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卫·爱登堡自然行记(第一辑)
◎ “自然纪录片之父”大卫·爱登堡亲笔作品
◎ 史诗般的博物之旅,开启尘封在时光中的荒野之美
◎ 95幅珍贵历史照片,揭示博物变革时期的点点滴滴
◎ 国家动物博物馆副馆长张劲硕审校推荐
◎ 简约硬函套+雅致圆脊精装本,兼顾阅读与收藏
20世纪50年代,年轻的大卫·爱登堡与伦敦动物园的工作人员结伴而行,前往圭亚那、印度尼西亚、巴拉圭等地寻找珍稀野生动物,制作出里程碑式的自然纪录片《动物园探奇》。博物学从精英走向大众的时代,由此拉开序幕。
《大卫·爱登堡自然行记》(第一辑)含《丛林飞行》《寻龙之旅》《蝴蝶风暴》三本图书。在这三本优雅而风趣的博物游记中,大卫·爱登堡用他独有的睿智语言,引领我们踏上当年那些曲折动人的探险之旅。他和同伴驻扎在荒野和原始部落,一边追踪威严的科莫多巨蜥、神秘的大犰狳,一边处理复杂多变的地形、难以预测的天气,记录尚未被工业文明侵蚀的自然奇观和令人惊叹的生物多样性。
这些经久不衰的作品,标志着爱登堡七十年荒野生涯的起点。他以博物探索变革时期鲜为人知的点点滴滴,唤起了我们对自然及生命的深厚敬意。
【媒体评价】
本书令人铭记爱登堡所起到的先驱性作用,以及他面对的那些令人捧腹的困难……100年前,我们从戴着遮阳帽的无畏探险家那里了解异域生物;如今,我们则跟着娴熟、专业的电视制片人学习。大卫·爱登堡引领了风向的转变,而这本书里满载着变革时期发生的趣事。
——《每日快报》
若想对老派探险家的旅程感同身受,想了解我们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已经走了多远,就可以读一读这部杰作。
——《纽约时报》
一位优雅而风趣的作家。
——《泰晤士报》
-
刀锋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 智者有云,得渡人稀。 ——《迦陀奥义书》 -
刀锋
此书出版于1944年,是一部文学杰作。它是毛姆1940年到美国后写的第一部小说。这部书是用第一人称写的,而且书中的“我”就用了毛姆自己的真名实姓。它是以20世纪侨居英国的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写成的。小说重点写一个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拉里在飞行队里结识了一个好友――爱尔兰青年帕特西。帕特西是一个充满活力、技术高超的飞行员,在一次空中遭遇战中,他为了救助拉里而中弹牺牲。为此,拉里的精神受到了巨大震动,开始对人生感到迷们和不解,他弄不懂人生为什么会有恶和不幸。战争结束后,拉里没有像别人那样入大学深造,也没有去就业,而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意义。为此,他先丢下未婚妻来到西方文化之都巴黎,两年以后,他又与未婚妻伊莎贝儿解除了婚约,开始从巴黎出发周游世界各地。后来到了印度,在那里,他和宗教界人士进行了接触并和一位得道隐士共同生活了两年,通过研读《奥义书》,接受了吠陀经哲学。最后,终于了悟人生。他将自己的一点薄产分散给亲友,只身返回美国,当一个自食其力的出租汽车司机,永远隐身于纽约喧嚣激荡的人海之中。在这部小说中,作者以满怀敬意的笔触描绘了拉里探求人生意义的历程,深刻地反映了大战之后整个欧洲精神的空虚。小说通过拉里在西方徘徊无路,最后被迫去东方“取经”的故事,真实地反映了一次大战和1929年经济大萧条后西方世界的精神危机和文化没落,并表现了作者企图从东方文化中获取新鲜血液来挽救其生命的愿望。小说围绕着主人公拉里成功地塑造了一系列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为读者展示了两次大战之间那个特定时期丰富多彩的人物画廊。在这部小说中,作者表现了自己极其高超的叙事技巧。尽管作者在本书开头声称,他几乎没有什么故事可述,但他还是凭借其高超的叙事技巧,牢牢地抓住了读者。作者本人在书中担当了一个重要角色,他既是故事的参与者,也是故事的旁观者和见证人。整个故事乍看起来似乎不太连贯,但实际上,由于作者的出场,巧妙地使其连接起来,并显得曲折有致。 诚如作者在小说中所说,他写这本书并不想阐述吠陀经哲学,他无意向读者推荐吠陀经哲学,也不想让人人都学拉里。他只是借助自己书中的人物,真实地反映那个时代,为那个时代存照。 -
刀锋
《刀锋》出版于一九四四年,是他一九四○年来美国后的第一部小说。现在,我们可以看出,主人公拉里这个人是一次大战的产物,而他反映的时代——两次大战之间的时代——则是欧洲中心主义的黄昏时代。在这个时期,世界文化中心虽则仍在欧洲,而欧洲的文化中心,在毛姆看来,无疑在法国,但它已经不能给来此寻求人生真谤的人以满意的回答了。拉里在巴黎博览群书,学会了几种语言,但是,巴黎和法国只成为他的中途岛;他最后带加去的,既不是恩夏姆神甫要把他当迷途羔羊圈回去的天主教,也不是他想从波兰矿工考斯第口中探听的神秘主义,而是印度的吠陀经哲学等。 -
刀锋
《刀锋》是用第一人称写的,而且这个人干脆不再是作者惯用的阿辛登笔 名,而是直接用了自己的真名实姓。小说写一个参加第一次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 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 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趋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 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这也是毛姆在《总结》 中提出过的)。复员后,拉里既不肯进大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 为此,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两年后,和未婚妻解约,又从巴黎遍游世界各地, 最后到了印度,找到了印度的吠陀经哲学。于是了悟人生,把自己的一点薄产分散 给亲友,自己返回美国,当一个自食其力的出租汽车司机,打算隐身人海,以终天 年。小说以拉里为中心,描绘了许多美国男女,有拉里的未婚妻,贪图物质享受的 伊莎贝儿;有以买卖古董起家,一心想钻进上流交际社会的艾略特·谈波登;有头 脑简单但心地忠厚的格雷·马图林,他原是百万富翁的独生子,但是一九二九年的 经济大崩溃使他破了产,他是个只知道做生意发财的典型美国社会产物;有伊莎贝 儿的同学,索菲·麦唐纳,因丈夫和儿子在车祸中丧命,被夫家放逐到巴黎来过着 堕落的生活,终于被不逞之徒杀害;还有一个模特儿兼妓女的法国女子苏姗·鲁维 埃,和拉里与作者都相识,最后和法国一个外地厂商结婚而得到生活保障。作者本 人在书中也担任了一个重要角色;他既是演员,又是观众。背景多半是在法国,特 别是巴黎。由于毛姆大半生是在法国度过的,而写作本书时,正因战争避地美国, 所以写到巴黎时,特别流露出怀乡情绪,如写他在赴拉里约会之前,穿过卢森堡博 物馆的公园时,描写园中游人的那一段回忆自己青年时期的描述,完全属于自叙性 质,和小说毫无关系。又如第六章论述莱辛的《贝蕾妮丝》,都是离开主题发挥自 己的文学见解。书中的主要角色除掉苏姗·鲁维埃外,全都是美国人,使人想起一 句调侃美国人的谚语:“人死后进天堂,美国人死后去巴黎。”但是,他们最后都 死的死了,回国的回国了,连苏姗·鲁维埃也嫁到外地去,如作者所说,“在我的 生命中也消失了。”当然,这个小圈子里的人只占据作者生活的很少一部分,但我 们仍不免兴一种落寞之感,仿佛作者是“珠箔飘灯独自归”。 正如作者在小说中交代的,他这本书并不想“阐述所谓《奥义书》的哲学体系。” “我懂得太少了,但即使懂得很多,这也不是阐述《奥义书》的地方……我想的只 是拉里。”在本书结尾时,他又说,“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 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的后尘。”因此,他和克里斯朵夫·衣修午 德[注]不同,并不打算向西方推荐吠陀经哲学,或者提倡人人都学拉里;单拿一点 来说,不近女色,如果人人都象拉里那样奉行,岂不会造成灭种的灾祸!毛姆的道 德观是如我国嵇康在《绝交书》中所主张的“四民有务,各得志为乐”。他把拉里 捧得很高,但并不把艾略特·谈波登那个“大大的势利鬼”贬得很低。他对放浪形 骸的索菲·麦唐纳只有同情,对当模特儿兼妓女的苏姗·鲁维埃能够有一个归宿感 到欣幸,对头脑简单的格雷·马图林,在他的笔下绝少挖苦,而往往突出他的忠厚 和慈爱,但对伊莎贝儿则毫不徇情地揭露她蓄意破坏索菲和拉里婚事的阴谋,尽管 他很欣赏她的美,并且是她多年来的“知心”朋友。但他接着也写伊莎贝儿获悉拉 里分散自己财产,并且返回美国预备当司机的消息后,伤心啜泣的情景,从而让读 者自己对伊莎贝儿作出结论。不妨说,伊莎贝儿的用心是狠毒的,但是,她破坏的 是一个本来不可能有好结果的婚姻,因为如果索菲连伊莎贝儿布置那点诱惑都抵御 不了,拉里即使学会了瑜伽修道士的那点法力,能把她从自甘堕落的道路上拉得回 转吗? 尽管作者在本书开头声称,他几乎没有什么故事可述,但是,他仍旧充分运用 了叙事的技巧,从而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我时常碰到这样的 情形,即一面译,一面盘算着不知他对这种铺开的局面怎样收拾法。但是,使我佩 服的是他笔头一转,很快就结束掉;例如在第二章末尾,当伊莎贝儿告诉作者自己 和拉里解约的经过,以及作者给了伊莎贝儿忠告之后,他只用两三行文字就结束了 他们精心策划的汉普顿宫之游: 雨仍旧下个不停,我们认为不去看汉普顿宫那些华贵建筑,甚至伊丽 莎白女王的床,伊莎贝儿也可以活下去,所以就坐车子回到伦敦。 我想如果有个金圣叹的话,很可能在这一段后面插进一些双行批语:“随手收拾掉 汉普顿宫,妙。盖汉普顿官之游不过是为了找个场合让伊莎贝儿能向作者倾吐胸臆, 现在目的已达,再叙述作者领她游览汉普顿宫便是呆鸟矣。” ...... 小说不是历史,不需要反映一个时代的全貌,但它反映的那一部分,特别是其 中的人物,必须给人以真实感,不能只是影子。有时候,由于文学修养差,欣赏不 了作家所创造的人物,这情形是有的。我当学生时,对莎士比亚的黎耶王形象就不 能欣赏,后来读了A.C.布雷德利[注]的《莎士比亚悲剧》才发现自己的文学修养 不足。但是,有些名家笔下的人物,如最近我读到的狄更斯的《小杜丽》,就只能 说是概念的产物了。毛姆的《刀锋》之所以可贵,就在于为我们提供了两次大战之 间那个时期的一个人物画廊。 周煦良 一九八○年十一月六日 (译者序的节选) -
刀锋
世界文学名著普及本。 毛姆被人们誉为最会讲故事的英国作家。《刀锋》是他的主要作品之一。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部队里结识了一位爱尔兰战友,在一次战斗中,这位战友为营救拉里而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复员后,拉里既不肯进大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为此,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又从巴黎遍游世界,最后到了印度,终于对人生大彻大悟,返回美国,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