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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与知识
本书是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的一部主要著作。全书约三十万字。由罗素1901—1950年发表的十篇文章所组成:(1)关系逻辑;(2)论指谓;(3)以类型论为基础的数理逻辑;(4)论共相与殊相的关系;(5)论亲知的性质;(6)逻辑原子主义哲学;(7)论命题:命题是什么和命题怎样产生意义;(8)逻辑原子主义;(9)论时序;(10)逻辑实证主义。这是一部颇有学术价值的哲学专著,对研究罗素哲学思想的发展和当代分析哲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
工具论(上下)
亚里士多德使形式逻辑从哲学、认识论中分化出来,形成了一门以推理为中心,特别是以三段论为中心的独立的科学--形式逻辑学。《工具论》即主要论述了演绎法,为形式逻辑奠定了基础,对这门科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也为西方的思维形式奠定了基础。 -
逻辑与罪
本书研究的是维特根斯坦生活和思想中最富于魅力的一个侧面,即维特根斯坦本人最为专注,而长期以来为学界所忽视的伦理和宗教问题。通过集中研究维氏思想的这一方面,作者分析指出了其关于逻辑与宗教关系的观点:对于维特根斯坦,道德上和智力上的双重义务紧密联系在一起,像其他行为与态度一样,语言的使用和逻辑推理所强加的责任既带来了回报,又带来了风险,罪由此产生。正如维特根斯坦回答罗素时所说,逻辑与罪,两者都是。本书是西方英语学界第一个正面处理维特根斯坦宗教意识的著作,分析细致,材料翔实,具有相当的原创性。 -
命名与必然性
《命名与必然性》讲述事物是怎样被命名的?这取决于名称的起源和历史,而不取决于被命名对象的偶然特性。丘吉尔之被命名为“丘吉尔”,不是因其本人的种种特性,而是因其父母的命名以及从此别人这样称呼他而建立的历史传递链条。这就是作者的历史的、因果的命名理论。哲学史上向来认为,凡先验的都是必然的,凡后验的均为偶然的。作者却指出,先验之于必然一如认识论之于形而上学,不仅有后验必然的知识,还有先验偶然的知识。这就是作者向传统理论提出严重挑战的先验偶然和后验必然的理论。 -
算术基础
弗雷格(Gottlob Friedrich Ludwig Frege,1848-1925)在《算术基础》中阐述了三条基本原理,这三条原理一方面说明他为什么要构造他的人工语言系统,另一方面说明算术何以能够建立在逻辑的基础之上,这是从哲学的高度出发论证他的逻辑和数学思想的基础。 弗雷格于1897年发表《概念文字:一种模仿算术语言构造的纯思维的形式语言》(Begriffsschrift,eine der arithmetischen nachgebildete Formelsprache des reinen Denkens)。这本薄薄的书可谓现代逻辑的开山之作。它奠定了数理逻辑中的命题逻辑和一阶谓词逻辑的基础。然而,对于这本逻辑史上划时代的专著,在当时却少有人问津。弗雷格反思其原因,认为除人们对那陌生的符号系统望而生畏外,还不理解他为什么要构造这一系统的理由。他在1884年发表了专著《算术基础》(Grundlagen der Arithmetik)。在这本书中,他没有使用数理逻辑的符号,而是哲学理论上论证他所构造的人工语言系统的基本原理,指出严格区分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的必要性;强调决不要忘记概念和客体之间的区别;对当时所流行的逻辑学和数学中的心理主义展开批判。他认为逻辑是数学的基础,数的概念可以被定义为逻辑的类的概念,而类则被看成概念的外延。可以说,《算术基础》一书是弗雷格在哲学的方面为他的数学基础研究中的逻辑主义的方案奠定基础。 -
逻辑学讲义
《逻辑学讲义》是一部由学生听讲笔记整理而成的康德著作,不过它在出版前曾经康德亲自审定过,因而比起其他版本来更具有权威性。在该书中,康德在传统的逻辑判断分类外,又创设了模态,开创了研究概念的内容实质的新局面,从形式逻辑发展到先验逻辑。康德对范畴表的旧类范畴,都用正、反、合方式来阐明,从而对辩证法的发展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