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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學的黃金時代
認識禪是相當困難的,推介本書是因為它有兩個好處。第一,作者先展示歷史事實,由達摩禪師來中國開始,一直寫到明代各禪師的經歷,讓讀者易於掌握和理解;第二,作者並非以說教或講道的形式來介紹禪,而是純粹描述十多位禪師的日常生活及與門徒的對話,淡淡地將禪牽引出來,藉此令讀者從中開悟禪道。作者透過講故事、講公案,以及講禪師生活的方式來介紹禪,讀者會較易悟出箇中道理。 -
法律哲学研究
本书庋集吴氏法学著述二十五篇,概分为三大部分。吴氏与霍姆斯大法官的部分通信和著名的《吴氏宪草》,作为附录,一并收刊,裨供研究吴公身世与心迹。通观全书,既有关于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精神的抽象阐释,亦有对于具体法制的比较观察,而平章人物、梳理思想谱系,更是作者的功力所在;或探研民事立法与宪政进路,或钩沉法意、叙说心曲,无不将人生与人心一并道来,使法意与法制交相释证,尽付于诗意文笔。由此,作者提供的不仅是一桩思想个案样本,同时,并记载了二十世纪汉语法学的曲折心史。 本书适合法学研究者和法科学生阅读,同时对于关心法学的其他学科人士亦有参考价值。 -
禅学的黄金时代
吴经熊(1899~1986),一名经雄,字德生,浙江鄞县人,现代中国在世界范围内享有盛誉的法学家。1920年毕业于上海东吴大学,次年赴美留学,1925年获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后历任法国巴黎大学、德国柏林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研究员及国内东吴法学院教授,一度任上海临时法院代院长。1939年当选美国学术院名誉院士,1946年任罗马教廷驻中国特命全权大使。1949年后,历任美国夏威夷大学、新泽文化学院、台湾中国文化学院教授及博士班主任,获美国波士顿大学哲学博士、台湾中华学术院院士。逝于台北。著有《法律哲学研究》《哲学与文化》《法学论文集》《法律之艺术》《孙中山先生其人格及其思想》《禅学的黄金时代》等。 吴怡,浙江青田人,生于1939年,师从吴经熊。台湾师范大学文学士,台湾中国文化学院哲学硕士、文学博士。曾任台湾中国文化学院哲学系主任、哲学研究所主任,美国加州法界佛教大学中国哲学系主任。著有《中国哲学史话》《弹与老庄》《哲学演讲录》《哲学的三大柱石》《逍遥的庄子》《禅道与箭术》《公案禅话》等书。 -
唐诗四季 唐诗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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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 East and W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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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东西方
《超越东西方》一书为吴经熊用英文撰写,于1951年在夏威夷完稿,在纽约初版,此后先后被译为法文、葡萄牙文、荷兰文、德文、韩文出版。这是他的自传体著作,书中以一种灵性自白的笔触描述了其人生经历、及其宗教皈依的心路历程。其思绪浪漫任运,题材涉猎广泛,文笔优美典雅,多有惊人之见和神来之笔,堪称中国现代基督宗教灵修文学之杰作。吴经熊以一种信仰的虔诚叙述了其对基督宗教的体验、见证,同时亦以一种比较的视域论及其对儒、佛、道三教和中国传统文化、以及中国精神之真谛精髓的体会、见解。在他看来,“中国人是按照儒家学说为人处世的,同时得到了道家去世思想的平衡,但在他们内在的生活里他们追随的却是佛教思想。”在此,儒家思想的本质乃论及伦理关系,道家思想关涉不可言喻、神秘莫测的终极实在,而佛教则以其“在片刻活出永恒”的禅悟来让人达到从此岸到彼岸、从缘起界到绝对界、从时间到永恒、从现象到实在的“过渡”。他认为,中国精神的最基本特征,“是抽象与具体、普遍与个别、最世俗与最脱俗、超越的理想主义与讲实际的实用主义的结合。”其实,吴经熊在这里已体悟到中华民族追求和谐的文化精神。可以说,儒家之道德哲学是以伦理学之途来追求众生的和谐,着眼于社会人生;道家之自然哲学是以生理学之途来追求自然的和谐,着眼于自然万物;而佛教之精神哲学则是以心理学之途来追求宇宙的和谐,着眼于内心反思。这些追求在中国文化中殊途同归,共构其追求和谐的文化精神。而吴经熊则引入了基督宗教信仰体系和西方文化精神传统的参照,旨在达到对东方、西方的超越。其以娴熟的西文来流畅阐述中国思想,本身更是体现出一种中西合璧、天衣无缝的和谐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