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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州县诉讼中的审断问题
《晚清州县诉讼中的审断问题:侧重四川南部县的实践》是以滋贺秀三、寺田浩明与黄宗智在清代州县审断依据问题上的争论作为切入点,依托几乎未被系统使用过的四川省南部县全清档案,研究晚清州县的审断问题的学术著作。全书以当时的中国而非现代西方为中心和主要研究视角,力图回到晚清州县审断的历史情境中去思考相关的问题。作者通过系统理论,查证有据的分析研究,创造性地得出州县审断是政务而非司法、州县审断的依据是多元一体、州县审断充满了灵活性等一系列开拓性结论,为对晚清时期法律史方面研究做出卓越贡献。 -
宋至清代身分法研究
本书为高桥芳郎从事研究工作25年来所发表的有关身分法的论文结集,每篇论文自成一章,又相互联系,在分别解决宋以后身分法若干关键问题的基础上,共同构成了作者对这一时期身分法史的基本理解。书中所收论文曾在日本学界引起过很大反响,获得了学界的高度评价,也曾引起过激烈的讨论。作者致力于采用身分法的观点来研究中国社会,在着重于“法”的层面进行探讨的同时,还大量使用各个时代的笔记、小说、方志等社会史资料,对宋元以来的奴婢、雇佣人、佃仆、佃客、义子孙、雇工人等底层社会的身分特征及其概念内涵详加辨析,生动、全面而立体地剖析了国家统治与社会实态的变革与互动,对于阐明宋元以来中国底层社会的构成及身分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宋元以来社会史、法制史研究者的必读书目。 -
一个普通法的故事
上好英格兰这一课:读懂了英格兰,就读懂了现代世界! 《一个普通法的故事——英格兰政体的奥秘》隶属“大观文丛”系列,另有《帝国定型:美国的1890—1900》《克劳备忘录》两书已出。 本书讲述了一个普通法的故事,通过对普通法的形成与英国政体的嬗变之间的耦合关系的探寻,对普通法的成长轨迹与其结构化逻辑的思索,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如何理解英格兰的普通法与政体,关涉的恰恰就是如何理解现代世界的问题。 本书主要回答了以下问题:英国本区区欧陆之边陲岛国,何以在这种政制下兴起,席卷了欧洲封建诸国从而称霸世界?英国政制之于欧陆、之于世界具有何种特殊意义? 本书并非聚焦于对英格兰历史与民情的面面俱到的描述与介绍,而是力在探索英国普通法的形成与英国政体的嬗变之间的耦合关系,作者追寻着福蒂斯丘、孟德斯鸠、梅特兰、波考克、麦克法兰、黄仁宇等先辈们探索英格兰心智时留下的线索与足迹,动态而生动地描述了英国普通法的成长轨迹,从而探寻英格兰的某种结构化逻辑。 这不仅可以证明,英格兰的历史并不是偶然的,神圣的王权被推翻,国王被送上断头台并不是偶然的,此后英格兰战胜法国成为欧洲霸主,又通过工业革命和商业金融革命,把整个欧洲和世界搞得天翻地覆也不是偶然的。这也解释了为何英格兰在失去了世界霸权之后并未消失在世界的版图之外,而仅仅是一种体面的失败,极大地保留着它的尊严与利益。 〖编辑推荐〗 上好英格兰这一课: 任何一个希望承担世界历史命运的民族,都必须在精神世界的启蒙与成长的过程中经历英格兰的这一课。 本书正文是讲英格兰是如何成功的,附录则是交待英格兰是如何体面地失败的。所谓体面地失败,既指英格兰虽然失去了世界霸权,失去了帝国的荣光,但英格兰并没有随着帝国的坍塌,消失在世界的版图之中,或者作为老大帝国的遗留物而屈辱地存在于世界中,而是最大限度地保存着帝国的利益和尊严,并且仍然是世界政治和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力量。 同时,这也意味着,虽然新世界秩序超越和克服了英帝国,却没有丢失英帝国得以崛起的政制内核,即普通法所塑造的政治秩序及其精神内核。恰恰相反,新的世界秩序恰恰是英格兰普通法所塑造的政治秩序和精神内核的进一步成长,克服了英伦三岛的狭隘性,且通过美国这个载体,达到了更高程度的世界性。 作者对英格兰普通法与英格兰政制逻辑的一种深度的“ 凝视”,并非仅仅是一种历史学面面俱到的细节研究,从而让人读罢此书,不仅仅是“知道”了英国,而是“读懂”了英国。 -
谁是真凶
本书研究了三个相互交叉的话题:命案、疑案与冤案,包括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春阿氏杀夫案、三牌楼冤案等清代著名命案,以清季冤狱的产生与平反的案件为样本,着力揭示其中存在的重重黑幕,进而分析和解读这些案件最终得以平反的各种因素——司法政治、司法技艺以及社会网络的隐秘故事,旨在勾勒中国式的“超越合理怀疑”的独特意义与程序结构、清代中国的司法制度及其运作实践、清代命案的驳审程序及其特点、审理死刑“疑难案件”的法律制度与操作技艺等。 -
英格兰普通法史
本书是马修·黑尔爵士撰写的关于英格兰普通法历史的经典著作。作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普通法的分类、名称、起源、形成、发展、延续、扩张以及影响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介绍,还原了当时的历史场景,讲述了普通法发展的脉络,总结了普通法的一些特点(比如陪审团审判、财产继承制)等,是本经典的介绍普通法历史的著作。 -
清代以来民事法律的表达与实践
仅从法律文本和理论来看,当今的中国法律似乎完全拒绝、抛弃了传统法律以及革命法律,走上了“全盘西化”的道路。但是,如果通过法律的实践历史来看,中国法律则明显是个混合体,其中有旧帝国传统的延续和演变,也有新革命传统的创新和延续,更有对西方法律所作出的选择性转释和改造。本书是作者以这25年研究清代以来法律史的一些基本认识,试图指出创建具有中国主体性和符合中国社会实际的法律的方向,试图初步勾勒出其可能的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