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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的辩证逻辑
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市值从有范畴最后发展到理念反常的整个理论体系,狭义的是指概念、判断和推理的辩证发展的理论体系。本书第一、第二章首先叙述古希腊辩证法和康德先验逻辑的思想,进而阐述广义的黑格尔辩证逻辑的基本理论,第三章详细阐述和解释黑格尔辩证逻辑的内容,并在许多地方插入作者的评论,第四章是作者对黑格尔逻辑的综合评论。作者在书中提出了若干新的见解。 -
法权现象学纲要
《法权现象学纲要》是俄裔法国哲学家亚历山大•科耶夫的一部深刻阐释其哲学思想的著作。科耶夫的法权-政治哲学的首要特质是世俗化,在他那里,“人性”(而非“神性”)和“现代性”(而非“古典”)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文明的尽头将是一个充分人性化的普世均质的社会。在这方面,科耶夫的思想与索洛维约夫、施特劳斯等人截然不同。法权现象首先被科耶夫简要地概括为“正义的实现”,法律性活动作为一种独立于其它政治性、宗教性、道德性、文化性活动的现象被提了出来。科耶夫将整个人类社会演变建立在各种法权关系发展的基础上:在形而上层面,他运用黑格尔的辩证法,明确提出“贵族的平等性正义”、“资产阶级的等价性正义”和“公民的合题性正义”三种法权,并详细阐述其中“正”、“反”、“合”的演变规律;在形而下层面,作者对各种法律现象进行了分类,分析了各种公法、私法,国际法、国内法,以及它们与法律性本质之间的关系。由此,科耶夫独特的法权-政治哲学体系得以建立。 -
黑格尔导论
黑格尔素有哲学家的哲学家之称,其哲学以一种非常显著的方式渗透进当代理智生活,既艰深晦涩又极端重要;其广博的著作是对大量现代论题产生重要影响的哲学王国。 本书涵盖了黑格尔成熟哲学体系的各个领域:历史哲学、逻辑学、现象学、自然哲学、政治哲学、美学和宗教哲学,并将黑格尔的思想与路德、笛卡尔、康德、牛顿及库恩等思想家联系起来,对黑格尔作品提供了透彻且独特的解释。霍尔盖特将自由概念作为黑格尔思想的核心,将黑格尔的逻辑学解释为对一种自由的(无预设的)真之逻辑的构想,将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解释为对自由在自然—人类历史中逐渐实现之历程的揭示。在此视角下,霍尔盖特深入考察了黑格尔对艺术和宗教的构想,更对以往被忽略了的黑格尔自然哲学予以特别的关注。他的研究清楚地表明了黑格尔的思想是一项可行的哲学计划,这些重要理论对我们思考当今诸多争议仍极有助益。 我们能够读到的最好的黑格尔哲学导论。霍尔盖特清晰地、耐心地指引我们注意黑格尔思想的深刻性和丰富性。对于初次接触黑格尔的人来说,这是一本不可或缺的书。 ——J.M.伯恩斯坦,社会研究新学院(New School for Social Research)哲学教授 本书将为初次研读黑格尔著作的人们提供巨大的帮助,本领域的专家也会发现它的重要性。自初版以来就一直是对作为整体的黑格尔哲学的最佳研究著作之一。 ——罗伯特·斯特恩,谢菲尔德大学(University of Sheffield)哲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