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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全20册)(重排本)
以清朝胡克家翻刻的元刊胡三省注本为底本,是史学界通行的整理定本。 -
晋书(全十册)
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傅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唐房玄龄等撰。 它的叙事从司马懿开始,到刘裕取东晋为止,记载了西晋和东晋封建王朝的兴亡史,并用[载记]形式,兼叙了割据政权[十六国]的事实。 -
廿二史札记校证(上下册)
《廿二史札记校证(订补本)(套装上下册)》是清代史学家赵翼的一部著名的读史札记,为史学工作者必读书之一。《廿二史札记校证(订补本)(套装上下册)》对各朝正史的编撰得失作了系统的论述,并结合分析考辨订正了重要的史实。王树民先生所作《校证》,对其书中引用的资料逐条校核,纠正了不少错误。自一九八四年出版后,受到国内学术界的欢迎。这次重印,整理者又对全书的内容作了修订补充。 -
东京梦华录笺注(上下)
《东京梦华录笺注(套装全2册)(竖排繁体)》主要讲述了:东京梦华录问世于南宋绍兴十七年(一一四七),从其书自序得知,作者为孟元老,但生平不详。清时,开封老儒常茂俫提出孟元老即为主持修筑艮狱的户部侍郎孟揆。此说曾被邓之诚先生认为读书不足而予批评。一九八O年,孔宪易先生沿(龙衣)常茂俫之思路,考据孟元老为北宋末年供职于开封凌的孟钺。孔氏证据揣测成分较多,成立较难。余以为不必坐孟元老为孟钺,疑元老取宋人常见名字为托名,其人或为孟姓贵胄子弟,或为浪迹京城出上入下书会先生,记録风士,以使人追忆故都之乐为要,遂锓木以度之。 东京梦华录问世不久,南宋的许多学者就模仿其体列,续作此类著作,如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吴自牧梦梁录、周密武林旧事。自此以后,元有陶宗仪元氏掖庭记、费着刿华纪廲谱、刘一清钱塘遗事。 -
后汉书(全十二册)
《后汉书(繁体竖排版)(套装共12册)》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下讫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共196年的史事。《后汉书》纪十卷和列传八十卷的作者是范晔,此书综合当时流传的七部后汉史料,并参考袁宏所著的《后汉纪》,简明周详,叙事生动,故取代以前各家的后汉史。北宋时,有人把晋朝司马彪《续汉书》志三十卷与之合刊,成今天《后汉书》。 《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东汉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首先,他在帝纪之后添置了皇后纪。东汉从和帝开始,连续有六个太后临朝。把她们的活动写成纪的形式,既名正言顺,又能准确地反映这一时期的政治特点。其次,《后汉书》新增加了《党锢传》、《宦者传》、《文苑传》、《独行传》、《方术传》、《逸民传》、《列女传》七个类传。范晔是第一位在纪传体史书中专为妇女作传的史学家。尤为可贵的是,《列女传》所收集的十七位杰出女性,并不都是贞女节妇,还包括并不符合礼教道德标准的才女蔡琰。 《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 显示更多 显示更少 -
明史(全二十八册)
《明史1-28(繁体竖排版)(套装共28册)》内容简介:明史三百三十二卷,清张廷玉等撰。明朝是在元末农民大起义以后,一三六八年(洪武元年)建立的封建政权。一六四四年(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攻占北京,推翻了明朝的中央政权。同年,清军入关,分兵向农民起义军和明朝南方势力进攻。一六六一年(顺治十八年),明朝南方势力被消灭。明史记载了明朝自建立到灭亡将近三百年的历史。清朝在一六四五年(顺治二年)设立明史馆,一六七九年(康熙十八年)开始修史。一七三五年(雍正十三年)明史定稿,一七三九年(乾隆四年)刊行。 明史先后由张玉书、王鸿绪、张廷玉等任总裁,最后由张廷玉等定稿。先后参加具体编撰工作的人数不少,其中以万斯同用力最多,但是他没有担任明史馆的职名。王鸿绪就万斯同已成的明史稿加以修订,张廷玉等又在王鸿绪稿本的基础上改编成为明史。有关明代的各种史料的编排处理,明史用大量篇幅记载了封建国家的各项制度,但很少涉及地主的庄田、佃户、田租、雇工,以及地主对雇工、庄仆、佃户的奴役。卷一六五丁瑄传所载福建佃户送租上门及额外馈送,卷二九○姬文胤传所载江西新城地主用大斛征租,这类材料为全书所仅见。食货志田制下附有“庄田”一节,所记限于皇庄及诸王、勋戚、中官庄田,不只是内容简略,而且所记皇庄偏于京畿一带,所记勋戚又偏于戚臣。诸王传中有一两个传里提到庄田、庄租及管庄旗校,也零碎而不具体。《明史1-28(繁体竖排版)(套装共28册)》有关经济方面的记载,总的说来和前代史书一样,根本不曾触及阶级剥削的本质。明史为了颂扬统治阶级的“武功”,就不能不记述农民起义和各地人民的反抗斗争。如卷三○九及卷二五二、卷二六○关于明末农民大起义的记载,卷一六五、卷一七二和卷一七八关于叶宗留、邓茂七起义的记载,卷一九五关于江西及其附近地区反抗斗争的记载,卷二五七和卷二九○关于山东白莲教起义的记载,以至土司传各卷中所提到的少数民族的反抗斗争,虽然编者作了这样那样的歪曲,还是保留了一些可供我们分析参考的资料。地理志比较系统地记载了当时的行政区划。天文志、历志和河渠志包含了不少科学技术方面的资料,并反映了一些明代新的成就。但天文志和历志,仍不能完全摆脱封建史书中传统的神秘色彩。明史新创了阉党传和土司传。土司传、外国传、西域传,有些地方混淆了国内国外的区别,这是很错误的。但也保存了一部份有用的资料。 《明史1-28(繁体竖排版)(套装共28册)》的点校,由郑天挺同志及南开大学明清史研究室完成点校初稿,白寿彝、王毓铨、周振甫同志复阅定稿,魏连科同志担任编辑整理工作。点校中的错误和缺点,希望读者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