将文书形态与制度结构和制度运作结合起来,就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复原特定时期制度运作的基本程式。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受到西方史学中“结构-功能”分析方法的启发。通过对文书的结构和运作程式的分析,最大可能地定位相关官职在官僚体系复杂网络中的位置,以及定位相关官职所承担的政务环节在上下贯通的政务运行程序中的位置,是《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所追求但目前还没有完全达到的目标。
最后,由于史料并没有留下足以拼合和藉以解释整个政治体制变化轨迹的详尽记载,而留存下来的以敦煌吐鲁番文书为主的一部分唐代公文书实物史料和保留在碑志和文集中的一些经过转写的文书资料,因为体现出不同时期的体制特征,恰恰成为分析体制变化的依据。从体制变化大局方面说,公文形态的变化是分析政治体制变迁的有效视角。尤其是对于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悄然发生着的制度变迁,从公文书形态及其运作机制的变迁入手,就成为一个重要的切入点。
总之,《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在对公文形态变迁与政治体制演进综合研究的基础上,把唐代中后期的政治体制定义为“中书门下体制”,这是在总结学界长期以来关于唐代政治制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是唐代政治制度研究不断深入的结果。在相关研究的学术积累中作出过贡献的学者,连同他们的学术观点,书中将具体引用和介绍。由于《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是在博士学位论文《公文运作与唐代中书门下体制》(北京大学历史系1999年)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我的导师吴宗国教授自然是这项研究的宏观设计者和具体指导者。我深知《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许多方面的研究都是初步的,书中的错误自然应由我个人负责。但我相信,它却是探索政治制度史研究新角度努力的体现。
《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对唐代政治制度的具体研究,许多地方是基于对典籍文献的重新解读,故在引证时多有与通行本(包括中华书局点校本)之标点断句不同者。对此,书中未能悉数标出,故在前言中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