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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宗族研究
宋以后新宗族形态的重要特点是组织化,明代则是这一新宗族形态承上启下的重要历史时期。本书依据大量的明代文集、族谱、方志等J万史文献,从整体上综合性地把握宗族祠庙祭祖形态和演变,深入研究宗族制度与乡约推行的关系,着力论述士大夫重建宗族的理论探讨与具体实践。作者考证了明代宗族祠庙祭祖制度及其演变,注意区分明代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祠庙祭祖形态,提出宗族乡约化的概念,把宗族活动放在宋以后士大夫的化乡实践中认识,对著名宋濂、杨士奇、罗钦顺的宗族思想进行了探讨。本书是第一部研究明代宗族问题的学术专著,对于探讨明代社会文化史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家族、宗族关系研究
本书从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家庭结构、乡里社区内居民的姓氏分布状况入手,着重探讨了这一时期家族宗族内部各成员间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互动关系以及家族宗族关系对外部社会所产生的影响。本书认为:尽管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尚未见家族、宗族组织,没有族长,没有合族祭祖的祠堂,没有族产,除律、礼所规定的家族、宗族制度外也尚未见族规之类的有关家族、宗族的特殊制度,但这并不影响家族、宗族的向心力、凝聚力。家族、宗族的向心力、凝聚力主要表现为家族、宗族中人在经济上赈恤宗族、收养孤寡,政治上互相支持提携,生活上的互助等等。另外,地主豪强也会利用族众势力武断乡曲;战乱时豪民也会拥族众白重。这些都反映出家族、宗族关系与家族、宗族观念仍影响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本书还对家族、宗族问题研究的传统误区作了辨析,指出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家族、宗族与士族不是同一概念,家族、宗族与所谓的“庄园制”的也并无关系,不能以对士族或对所谓“庄园制”的研究代替对家族、宗族制度的研究。 -
理学、士绅和宗族
本书在南宋至明代中期的长时段内,以徽州为代表区域,深入研究了理学在地方社会的传播、士商群体的形成以及宗族组织的出现,三者之间相生相成的历史。本书认为,明代徽州宗族社会的出现,根植于12–15世纪宋明时代的历史进程之中,深受王朝政治和地缘环境的影响,是理学价值观深入传播之下,士绅和商人等主导人群共同塑造的结果。本书采用了整体史和社会科学的新视角,致力于重新梳理地方历史的发展脉络,探析社会结构的变迁过程。在研究方法方面,本书则强调对方志、文集、谱牒等官私文献的综合利用,尤其注重在旧史料中开掘新内容,对人物传记和微观史实多有细致的考辨,兼具汉学研究的特色。本书获二零零六年度「香港中文大学青年学人论文奖」。 -
族谱
本書以作者歷時多年親自收集的香港新界三十種族譜為資料,綜合運用各種方法系統分析了自宋、元、明、清以來,在包括香港新界在內的整個中國華南地區,以漢族為主體的地域社會和地域文化的形成、演變及其特徵;在中國宗教制度史、區域移民史和區域文化史的研究上展示了許多新的觀察角度,提出了許多新的解放,也進一步發現了不少新的問題。 -
移民、户籍与宗族
《移民、户籍与宗族:清代至民国期间江西袁州府地区研究》主要内容:以往的研究者多将明清里(图)甲视之为一套赋税征收体系或国家对地方控制的基层组织,《移民、户籍与宗族:清代至民国期间江西袁州府地区研究》以一个清代移民地区——江西袁州府作为研究对象,致力于探讨里(图)甲组织对地方社会的意义及其动态发展;结果发现,里(图)甲组织除了在税收上起了重大作用外,它更是一套划分社会界线,表明权利及身份的机制。袁州府原有旧户就是利用这套机制,将外来移民长期置于一个固定的户类别(“客籍”)之中,使外来移民无论在社会地位、晋升机会和享有的权利各方面都比不上土著旧户。换句话说,袁州府土著旧户借着操纵地方里(图)甲组织,实现对外来移民的排斥和控制。 但是,外来移民并非完全被动地受土著旧户压制。从一些个案可见,外来移民是有能力利用多种方法突破土著的封锁取得户籍(或一般民籍)的。组成一些“大宗族”或“高层次宗族”就是移民获取户籍(或一般民籍)的一种有效手段。外来移民能够灵活地经营宗族组织,不但使他们取得户籍,也令他们在地方社会中的影响力和地位得到提升。 -
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
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ISBN:9787300111476,作者:郑振满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