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史
王蘧常
作者为近人王蘧常(1900年 - 1989年),始作于1926年,经历50年,由家人协助从诸书中收集有关秦代的史料。据作者自序,此书己重撰3次,初稿于战祸中被毁或遗失,二稿为红卫兵所撕毁,三稿则因作者年事己高,且妻子病逝,己无心力撰写完毕。死后由其子及学生整理完成。
本书共有6纪4表8考35列传共53卷,外加上1篇自序,其中纪传及1表己完成,而3表5考阙,2考未完,1考残缺,1自序佚。本书所引用的史料相当多,引用了很多后人的注解考证。
本史据凡例所述:
一、《秦史》自古无作者,窃不自揆,谬欲补正史之缺,故一循班氏断代史体制。其取史策,亦大有增删改作焉。
二、此书承父命而作。父治刑名学,曾著商、韩新传。援班书列其父彪作例,亦采直、韩两传入书中而补论焉。
三、意在无征不信,所取故籍,皆注出处。凡所引为原文者,出书与篇名;有更改者,则曰据某书某篇。
四、凡所更改原文,或正其讹讹,或易以今义今字,或便于行文。其正讹伪,多取前人说,如《史记志疑》、《读书杂志》等,为简括计,不复出书名。
五、前史多歧或误,于斯取去,不能无说。加注于下,前人无之,然《班志》《艺文》,已见滥觞。
六、凡立传,具一技之长有利于人民者,亦著之。
七、凡涉神怪或诬罔者,皆所不取。
八、凡属前史五行者类所不取,惟涉天异、地美者,则散入世纪与本纪中。
九、革命者非秦之所得而臣,故系之列传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