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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笔记
冯象在序言中曾提到他写这个系列的初衷之一,就是不满所谓的普法文章。什么是真正的“普法”?我的理解就是通过言说去影响一种现实的语境。从这个角度看学者的言说,其实和司法过程极其相似。法学家写的案子,和法官写的判决书都是必不可少的“具体法治”,是西法东渐和“法治本土资源”变迁的经验环节。鉴于目前我们的法官多半写不好判决书,法学家撰文说案更显得尤其重要。 汉语语境下的“政法”二字,其实并不是“政治与法律”的缩写。因为汉语的构造承袭的是三纲五常的微言大义,两个字放在一起就像两位领导出场,表面是平列关系,其实多半是一种偏正结构。甚至于有着语义上的越俎代庖。钱钟书《管锥篇》中谈过这个问题,如“兄弟”指的是弟,而“祸福”说的也多半是祸。钱先生说这种词义结构的特征来自道家相对主义对国人的思维影响。这道理固然精辟,但我对这解读还是不满。“偏义”与其说和道家思维有关,不如说恰恰是和儒家礼教一丝不苟的“差序格局”合拍的。因为没有一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也就没有语法面前每个字平等的逻辑。 “政法”一词其实也带有偏义,而且来自古汉语的“本土资源”,并不是舶来词。现代法治西学东来,在细微技术上今天已几乎看不到一丝中华法学的遗迹。但奇怪的是今天我们谈到法律领域,笼罩全局的仍然是这个老妪般的“政法”二字。 冯象近年来的专栏写作,也和上述“政法”一词的语义变迁趋势相吻合,就是所讨论的主题和作者的基本理念从形而下的、被意识形态空洞化的“政法”概念,开始向着形而上的政法之道转变,最后凸现为一种清晰的宪法或宪政的视野。冯象这一走势大概从写〈它没宪法〉开始,尽管此文的观念老实说仍然相当模糊,但这一走势越到晚近越清楚了。尤其冯先生的专业是知识产权,但他却往往从对版权、商标权的纠纷中看出权属问题的“宪法化”趋势。如《修宪与戏仿》一文,从一篇小说戏仿《沙家浜》引发的案子,分析到版权权益与“戏仿”者言论自由之间的关系。得出结论说产权问题不能只在商法或私法的领域中解决,而最终必将诉之宪法或宪法的司法化。这个故事和苏力讲过的“邱氏鼠药”的案子何其相似。我以前有一个看法,就是研讨宪法有两途,一种是从部门法往上走,一种是从政治学往下走。冯文属于前者,尽管他由于文体限制和过于借重文学笔法带来的自缚(这算冯象一个不太严重的弱点,所以我才说《万象》上那些风情文字是更纯粹的冯象文章),分析上不免大而化之。但其义理...[更多内容] -
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
本书接续《创世纪:传说与译注》,也分上下编。上编研究《圣经》与文学翻译,包括西方解经学传统、中文旧译的舛误类型或“病理机制”,并以下编《出埃及记》为例详细说明。《圣经》之外,还讨论一组古希腊、罗马和欧洲中世纪文学经典,如荷马史诗、柏拉图《理想国》、西塞罗《论老年》、圣奥古斯丁《忏悔录》、但丁《神曲》和乔叟《鸟儿会议》。这些伟大作品昭示的古典伦理同自由人格的理想,跟当今中国社会的一些突出病症——大学教育和学术的深度腐败、行业道德的全面崩溃——恰成鲜明对比。作者认为,由此入手提问分析,或可为改革与反思拓开一条新路。 全书插图54幅,卷末列有简明的“圣经年表”和“参考书目”,都是专为配合读者鉴赏思考书中论及的人物故事、社会现象和经文哲理等问题而精心选编的。 -
智慧书
希伯来经文《约伯记》《诗篇》《箴言》《传道书》与《雅歌》五篇,习称“智慧书”,又名“诗体书”。 《诗篇》是圣殿祭祀,子民礼拜,忏悔感恩的颂诗哀歌等等的总集,约有一半归在大卫王名下。《雅歌》虽然题为“属所罗门”,却更像民间情歌或婚礼上的唱和之曲,也有人认为取材于初民春祭的颂神诗。《约伯记》(传统上归摩西)、《箴言》与《传道书》(均托名所罗门),承接的是古埃及、苏美尔/巴比伦和迦南的悠长的智慧传统。 从内容上讲,它们的渊源旨趣、思想关怀各有不同,但从文体上讲,这五篇经文都由诗体写成,遵从一定的希伯来语修辞格律,是《圣经》诗歌艺术的明珠,对西方文学影响至巨。冯象博士的译注本在充分吸收了西方《圣经》文学最新研究的基础上,致力于用准确优美的现代汉语来传达希伯来古代诗歌的智慧与韵律。 -
智慧書
馮象博士翻譯聖經, 取得了難能可貴的成就。《摩西五經》問世以來,蒙讀者包括許多教友的厚愛,來信鼓勵或提出意見建議,還有專家學者著文評論。在重新印行《摩西五經》修訂版的同時, 牛津大學出版社現在同時出版馮博士的最新翻譯成果《智慧書》,最大的希望仍然是,回到原文善本,重新理解迻譯;在舊譯之外,為普通讀者(包括教友)和學界,提供一種基於現代學術成果的忠實暢達而便於學習研究的譯本。譯經,在智慧的“傳道人”(qoheleth) 看來,恐怕也是太陽下無休止的一種“辛勞”,或上帝派給人子的“苦活”(《傳道書》1:13)。然而人生幸福,卻在那份“苦活”日積月累的所得,可以同無數人分享。 《智慧書》五篇,傳世抄本訛誤較多,遠不如《摩西五經》整齊。部分段落順序銜接紊亂,斷句訓讀,歷代注家歧見紛紜。故本中譯在底本德國斯圖加特版傳統本之外,參照引用的原文抄本 (如死海古卷) 和古譯本 (如希臘語七十士本、亞蘭語譯本、古?利亞語譯本、拉丁語通行本) 的異文異讀,也大大增加。 譯文的體例,包括插注、原文的拉丁字母轉寫,一如《摩西五經》(牛津大學出版社,2006/2008)。僅說明三點: 第一,經文原本不分章節 (亦無現代標點),至歐洲文藝復興,十六世紀中葉才開始劃分,漸成定例。但這一套章節設計與經文的?事、詩句的起止,往往並不吻合;不乏一句話斷為二節,一首短詩橫跨兩章的情?。所以章節只是方便檢索引證的一個系統,跟如何誦讀或理解經文未必相關。這是讀者須瞭解的。此外,傳統本的分章與拉丁語通行本略有出入。因為英語欽定本的章節跟從通行本,而中文舊譯如和合本又以欽定本為底本,故而凡通行本與傳統本分章不一致處,插注中都標明了,俾便熟悉和合本章節的讀者對照。 -
新約
譯經的目的,我在《摩西五經》裏說了,一是爲中文讀者(包括信友和聖經學界)提供一個可靠的中文學術譯本,二是如果可能,力求讓《聖經》立于中國文學之林,即進入漢語主流文化。注意,我說的是“聖經學”,而非任何基督教宗派的神學或教義。後者在西方的歷史和理論我做過些研究,算是老行當了吧。但傳教“牧靈”跟做學問,是完全不同的事業,沒有哪個譯家可以兼而得之。因此,現實地看,我的譯本也許會影響到“牧靈”譯本的修訂和術語措辭,但不可能取代其中任何一種。在香港,正如在內地,有哪一個教會不在散發《聖經》,不積極宣道、參與社會建構和社會鬥爭呢?不如此,她就不能够撫慰苦靈,傳布福音,教人立信稱義。在此意義上,譯經,即使是“非教徒”的譯經,也不僅僅是無傷大雅的“文化保育”。我想,聖法的教導、先知的呼喚、耶穌的受難復活的啓示,隨著宗教復興和中國社會行將展開的倫理重建,是會爲越來越多的國人聆聽而認識的。一個日益多元化的容納不同信仰的社會,需要這樣一份“生命的糧”(《約翰福音》6:35) -
政法笔记
《政法笔记》是冯象先生在《读书》开的专栏文字,以英美中古文学博士的笔意,言说国内法治领域的大小故事,从孔夫子名誉权、鲁迅肖像权、婚前财产公证、取名用生僻字、性贿赂、人体写真到版权、美国大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方方面面,就文章而言,都称得上汉语法学随笔写作的巅峰之作。这些随笔也彻底改变了我们传统的"普法观念",通过学者言说本身去影响一种现实的语境,以期普法之目地。 本书2004年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在法学界反响很大,现经冯象先生授权,修订版在我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