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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是德国古典哲学重要代表之一,费希特的主要哲学著作。在费希特的哲学体系里,《全部知识学的基础》的地位和作用,约略相当于《逻辑学》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里的地位和作用。它的构思成熟于1793年,当时费希特正在苏黎世撰写为法国革命辩护和争取思想自由的政治论文。费希特自称《全部知识学的基础》是上述政论文章的额外收获。所以说,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那样,《全部知识学的基础》表明德国古典哲学乃是法国革命在德国的反映。但是,由于种种历史的原因,费希特只是作为德国的民族英雄为我国各界人士所熟知,他的哲学思想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更不用说对费希特哲学思想的深入研究了。 -
罗马史(第二卷)
《罗马史(第2卷)》主要内容简介:罗马征服拉丁人和坎佩尼亚人、意大利人反抗罗马、皮罗斯王对罗马的斗争和意大利的统、法律、宗教、兵制、国民经济、民族性、艺术和科学等。 -
哲学辞典
哲学辞典于1764年匿名出版,是伏尔泰的代表作之一。原书贯穿了法国百科全书派的理性主义信条,对当时法国政治、社会和宗教进行了激烈的攻击和批判,因而遭到专制当局的查禁。中译本选译了主要条目100条,反映了作者的自然神论和经验论的哲学思想,并突出了作者对封建制度及其精神支柱天主教的揭露和批判。 本书主要特点有二:首先是突出地反对基督教,特别是天主教,反对宗教狂热带来的愚昧迷信与迫害无辜;其次是强调理性主义的哲学思想,认为只有这种一切从合理的理性出发的思想意识才能为人类带来一线曙光。阅读这本书,从作者伏尔泰的思考问题时注意从合理的理性出发,不囿于一切固有的成见、探索真理、敢于面对现实为理想而斗争的精神中吸取教益,对于我们认识现实,寻求真得,采取合理行动是有裨益的。 -
法学总论
《法学总论:法学阶梯》中《查士丁尼国法大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与其他三部分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它是当时的罗马法学家根据查士丁尼的要求编写的,因此它具有以下一些特点:第一、它融会了罗马法的全部基本原理,是罗马法的精髓;第二、条理清楚,概念明确;第三、文字浅显,易于阅读;第四、内容翔实,包括了民法的各个方面。所以,查士丁尼对它十分重视,认为它是“包括全部法学的基本原理”,是学习罗马法的主要教科书。 -
美学(第三卷·上)
中有理想才能成为美学的这第三个领域的内容,因为这里正是世界观整体中的美的理念本身化成对象,所以艺术作品现在还不应理解为本身分成部分的整体,而是应理解为一种有机体,其中差异面如果在第二卷已分化为一系列本质不同的世界观,现在就要分成一些个别具体化的组成部分,其中每一部分又是独立自足的整体,而且作为个别具体化的整体,可以用各种不同艺术类型来表现。 -
艺术的起源
本书是德国艺术史家格罗塞的重要著作,作者在书中提出了社会的经济组织和精神生活之间,尤其在艺术方面存在着一种密切的相互关系这样一种主张,并探讨了原始艺术变迁的心理和经济基础。本书译者蔡慕晖是陈望道先生的夫人,是专攻艺术的学者。中译本初版于1937年由本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