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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与古代封建制度之解体 封建中国的王权和法律
《士与古代封建制度之解体 封建中国的王权和法律》收集的是吴于廑(原名吴保安)未曾公开发表过的两篇论文。《士与古代封建制度之解体》是他在南开经济研究所写的硕士论文,于1941年6月完成;《封建中国的王权和法律》是他在哈佛大学以英文写的博士论文,完成于1946年4月。 《士与古代封建制度之解体》说明瓦解中国封建制度的主要力量是士,而不是工商阶级,因此,中国封建社会解体后没有演变成为如同西方封建社会解体后的资本主义社会。 《封建中国的王权和法律》论述了中国和西方的封建社会的可比与不可比之处,进而指出类似的历史背景可能滋生类似的思想,封建中国和封建欧洲存在对王权和法律的共同看法。 -
中国古代史纲(上)
本书内容是以历代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发展变化为基本线索,比较全面系统、简明扼要地概括了社会历史过程和重要史事、人物情况。 本教材的体例,按社会性质分“编”,按朝代分“章”,按重要事类分“节”按个体史事分“目”; 了眉目清晰,阅读方便。“目”下又分“子目”,相连续的较小朝代或文化,合数朝为一章,文化不分节,章下即为目。 本教材力求内容繁简适当,语言准确,观点鲜明,设计院流畅,为了保持本教材的科学性,也为了锻炼、提高学生阅读史学著作的能务,培养研究历史的兴趣,因之在各章节中,都适当选引了少量原始资料。为了便于阅读,对个别生僻字注出读法,古地名注出今地,政区注出治所之今地,帝王纪年注出公元。 -
文书行政的汉帝国
日本学界在秦汉史和简牍学研究领域卓有影响的一部著作。作者以简牍为资料依据,深入剖析汉王朝的文书行政体系及运行机制,认为简牍这种书写材料成就了汉代的文书行政,而汉王朝集权帝制的确立与巩固很大程度上也归因于文书行政的贯彻实行。 -
简明中国古代史
《简明中国古代史(第4版)》仅用四十万字简明扼要地概述了中国自原始社会至清朝中英鸦片战争前夕这段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各主要朝代或历史阶段的基本社会情况,主要政治、经济制度,重大事件和主要人物,民族关系,重要文化成就,以及中外文化交流等。所述全部史事,都力求资料翔实,观点鲜明,文笔生动。全书体例,按社会性质分“编”,“编”下分“章”,章下分 “节”,以下又分“目”或“子目”。自“编”至“子目”,各有标题,一目了然。书中附有“历代帝(王)系表”32幅,地图50幅,插图135幅,图文并茂。《简明中国古代史(第4版)》适合普通高等院校、师范院校、广播电视大学、理工科大学、各类专科高等学校和成人高校等的历史课使用,亦适合史学爱好者自修和参考之用。 -
宋代的家庭和法律
柳立言毕业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为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本书系作者的论文集,总共收入他的十篇论文,作者从族谱和案例着手,研究宋代的家族、家庭,探讨宋代社会生产发展对宋人的社会生活产生的具体影响。作者重视真人真事的案例,他的研究充分探究了法令变化的深刻社会意义。本书论述透彻,印证材料丰富充实,广泛吸取海内外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这部高质量的学术著作的出版,对海峡两岸的学术交流有着积极的意义。 -
清史列传(全二十册)
清代人物传记书。八十卷。不著撰稿人。卷目列宗室王公三卷,大臣划一传档正编二十二卷,大臣传次编十卷,大臣传续编九卷,大臣划一传档后编十二卷,新办大臣传五卷,已纂未进大臣传三卷,忠义传一卷,儒林传四卷,文苑传四卷,循吏传四卷,贰臣传二卷,逆臣传一卷。记录了自清开国功臣费英东、额亦都起,直至清末李鸿章等为止的二千八百九十四篇传记。其根据大体出自清国史馆《大臣列传稿本》、《满汉名臣传》和《国朝耆献类征初编》。清代的传记书,就目前而言,当以《清史稿》和《清史列传》收录最为齐全。但《清史稿》的多数传记叙事简略,《清史列传》一般要详尽得多,在某些方面还可纠补《清实录》中的缺失。该书于1928年由中华书局印行。后经校点,分八册由中华书局再版。1987年,中华书局分二十册出版王钟翰点校本,是为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