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
《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第2版)》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论证引入英美法教学计划的理由,其中第一、二章将提出全球化及本土化为学习英美法的理由。第三章探讨法学教育的性质,更阐明专业教育的含义。第四章将反驳一些常见的反对普通法教学的理由。第二部分阐述所倡议的普通法教学方案,其教育理论基础以及从实践中汲取到的教训。第五章探讨若干教育学课题,为第六章关于《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第2版)》所倡议的计划的概要及理论的讨论奠定基础。第七、八章讨论各个课程的设计及教学经验。 《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第2版)》倡议的是方法的教育计划。《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第2版)》使用“普通法”一词而不使用“英美法”一词,是为了强调《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第2版)》倡议的教学方案的方法与态度,本方案是教授思维方法而不是传授一门实体法。 《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第2版)》倡议的教学计划是基础智能技能培育,其意图是为学生打好基础,为他们日后在海外或本国大学继续学习或者自习创造条件,为建设一支能在国际舞台上运作的律师队伍创造条件。 -
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
《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将何老师关于法学教育的深沉思考“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一文置于卷首,并把这个标题作为书名,并不表明这是法学教育的唯一道路,而只是想表明,一名教师,可以有怎样的理想,并可以用怎样的方法论实现他的理想。 -
法律中的社会科学
《法律中的社会科学(第6版)》的目标是让读者了解到社会科学在美国法律实践中的实际和潜在的用途,以及如何对这种利用进行评价。我们在此将社会科学看作法律中的一种分析工具,熟悉这种工具可以提升职业律师的职业水准,深化法学研究者的洞察力。不同于传统法律社会学比较宏观的分析,《法律中的社会科学(第6版)》采取了注重社会科学与具体法律规则之间微观互动的视角。 《法律中的社会科学(第6版)》交织实体法、程序法、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及其研究方法这四个纬度,选取具体的立法、执法、司法的案例,生动地讨论了社会科学在法律实践中的作用(及其局限):既包括如何判断个案中的事实问题,也包括如何判断立法、执法中的法律规则问题,还包括律师的诉讼策略选择。此外,作者还提供了大量的跨学科参考文献供有兴趣读者进一步深究。 《法律中的社会科学(第6版)》虽然作为传统的法学院案例教材出版,但讨论的主题并不传统,社会科学学者同样是我们的目标读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