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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
本书在传统的法制史研究之外,尝试以文化解释的方法研究中国古代法,是第一部从文化解释立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作系统研究的论著。作者认为,法律的理念与实践都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文化符号:“法律所揭示的,不仅是特定时空中的生活样态,也是特定人群的心灵世界。 针对历史研究中流行的科学主义和普适理论,作者强调其研究的“解释性”和“辨异性”。作者重视观念、且常常由语词的辨析开始,但并不止于观念和语词,而是透过对观念、语词同经验,实践之间循环往复的解释求取对历史的了解。在这项开创性的研究中,古代法的传统被置于广阔的历史与文化背景下内在地加以理解;制度和行为中的意义结构受到特别强调;古代的思想与生活世界被力图“同情地了解”;现代通行的概念和范畴时时被加以批判性地审视和运用。 本书处理的材料大多是人们熟悉的,它所讨论的问题却不尽如此。作者以其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不但为法律史研究引入了新的学术资源,而且拓展了法律史的视界。 本书被版于1991年。1997年再版时,作者对原书作了全面修订,并且撰写了“再版前言”。 -
新波斯人信札
《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出版于1721年,可算是孟德斯鸠的成名之作。作者在《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中,以书信的形式,借两个波斯人之口,对当时的法国社会,作了细致的观察和出色的批判。这两点,也正是我们──《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的几个作者,在讨论中国的法观念问题时竭力想要做到的。有趣的是,孟德斯鸠当年乃是冒了两个波斯贵族的名,以东方人的眼光去品评法国。二百六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却是借助几位来自巴黎的青年的眼睛,从法观念角度对中国社会作了一番认真的观察。《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所收的十一封信,就是出于“他们”之手。实际上,写《波斯人信札》的是个纯正的法国贵族,而参与《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写作的,却都是地道的普通中国青年。这实在是个耐人寻味的巧合。孟德斯鸠安排两个波斯人出场,可能有增强戏剧性效果的考虑;但是主要的,恐怕还是为了要把一些法国人熟视无睹的现象背后掩藏着的问题以一种截然对立的鲜明形式提示出来,这,也是《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采用类似写法的考虑之一。总之,把《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定名为《新波斯人信札》,主要是出于上面两种考虑。至于书中讨论的问题,自然颇不相同。因为历史、社会和文化的背景完全不同。甚至同为书信体,形式也不尽相同。孟德斯鸠以故事、寓言等方式来述说他的思想,《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则是直截了当地发议论。也许,这会使一些爱看故事的人大失所望,但这不是我们的过错。因为,《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是为那些愿意探究社会问题,勤于思考,勇于批判的人写的。 其次是关于《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的写作。 《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共收信札十一封,由五位作者分别写成。其中第八封信由石台风撰写,第十一封信由贺卫方撰写,第一至第七封信由我写成。最后,由我对全书润色、加工,并加写每封信前的“引言”。 《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作者多人,行文风格各异,但是,我很高兴地发现,大家的思路非常接近,所成各篇,正好相互补充。出于对各位作者的尊重,我尽可能地保持了原作的风格,但愿这不会造成阅读上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