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辽金史论著目录
刘浦江
编 例
一、本书尽可能完整地著录20世纪辽金史领域的所有中外文论著,时间下限迄于2000年底,但其上限并不限于1900年,20世纪以前为数不多的研究成果亦一并收入。共计著录辽金史论著9216条,其中辽史部分4721条,金史部分4495条。
二、全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为辽史,下编为金史。其分类之详略,主要取决于条目数量的多少。
三、本书著录的辽金史论著,计有汉、日、俄、朝、蒙(包括国内出版物使用的蒙文和国外通行的新蒙文)、英、法、德等八种文本,考虑到排版的困难,外文论著目录均译为中文。
四、若有重复发表的情况,其所有出处均予以登录;但发表之后再收入各种文集者不在此例,只著录其原始出处。
五、为方便读者查阅,凡兼及辽金两朝的研究论著,原则上分别收入上编和下编的相关门类;但考古文物资料及学术动态之类的文章,则酌情收入上编或下编,不再重出。
六、著录项目包括序号、篇名、作者、出处四栏。每条目录均按顺序分别编号,上。下编自为起迄,上编序号前加A,下编序号前加B,以资区别。
七、本书著录篇目,尽可能核对原书原刊。如篇名、作者等项内容,原书刊目录与正文不符时,一般以正文为准。
八、凡作者为两人者全录,三人以上者只录第一人,作“XXX等”。
九、按照国内学术界的惯例,考古发掘报告发表时多署单位名称,而在文末注明执笔者。为了反映实际情况,本书一般署执笔者姓名。在执笔者不详的情况下,署名仍旧。
十、中文论著部分所收录的译文,作者姓名之前均标明其国籍;外文论著部分因按语种编排,一般不再标注作者国籍。
十一、外文论著部分,西方学者凡有中文姓名者,尽量取其中文姓名;但中文论著部分的翻译作品,其作者之译名则据原书刊照录。
十二、日文论著部分,书刊名称等或有涉及“满洲”者,系指由日本关东军扶植建立的傀儡政权伪满洲国。为保持文献资料的原貌,本书均一仍其旧。
十三、出处一项中,如有同名书刊,则于书刊名称之后标注出版地。如:社会科学(上海)、社会科学(甘肃);东方学报(东京)、东方学报(京都)。
十四、书后附录《作者索引》,系接作者姓氏笔画排列,在每位作者姓名之后列出其所有论著的序号,以便检索。
十五、作者用笔名、别号、简称者,以及外国作者译名不统一者,本书均按发表时所署姓名照录,而在《作者索引》中互相参见。如:贾敬颜(参见伯颜)、伯颜(即贾敬颜);邓广铭(参见邝又铭、宗牧)、邝又铭(即邓广铭)、宗牧(即邓广铭);傅海波(参见福赫伯)、福赫伯(即傅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