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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的正义与诉讼
《程序的正义与诉讼》的译者王亚新教授正是对于民事程序抱有浓厚兴趣的少数中国学者之一。我想,这应当说是时代的召唤吧。为了适应和推进自1980年代以来经济生活的迅速改革和开放,中国已经开始了一场将民事司法制度加以现代化的运动。假如我的著作能够对那些正在经历这场迅猛变革的人们有所裨益,我将不仅仅是高兴而已。如果它们没有任何直接的价值,我仍然期望这个中文版对于那些希望了解日本的民事程序和程序法学的读者提供长久而有益的参考。此前自己的一些作品能够被译为中文,从而使众多的中国读者能够读得到,我深感欣慰。《程序的正义与诉讼》中所收的文章写作于各种不同的场合,预期的读者也多种多样。不过,日本读者总是自己所期望的。除了在日本学习的中国留学生中的一两个外,我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它们会被中国读者阅读。即使是在日的中国学生,我也未曾有太大的奢望,因为对于《程序的正义与诉讼》所涉及的特定领域而言,感兴趣的中国留学生委实很少。当然,这种情况在不久前已经发生了变化。 -
刑事审判原理论(第二版)
本书主要研究刑事审判制度和刑事审判程序的基本理论问题,对刑事审判的性质、刑事审判程序的价值、刑事审判中的职能区分以及刑事审判程序之模式等进行了论述和分析。作者运用思辨、比较和实证等方法,着力阐释了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及其相互关系,揭示了刑事审判活动的普遍规律,并在把握各国刑事审判制度的共同改革发展趋势的前提下,依据新颖刑诉法对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作出了预测和展望。适用于高等院校法律师生、司法工作者及从事法律的研究人员。 -
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
决定型的纠纷解决的典型是以对抗性辩论为基础的审判;合意型的纠纷解决的典型是以协商性交涉为基础的调解。棚濑认为审判程序和调解程序应当加以区别,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相辅相成的流动性关系。 处理纠纷过程中当事人与法官、律师的关系,放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来考察,反映了法律秩序中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一般来说,在现代化过程中,个人观念和国家观念会同时得到加强,从而形成政治和法制上的紧张。在日本法制现代化的长期实践中,被变革的对象实际上是民众的行为方式,而不是国家的权威结构;这种事实一直得到大多数学家的默认。 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