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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斯·韦伯的《经济与社会》
“本书为韦伯的巨著《经济与社会》提供了必要的介绍,对于那些对韦伯感兴趣的社会科学学者而言,本书应该成为他们的必读文献。书中的各篇文章都是由在韦伯研究领域中举足轻重的专家们撰写,代表了近几十年来有关韦伯的概念、理论的学术讨论中的最高成就。在众多纷繁复杂、彼此矛盾的解读中,这些文章无疑是我们的研究向导,指出了韦伯社会学对于理解21世纪社会变迁的重要意义。” ——吉尔•伊亚尔(Gil Eyal),哥伦比亚大学 “很多人都会将本书视作关于马克斯•韦伯研究的最好的英文论文集。本书应用韦伯及其广泛的学术努力作为进入当代社会科学核心论题的入手点,在这方面,它已经实现了对既往研究的超越。” ——理查德•比尔纳齐(Richard Biernacki),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 马克斯•韦伯的《经济与社会》被很多人认为是社会学界最重要的著作,也是社会科学历史上最有分量的著作之一。本书对韦伯的这部鸿篇巨著做出了批判性的、与时俱进的介绍和评述。尽管针对《经济与社会》的不同部分,已有众多文献发表或出版;但本书是第一部既涵盖其全部章节和主题,又讨论了贯穿和联结全书之方法论视角的论著。 在《马克斯•韦伯的〈经济与社会〉》中,各位杰出的学者阐发了《经济与社会》中的主要观点,并且从分析经济、政府、法律、宗教和社会行动的各个角度,评价了这些观点的当代适用性。这些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文章,无论对于那些熟识韦伯研究的读者,还是初次接触这方面问题的朋友,都是极富吸引力的。 -
割据的逻辑
这本书是一项关于中国法律职业的大型实证研究,作者秉承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生态分析传统,对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各个领域的竞争与规范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社会科学分析。基于作者在2004-2007年间对中国12个省份的250余位法律执业者和国家官员的深入访谈、对中国律师网互动社区的三年参与观察以及大量历史材料收集工作,书中研究表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社会结构是高度割据的,多个法律职业群体占据了这一市场的各个角落,律师业与其他职业之间的管辖权界限十分模糊,而管理律师业的司法行政机关,在同样高度割据的国家管理体系中也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律师在法律服务市场上的地位就显得极不稳固。为了解释这一割据现象,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一个关于定界与交换的空间社会学理论,并将其应用在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五个空间领域:边疆(农村法律服务)、战场(城市基层法律服务)、高端(涉外法律服务)、后院(企业与政府法律服务)、雷区(刑事法律服务)。这不仅是一本法律社会学的学术著作,而且是一次对于我国法律职业发展状况的深度透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值得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及其他相关学科背景的学者、学生和实务人员参考。 -
自律的发明
历史地看,任何思想都不是横空出世的。即便是独创性的伟大思想,也很可能是在不同思想的相互争执中被孕育和启发出来的。作为近代最著名的道德哲学家之一,康德提出的自律的道德也不例外。本书以《自律的发明》为题,展示了近代道德哲学家对道德的理解是如何从作为服从的道德、作为自治的道德再发展到作为自律的道德,并一步步为人类争得自己应有的价值与尊严的。它不仅阐明了康德道德哲学的核心问题以及他得出自己独特的伦理学观点的过程,而且还揭示出宗教思想、政治思想与道德哲学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错综复杂的交织关系。最后,作者还对道德哲学以及道德哲学史本身作出了自己的独到理解。它不仅能让读者把握近代道德哲学史的发展脉络,更能让读者见识思想交锋中思想家们精致入微的分辨力和洞察力。无论读者是否同意其观点,阅读过程本身都是一种思想的历练。 本书是迄今为止对近代道德哲学史所作出的最为全面的研究,其中所用的大量史料都鲜为人知。波士顿大学的克努得•哈康森(Knud Kaasonssen)教授称其为英语界无与伦比的、最伟大而又最具雄心的近代伦理学史著作,对道德哲学以及道德哲学史都作出了伟大贡献。 -
宗教与美国宪政经验
本书细致入微地考察了美国致力于宗教自由的语境。小约翰•威特展现出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如何推进或延沓了宗教自由的伟大工程,并引人注目地以国际人权法来量度当下的美国法,这种努力是弥足珍贵的。本书分寸适当、温文尔雅,犹如一个有待挖掘的富矿,不仅为那些好心但困惑不已的人们指点迷津,而且对如何重归平衡给出了理性、给力的言说。 ——小约翰•T. 努南(John T. Noonan Jr.),美国上诉法院 小约翰•威特是全球宗教与人权领域最著名的学者之一,他在本书中涉及了美国宪法中与宗教相关的条款……我想本书会立即引起法律人和立法者的关注。希望各位牧师和神学家也来读读本书。这是一本我们都需要的书。 ——马克斯•L.斯塔克豪斯,普林斯顿神学院 本书的出版令小约翰•威特跻身宗教自由方面最顶尖的美国宪法史学者。主体分析之精妙、内容之全面、记述之翔实,让这本教科书趋于完美。本书见地深刻,必将成为该研究领域学者的必读书目。事实上,本书文笔生动洗练、灵动飞扬,适合所有有识之士阅读。 ——哈罗德•伯尔曼(Harold J. Berman),埃默里大学 小约翰•威特以跨学科的进路,对美国宗教自由经验予以绝佳的审视。他精巧地熔法学、史学和神学于一炉,剖析了从殖民地时代到最高法院晚近处理的问题。 ——道格拉斯•莱科克(Douglas Laycock),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 这是一部兼具全面、系统、透彻、平实、清晰等品质的鸿篇巨制,能读到这样的著作,实乃读者之大幸。纵然主题是如此复杂,但作者坚信读者读后丝毫不会感到迷茫或困惑。详尽的注释并非为了给人旁征博引的印象,而是为了提供按图索骥的导引。本书的注释和附录在教学中所能发挥的效用,无论如何夸张都不过分。参考文献则告诉我们已知的事实:威特的确读了所有这些文献。 ——埃德温•高斯塔德(Edwin S. Gaustad),加利福尼亚大学里弗赛德分校 -
西方音乐简史
《西方音乐简史》内容简介:这是一个生动、清晰而富有教益的西方音乐故事——不仅是伟大作曲家的故事,也是演奏家和音乐听众的故事,是音乐意义和音乐目的不断演变的故事。作者保罗·格里菲斯(Paul Griffiths,1 947-)讲述了音乐如何在世纪更替中演变至今,展现了音乐演变如何反映了人类时间概念的演变从天堂的永恒到电子计算机的微妙。该书为学生和初学者提供了深入浅出的西方音乐历史介绍,尽可能少地使用专业术语,书中出现的术语在附录“音乐术语表”中均有简明释义。该书具有独特的视角和洞察力,因而对教师、音乐家和音乐爱好者都具有启发性。英文版《西方音乐简史》自2006年问世以来,已先后被译战意大利语、葡萄牙语、德语、西班牙语、土耳其语和汉语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 -
《老乞大》与《朴通事》
作者以《老乞大》与《朴通事》为基本素材,来考察和解读蒙元时期庶民百姓的日常法律生活,不仅关注庶民百姓的法律生活的日常性,而且关注法律文本的实践性,以及这些制度包含的法律知识的独特意义;不仅着意于细节制度的深描和解释,而且勾勒了这些制度实践的社会语境与法律构造,并使局部制度实践与宏观文化语境联系起来,从而形成了两者在解释上的循环;不仅注意文字的解读,而且配上了相关插图,藉此增加图文之间的阅读趣味。这种从“禹域之外”的视角来考察“禹域之内”的日常法律生活,可以起到“借镜自照”的作用或效果。与此同时,虽然有关《老乞大》和《朴通事》已有众多学术成果面世,但是本稿无疑是迄今为止对于两书研究中的惟一一部法律史或法律文化史的著作。 ——高鸿钧,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作者选取了朝鲜李朝时期编写刊布的两本汉语教科书——《老乞大》与《朴通事》作为基本素材,经由书中描绘的情境和提供的信息,结合史书记载、法律典章、日用类书以及戏曲小说等材料,重现蒙元时期庶民百姓的日常生活,特别是法律生活和法律意识。以这样的汉语教科书作为主要史料,在中国法制史和法律文化的研究领域尚属首次,具有不可小觑的价值和意义。 ——任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本稿讨论的《老乞大》和《朴通事》两书,是朝鲜李朝时期(1392—1910)的汉语教材,它们对蒙元时期庶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作出了忠实全面的描述。《老乞大》与《朴通事》成书于元代末期,又经过明清两朝不断的修订和注解,成为权威的汉语教材,流传广泛,影响深远,可以藉此探究蒙元时期的社会文化生活与日常法律生活。《老乞大》描写的“马匹交易”契约,包含了传统中国独具特色的信用、自由、平等的契约观念,以及契约结构和要素的法律功能。而《朴通事》则描述了庶民百姓的日常生活(婚姻、借贷、人口买卖、房屋租赁)与社会秩序的形成机制,即,用契约方式来组织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折射出契约实践对于建构与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功能。据此,传统中国并非是单一的身份性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契约性社会。在《老乞大》和《朴通事》中提到的治安与犯罪,不仅反映了蒙元时期的社会控制与司法实践的若干面向,而且展现了国家权力与社会控制之间的内在关联和重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