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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1803年,《法国民法典》诞生,在拿破仑的铁骑之下,掀起了整个欧洲的法典化运动,当时的德国正处于四分五裂之中,各地各有自己的法典体系。1814年,当时颇具声望的法学家蒂堡(Thibaut, 1772-1840)发表了《论德意志统一民法典的必要性》,呼吁制定德国统一民法典,希望通过法典化运动促进德国文化和经济的统一。萨维尼于第二年发表了论战文章《论立法和法学的现代使命》,批判蒂堡的法典化建议。 在《论立法和法学的现代使命》中,萨维尼认为:法律起源和发展取决于民族的特殊历史,就如同该民族的语言、习俗和政治一样。所有这些因素都是民族的统一的精神生活所创造的统一体,它们密切联系在一起,不可分离。法主要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民族意识、即共同体的一个部分。法最开始体现为习惯法阶段,由习俗和人民的信念之中产生了法。法在后来的发展主要通过职业的法学家群体来推动。但是,推动法发展的决定性的力量是来自民族内部的。法的发展不是由立法者(包括法学家在内)的自由意志所决定。总而言之,萨维尼认为当时的德国还不具有制定民法典的能力。萨维尼主张回到传统的罗马法,通过系统、完整的罗马法研究,来为立法积攒力量。 《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被称为历史法学派的纲领和宣言,被认为是萨维尼法律思想的集中体现。尽管有材料证明《使命》中的思想早在法典论争之前即已形成,但是将《使命》置于那场欧陆法律史上声势浩大而旷日持久的论战语境下理解,仍然不失为一种合适的路径。 -
法意与人情
《法意与人情》内容包括:说“抵”、神明裁判、神道设教、中国历史上的刑、法、律、“礼人于法”、“复仇”情结、国家、成文法、天下为公、商贱、公法、“法”、之“儒”、阴 阳、“约法三章”等,讲述法律故事。 -
为权利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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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学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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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用主义与民主
波斯纳在本书中提出的理论仍然属于这个美国传统;但有所创新和推进。他通过理论的和实证的分析指出,美国实际上运行的民主和法治,都是实用主义的,而不是理想的。所谓理想的,在民主理论和实践中即该书着重讨论的慎议民主制,这是杜威式的民主,强调通过教育和提供信息来促使更我的人参与到民主生活中来,通过审慎的、知情的思考,做出决策;而在法律理论和实践上,就是法律形式主义,即相信通过一套法律的技能,依据预先确定的法律规则推演获得正确的法律决定。所谓实用主义的,在民主理论和实践中是熊彼特式的民主,它强调民主制中精英的作用;在法律实践上则是一种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关注重系统后果的实践性推理,必要时它甚至会因为策略而采用法律形式主义的修辞。 -
自由的法
作者是当代世界法学界颇具权威性的人物。在书中,他通过宪法的道德解读,将政治道德引入宪法的核心。道德解读无疑在美国宪法生活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同时也造就了联邦最高法院所有最伟大的宪法判例,这些判例涉及了最近20多年来美国国内几乎所有的重大宪法争议,如堕胎权、纠正种族歧视措施、色情文学、同性恋、安乐死和言论自由等。作者在每一个问题上的敏锐眼光、逻辑思维、有条理的阐释,都为我们提供了法律诠释的方法和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