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偷马

[挪威] 佩尔·帕特森 (Per Pet

小说

小说 佩尔•帕特森 挪威 外国文学 北欧文学 挪威文学 外出偷马 外国小说

2011-5-8

湖南文艺出版社

目录
挪威评论奖 《美国国家书评》2007年最受欢迎小说 《明星论坛报》2007年畅销小说 《美国图书协会》2007年最受瞩目小说 《娱乐杂志》2007年度十大小说 《克里夫兰实话报》2007年二十大小说 台湾《中国时报》“开卷十大好书(翻译类)” THEMILLIONS.COM网站”新千年十佳小说” 一 十一月初。上午九点。山雀冲撞着窗子。在撞击之后牠们有时连飞都飞不稳了,有时候还会掉下来,躺在初雪的地上挣扎一会才能再起飞。我不知道牠们看中了我的什么。我望着窗外的森林。起风了,水面上有风的形状。 我住的这间小屋,位在挪威极东部的地方,有条河流进那湖里。其实那不能算是条河,夏天时水好浅,春秋两季倒是活力无限,水里还真有鳟鱼呢,我就亲手抓到过几尾。河口离我这儿不到一百公尺。桦树叶子落下的时候,我从厨房窗户就能望见。此处的十一月就是这个样子。河边有一栋屋子,它的灯一亮,我只要站在门口台阶上就可以看到。那里住着一个男人。他比我老,我想;也可能看起来比我老,我不知道。或许因为我不清楚自己看起来到底什么样子,也或许生活在他要比在我身上来得辛苦;这我不清楚,也不排除这么想。他有一只狗,是苏格兰边界牧羊犬。 我院子里竖着一根上面有鸟食台的杆子。清晨天光渐亮的时候,我会坐在厨房餐桌旁喝着咖啡看着鸟儿们噗噗的飞过来。到目前为止我看过八种不同的鸟类,这比我住过的任何地方看到的都要多,不过会飞进窗子里的只有山雀。我住过很多地方,现在人在这里。天光透亮的时候,我已经醒着好几个小时了,我添了些火,四处走走,读读昨天的报纸,洗洗昨天的碗盘,数量并不多。我同时听英国国家广播电台,收音机我差不多全天候的开着。我都听新闻,这个习惯已经戒不掉了,只是我怎么样也想不起来这习惯是怎么来的。他们说我这个年纪,六十七岁并不算老,而且别把它当回事,真教我心神俱爽。但是当我听新闻的时候,我却发觉这个世界已不再是我原来的生活型态,也不再是我曾经熟识的样子了;这或许是新闻出了问题,也或许是播报的问题,或内容的问题。英国国家广播电台每天清晨播送的世界新闻网,听起来都是跟国外有关,没有一件事是关于挪威的。而像板球比赛──这是我过去从来没看过的一种球赛,应该说以后也绝对看不到了──一些国家的排名,像牙买加、巴基斯坦、印度和斯里兰卡等等,我都可以从体育报导中得到更新信息。但我比较注意的是「母国」英格兰,它们好像经常吃败仗,这真是有点那个。 我也有一只狗,她的名字叫莱拉,很难说她是什么品种,不过这没那么重要。我们已经出去过了,我带着手电筒,循着我们惯常走的小路,沿着湖,湖岸还结着几公分的冰,岸边的灯心草带着秋天的黄,雪从暗沉的天空静静的、重重的下着,引得莱拉东闻西嗅的快乐得不得了。现在她紧挨着炉子躺着,睡着了。雪也已经停了。随着白昼的到来,全部的雪都会融化,这我从温度计上看得出来,它那红色的水银柱正跟着太阳一起往上升。 我这一生始终向往独处在像这样的一个地方,即使样样都顺心如意,我还是时常这么想。不是我夸张,事实真的是这样:我一直很幸运。可是就算在这种时候,比方说跟人拥抱,或有人在我耳边软语温存的时刻,我也会突然想要去到那一个只有静默的地方。年岁远走,我也许可以不想它,但并不表示我就此不向往那一个地方。如今我在这里,它几乎就是我朝思暮想的好地方。 再过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千禧年就要结束了,我所属的这个教区将会处处有庆典和烟火。我不会去凑热闹,我要和莱拉待在家里,或许会走下湖去试试那冰层是否承得住我的重量。我猜想会有零下五度和月光,然后我要生个火,在那台老旧的唱机上放张唱片,让比莉.哈乐黛的声音近乎耳语,一如五○年代在奥斯陆国家剧院聆听她的那次,气若游丝却磁性十足。接着我会站在酒柜旁对着酒瓶豪饮,等到唱片放完的时候,我就上床睡它个天昏地暗,醒来已是全新的一个千禧年,根本不当它一回事。我要的就是这样。 同时,我要花上几天的时间把这里彻底整顿一下。需要整顿的地方很多,我一直不大肯花钱,而对于院子的修缮我其实早有准备,只是不觉得有必要赶着做。我现在虽然知道自己为什么老是拖着,但也无所谓了,开心就好。主要是,大部分的工作我想自己动手,即便我请得起木匠,钱也不是问题,但是请人来做就会进展太快。我要利用所有可用的时间,我告诉自己,时间现在对我来说很重要。这不是走快走慢的问题,而仅仅是「时间」本身的问题,我就生活在其中,可以由我用各种身体力行的事物和活动加以支配,因此它在我面前清清楚楚,无所遁形,就算我不看它也不会无端的消失。 昨晚出了一件事。 当时我在厨房旁边的小房间睡觉。我在那里的窗下摆了张临时床铺,进入午夜时,外面漆黑一片,我睡得很沉。最后一次跑去屋子后面尿尿的时候,我感受到屋外的那份冷。这是我给自己的权利,况且这里只有一间户外厕所,面向西的森林严密得很,也不怕有人看见。 惊醒我的是好大一声刺耳的声响,在极短的间隔里重复了好几响,一下子非常安静,一下子又开始了。我坐起来,把窗子开出一条缝往外探。透过黑暗我看见在河边不远有一点手电筒的黄光,那个握着手电筒的人八成就是弄出这些响声的人,只是我不明白那到底是什么声音,他又为什么要弄出那些声音。就算那声音是他发出的吧。我看见那道光漫无目的的左右晃动着,彷佛有些无奈,后来,我看见了我那位邻居风霜的老脸,他嘴里有样像是雪茄的东西。这时响声又来了,我这才发现那是狗哨子,虽然之前我从来没看过这玩意。他开始叫唤那只狗。扑克,他喊,扑克,是狗的名字。过来,孩子,他喊,我再躺回床上,闭上眼睛,不过我知道睡不着了。 我只想睡一个好觉。我对自己睡了几个小时这件事愈来愈在意,虽然时数不多,我的要求却大不同于以往。一个晚上没睡好会带来连续好多天的不开心,把自己搞得心神不宁,做什么都不对劲。我没那个闲工夫理会,我需要专心睡觉。但不知为什么,我又坐了起来,两条腿摸黑踏在地板上,找到搭在椅背上的衣服。我抽了口气,没想到衣服会这么冷。我穿过厨房进到客厅,套上厚呢短大衣,从架子上拿了手电筒走上外面的台阶。外面真是黑得可以。我又开了门,伸手进屋去把外面的灯开亮。好多了。上了红漆的外墙投射出一圈温暖的光照亮了院子。 运气不错,我跟自己说,还可以在深夜里走出来看一个在找狗的邻居,而我顶多难过个两三天,一切就又如常了。我打开手电筒,从院子走上大路,走向他站着的小斜坡,他仍旧摇晃着他的手电筒,让光线兜着圈子慢慢的扫向森林的边缘,越过马路,沿着河堤再回到原点。扑克,他唤着,扑克,接着再吹响哨子,在这样安静的夜里,那哨音有一种令人很不愉快的高频率。他的脸,他的身体,全都隐没在暗处。我不认识他,只跟他说过几次话而已,大都在清晨蹓狗的路上,我带着莱拉经过他的屋子。我忽然很想回家去,很想放下这一切不管了,我能做些什么呢──不过现在他必定已经看见了我手电筒的光,来不及了,毕竟我觉得这人不可能在这么晚的时候没事独自一个人待在这里。他不应该这样一个人待着。这样不对。 「哈啰,」我静静的招呼,配合这份安静。他转身,在那一刻我什么也看不见,他手电筒的光线笔直的打在我脸上,他发觉了,把手电筒朝下。我原地不动的站了几秒钟,等视觉恢复正常,再走向他的位置,我们一起站在那里,各自把手电筒的亮光从屁股的高度打向四周围的景观,每一样东西看起来都不像白天看到的样子。我早已经习惯了黑暗,我不记得曾经怕过黑,可是一定有过,现在它感觉起来很自然很安全很透明──不管事实上里面隐藏了多少东西,就算有过也不具任何意义。没有东西斗得过身体本身的光亮和自由;高度不是约束,距离不是限制,这些都不是黑暗的资产。黑暗本身只是一个任人遨游的无边空间。 「他又跑掉了,」我的邻居说。「扑克。我的狗。经常这样。他都会自己回来。可是他这样跑掉真的叫人睡不着。现在林子里都是狐狸。况且,我还不好关门。」 他似乎有些尴尬。我大概也会如此,如果是我的狗。如果莱拉跑了我也不知道会怎么办,不知道我是不是也会出来寻找她。 「你知道他们说边界牧羊犬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狗吗?」他说。 「听过。」我说。 「他比我聪明多了,扑克,他知道的。」我的邻居摇摇头。「几乎都要听他的了,恐怕。」 「哦,这不大好。」我说。 「是啊。」他说。 这才惊觉我们还没真正的介绍过自己,我举起手,让手电筒的光照着它,好让他看得见,我说: 「传德.桑达。」这一招使他有些困惑。花了一两秒的时间他才把手电筒换到左手,伸手握住我的右手,说: 「拉尔司。拉尔司.豪居。『居』要念成『基』。」 「你都好吗?」我说,在这样的暗夜里这句话听起来真是怪得可以,就像很多、很多年前,我父亲在森林深处的一场丧礼中说「节哀顺变」的事,我立刻后悔说出这四个字,拉尔司似乎没有在意。也许他认为这句话很恰当,在野外这种情况下两个男人互相寒喧并不为过。 静默从四面八方的围绕着我们。白天晚上有风有雨的好几天了,在松树和云杉间不断的呼啸,而现在森林里却是全然的静止,连个影子都不动,我们不动的站着,我和我的邻居,死盯着黑暗,这时我确定我后面有东西。我没办法躲掉突然从背脊一路凉到底的寒意,拉尔司.豪居也感觉到了;他把手电筒的光打在超越我两三公尺的一个点上,我转身,扑克站在那里,十分僵硬,全身戒备。这种姿态我看见过,一只狗同时警觉又要表示歉疚时的样子,就像我们大部分人一样,这是一件牠很不喜欢的事,尤其当牠的主人用一种几近乎孩子似的声调,跟那一张风霜的老脸完全不搭的声调在说话的时候,毫无疑问的,这个男人不只一次走过这样的寒夜,对付过各种不如意的事,而且是在逆风中的麻烦事,非常严重的大事──我们握手的时候我感觉到了。 「啊,你到哪里去啦,扑克,你这只笨狗狗,又不听爸爸的话啦?真丢脸,坏小孩,真丢脸,太不听话了,」他朝那狗走近一步,牠喉咙里发出深沉的咆哮声,两只耳朵都摆平了。拉尔司.豪居在他行进的路线上停住脚步。他的手电筒垂了下来,直到光线整个打在地上,我才看清楚那只狗身上白色的斑纹,黑色的部分都混在夜色里了,这一切看起来显得怪异,很不调和很不相称,那属于动物喉咙里发出来的低吼继续着,我的邻居说: 「我以前射杀过一只狗,我对自己承诺以后绝不再犯。可是现在我也不知道了。」他失去了信心,很明显,下一步该如何他拿不定主意,我忽然对他感到极度的难过起来。这个感觉来路不明,从黑暗中的某个地方吧,在那里有些东西会在一个完全不同的时间出现,或是从我生命中某个早已遗忘的角落,这个感觉使我窘迫又不舒服。我清了清嗓子,以一种自己不大能控制的声音说: 「你射杀的是哪种狗?」虽然我并不认为我真的对这件事感兴趣,我只是要说一些话来平服胸口突然的颤抖。 「德国狼犬。不过那狗不是我的。事情发生在我生长的那个农庄。我母亲先看见牠。那狗在森林边缘跑来跑去的追捕小鹿:两只受到惊吓的小家伙,我们从窗子看过好几次了,他们在北边草原边缘的草丛里吃草。两只鹿总是紧紧靠在一起,当时也是这样。德国狼犬追着牠们,绕着他们兜圈子,咬牠们的脚筋,两只小鹿疲于奔命,一点办法也没有。我母亲实在看不下去了,她拨电话给警官,问他该怎么办,他说:『妳就开枪打死牠吧。』」 「『你有差事做了,拉尔司,』她搁下话筒说。『你做得了吗?』说真的,我不想做,我几乎没碰过枪,可是我确实替那两只小鹿感到难过,我当然不能叫她去做这件事,家里又没别的人。我哥哥出海去了,我继父每年这时候都在森林里帮邻近的农夫砍木头。所以我拿起枪穿过草原往森林走。到了那里我四处看不到那只狗。我站定了听。那是秋天,正午的时间天气很清爽,四周出奇的安静。我转过身回头看家里,我知道我母亲就靠着窗口看得见我的一举一动。她不会让我半途而废的。我沿着一条小径,再进去森林查看,忽然我看见两只鹿朝着我的方向狂奔。我蹲下来举起枪,脸颊贴着枪管,那两只大鹿害怕到了极点根本没注意到我,也或许牠们已经没有力气顾到另外一个敌人了。牠们完全不改路线,笔直朝我奔过来,真的是跟我擦肩而过,我听见牠们在喘气,看见牠们瞪得大大的眼睛里的眼白。」 拉尔司.豪居稍微停顿,举起手电筒照着扑克,他站在我后面的位置没有移动。我不回头,听得见那狗低低的吼声,一种令人心烦的声音。而站在我前面的男人则咬着嘴唇,左手手指无意识的搓着额头,然后才继续往下说。 「在他们后面三十公尺,德国狼犬来了。那真是一头巨无霸。我立刻开火。我确定打中牠了,可是牠速度不变方向不变,牠的身体好像起了一阵抖颤,我真的不清楚,于是我再开枪,牠屈膝跪下,又再站起来,继续跑。我情急之下发出第三枪,牠离我不过几公尺远,一个筋斗四脚朝天的滑了过来,刚好滑到我的鞋尖。但还没死。牠瘫在地上,直勾勾的看着我,当时我真的对牠有些难过,我弯腰拍拍牠的头,牠吼着一口咬住我的手。我跳开。这下惹恼了我,连着砰砰两枪射穿了牠的脑袋。」 拉尔司.豪居站在那里,他的脸隐约可见,那手电筒没力的挂在他手上,只见得一小圈黄色的光投射在地上。有松针,小石头,两枚球果。扑克一声不吭的站着,我怀疑狗是不是可以暂时停止呼吸。 「可怕。」我说。 「我才十八岁,」他说。「好久以前的事,我永远忘不了。」 「我完全能体会你不肯再射杀狗的心情。」 「再看看吧,」拉尔司.豪居说。「现在我得先把这一只带回去再说。太晚了。走吧,扑克。」这次他的声音很尖锐,他一边开始走上马路,扑克则顺从的跟在他后面,隔开几公尺的距离。他们走到小桥的时候,拉尔司.豪居停下来挥动手电筒。 「谢谢你陪我,」他在黑暗中说。我挥了挥手电筒转身走上小斜坡回家,打开门进入了亮着灯的玄关。不知道为什么,我随手锁上了门,这是我从搬来此地从未做过的一件事。我不喜欢这么做,但还是做了。我脱了衣服上床躺在鸭绒被子底下瞪着天花板,等待暖热慢慢的上身。我觉得这样有点蠢。然后我闭上了眼睛。在我睡着的时候雪开始下了,我知道,即使我睡着,我也知道天气改变了,而且变得更冷。我明知道自己害怕冬天,害怕下雪,也怕雪下得太多太大,但到头来,我却把自己送进了这样一个不可能应付得来的处境,我居然搬来这里。所以我尽可能地去梦见和夏天有关的一切,让梦直到醒来时还在我脑子里。我可以随便梦到哪个夏天,但不是,我却梦到一个非常特别的夏天,即使现在坐在厨房餐桌旁看着散漫于湖畔林木上的天光时,我仍然想着它。外面的一切都不再是昨天夜里的样子。我很累,但这累并不如我的预期。我会继续累到傍晚,我知道我会。我从餐桌旁站起身,感觉有点僵硬,背也怪怪的,而莱拉,她就在火炉旁,抬起头看着我。我们又要出去了吗?没有,还没有。想到了夏天,我有好多事要做,挺让人心烦的。那该做没做的事已经拖了好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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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佩尔•帕特森,帕慕克之后,最受瞩目的“都柏林IMPAC文学奖”得主! 其代表作《外出偷马》,自出版后,仅挪威一地就狂销23万余本,盘踞畅销书榜70多周,版权已售出49个国家和地区! 我们去偷马。他是这么说的,人就站在小屋的门口,在我跟父亲来这里过夏天的时候。那是我十五岁,一九四八年七月初的某一天。 《外出偷马》由67岁的老年传德写起。这个痛失所爱的男人,失去了“与人对话的兴趣”,准备退隐山林独居,平静地度过余生。一次与邻人的偶遇,让他又回忆起与父亲在山林中度过的那个夏天,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父亲,而他余生的命运也在那个夏天被永远注定。 《外出偷马》,欧洲最优秀小说家之一帕特森的大师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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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 smilecococat的评论
    2015011,外出偷马,佩尔帕特森。北欧的小说,夏天树脂的气息,冬天冰雪的清冽,造就了性格倔强的人群。“痛与不痛的事我们真的可以自己决定。”
  • 古典意识流的评论
    还有人说《外出偷马》是意识流,我真笑了,这算什么意识流,场景切换还不如《群山回唱》这样的畅销小说。
  • 我想有个万能执事的评论
    吃了这个安利~//@湖南文艺外国文学: //@湖南文艺出版社: 世界读书日,我们一起读一本好书《外出偷马》
  • 挪威驻华大使馆的评论
    今天是世界读书日,小编应景给大家推荐一位被誉为“推开英语世界的门”的挪威作家佩尔·帕特森的作品《外出偷马》。作家凭借它获得国际都柏林IMPAC文学奖。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老人在抛弃一切离群索居时偶然发掘少年记忆和真相的故事。在世界上49个国家或地区被翻译出版。中文版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
  • 彭伦空间的评论
    帕特森《外出偷马》、马里亚斯《如此苍白的心》、托宾《大师》、麦凯恩《转吧,这伟大的世界》、巴克《上面很安静》这些书一般般?呵呵。//@古典意识流: 都柏林文学奖最经典的作品就是《我的名字叫红》和《已知的世界》,其他的,要么就一般般,要么就还没有译本。 //@新京报书评周刊:转发微博
  • popopo疯啦的评论
    女优男优配,左狗是实在讲不过我了所以才硬生生的把脉动说成了男优,哼,你这个果粒女优!@外出偷马-zxy
  • 面对你呛风-GYZ的评论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去所有的地方,倒影都在我身旁。(谢谢你的礼物 [礼物] )@外出偷马-zxy 曲陆高速
  • 可乐Young的评论
    看完《外出偷马》,外出偷马去。
  • 天天好书的评论
    【书摘】有人说,过往就如同另一个国家,那里的行事作风本来就不同,感觉上我的人生多半都是如此,因为当时我不得不如此,可是现在我不必这样,只要我的精神一集中,我就能走进记忆的小镇,在对的架子上找到对的影片,让自己隐没在里面。——佩尔·帕特森《外出偷马》
  • 爱酒轩i979的评论
    我从来不跟着那些信奉宿命的人同行。他们老是自怨自艾,搓着一双手祈求怜悯。我相信人生是由我们自己塑造成形的,至少我是如此,不管值不值得,我负完全的责任。走过这么多的地方,最终非要在这里落脚。——佩尔•帕特森《外出偷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