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原理

[德]黑格尔(Wilhelm Fried

文学

黑格尔 政治哲学

2003-05-01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内容简介
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上的重要一页。他的辩证法贯穿了他的整个法哲学。他把法的现象归纳成为一个完整全面的体系,他的理论几乎涉及了当时存在的各种法律部门,然而,由于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是建立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的,强调一种客观精神,于是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它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黑格尔的国家学说长期以来一直为学术界所争议,其学说既有把现存事物理想化的思想,却又不可否认的流露出一种民主的倾向。本文就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一书,谈谈作者的一些观点。从法的内容上来看,由于“自由理念”在各个阶段的评价标准是不同的,因此,随着阶段的划分,形成了黑格尔完整的法哲学体系。由于意志是直接的,而从这一直接的意志抽象出人格的概念。自由的意志即为抽象的意志,这就是人。其次,意志由其外部性在自身的反思中而形成一种主观意志的法,即道德。而道德与人格中善的概念的统一则形成了伦理。伦理的最初是在为家庭,在家庭的分裂现象中,有了市民社会。当特殊意志的自由具有独立性时形成了国家。而国家之法比其他各阶段都高。黑格尔的全部哲学所讲的都是理念的发展,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分别描述现象发展的三大阶段。国家范畴是正在精神哲学中提及,属于客观精神阶段,而其哲学就是讲客观精神的发展的。客观精神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个阶段。
【展开】
下载说明

1、追日是作者栎年创作的原创作品,下载链接均为网友上传的的网盘链接!

2、相识电子书提供优质免费的txt、pdf等下载链接,所有电子书均为完整版!

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