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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为什么难
《法院执行为什么难:转型国家中的政府、市场与法院》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对中国部分法院执行数据的分析,说明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质量如何影响执行的效果,以及法院在改善执行效果方面存在的局限。中国法院执行效果不好,原因在于转型社会中国家的作用“过了头”或者不到位。国家的作用“过了头”,本应该通过市场机制处理的国有企业问题没有通过市场来处理,由此导致执行程序成为处理国有企业问题的渠道;国家的作用不到位,对破产制度的投入不足,由此造成执行程序成为处理破产问题的渠道。不管是哪一种情况,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质量都不好,由此造成执行效果不好。即便法院的努力能够提高执行效率,法院的努力也很难回收那些本来就很难回收的债权,很难改善本来就难以改善的执行效果。 -
受审判的监狱
《受审判的监狱》是批判现代监禁制度的经典著作,被称作“每个人的书架上都应该有一本”的书。通过对不同时期世界大部分地区监狱人口增长的解析,本书提炼出针对有期徒刑的正方和反方意见。托马斯?马蒂森教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权威的数据分析,回答了现代社会监禁人口越来越多的缘由。 第三版新增了作者后记。除此之外,托马斯?马蒂森教授结合当下时事,增加了对监狱控制的细节性描写:911恐怖袭击和伦敦地铁爆炸案等跨国恐怖事件,如何给监狱系统带来了巨大改变;发生在当下的各类恐怖袭击,又是如何改变了犯罪和惩罚的边界及增加了对自由和法律的危害。 -
送法下乡
新版序 一本10年前的著作重版,是好事,也是坏事。 对作者也许是好事,意味着北大出版社认为该书还有些商业或其他价值;而如果这个判断不错,那就意味着这本书对今天的中国读者也还有点价值。但这个价值是什么?是书写得好吗?而所谓“写得好”,又是什么意思? 校订之后,我发现,也许重版的主要价值在于,本书各章(有关方法的第十二章除外)集中关注和讨论的中国司法制度的所有问题,在不同程度上或以改变了的方式仍然存在;有的有所改善,有的则更尖锐了;并且不限于基层法院,甚至不限于中国的中西部或农村地区;当年研究问题的基本思路,以中国问题和经验为基础的分析和理论追求,至今或许仍然前沿,特别是面对概念法学和教义法学的泛滥;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本书中展现的对中国问题和中国学术的关注甚至变得更为急迫了。这本曾引发很多讨论和争议的书,因为不合时宜,才没过时,甚或更有针对性了。 对于一般所谓以学术安身立命的人,这好像是一个成功,一种安慰;但由于任何文本——包括文学文本——的意义从来是社会需求构成的,对一个希望以学术研究来参与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人来说,这其实是一个失败,一个悲剧。我渴望速朽。毕竞10年了,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包括10年来的司法改革,中国基层的司法还是有了不少变化。10年间我也曾写过其他一些文字,触及了这些变化和问题。①概括说来,大致有: 1.中国基层司法,特别是在农村,变得更为重要了。由于包括立法和司法自身在内的多种社会原因,目前中国处于社会矛盾的多发期和凸显期,人们诉诸司法解决纠纷更多了;人们对司法的期待高了,但失落感也更多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令纠纷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社会流动性的增加,人们交往的对象更多变化和更为多样,纠纷增加了;由于人际关系的变化,即使在农村,调解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也明显下降;即使农村的案件类型也变得不再那么简单了,特别是在东部沿海地区,纠纷中有了更多城市生活的因素;即使在偏远的农村,离婚案也更多由女性提出;因车辆、机器、电器引发的各种人身伤害已经完全改变了侵权纠纷的类型;涉诉上访的问题变得很突出。 -
伟大的篡权
司法审查毫无疑问是(美国)宪法学中至为重要的篇章。由于美国宪法中没有对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直到马歇尔大法官在联邦最高法院吹响号角,问题才得以浮现出来,从此,司法审查问题已成为美国历代宪法学人进行科研攻关的一个热点难题。 本书选题定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段时期,集中于司法审查权的有无,以比尔德《最高法院与宪法》的文章为线,辑文十篇。内容大致涉及三个主题:对制宪会议相关资料的挖掘和分析,来证明“宪法之父”们的本意是否要授权法院进行违宪审查;厘清宪制安排下法院与立法的关系;探究司法审查权有限性的理论根源,是权力分立,还是所谓的政治问题。 目 录 上海三联法学文库序 编译者前言 第一篇 最高法院与宪法(查尔斯·比尔德) 第二篇 司法政府(刘易斯·布丁) 第三篇 伟大的篡权(威廉·特里克特) 第四篇 法院和宪法的关系(威廉·梅格斯) 第五篇 美国宪法中的一些瑕疵(沃尔特·克拉克) 第六篇 最高法院和违宪的议会立法(爱德华·S. 考文) 第七篇 司法节制(莫里斯·芬克尔斯坦) 第八篇 政治问题(梅尔维尔·富勒·韦斯顿) 第九篇 有关司法节制的进一步说明(莫里斯·芬克尔斯坦) 第十篇 司法否决与政治民主(布莱恩·F. 穆尔) -
美国死刑悖论
《经济学家》2003年年度图书 本书将革新我们对美国死刑的理解。齐姆林问道:尽管死刑存在着难以调和的不公正性和实际错误的不可避免性,但为什么美国一直保留着死刑?这在发达民主国家中近乎绝无仅有。他给出的原创的、具有鼓动性的答案是:美国的义务警员传统。如同义务警员行为,死刑遭遇着主流社会团体的偏见以及犯罪业已确认的没有根据保证的臆测。阐明这一令人不适的比照为那些致力于终结这种美国人生活中不人道制度的人士提供了一种具有前景的途径。 富兰克林·齐姆林的新书对理解美国死刑现状以及预测其未来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其分析的核心部分,即其判断:斗争的根源处存在着一种“基本价值冲突”:支撑死刑实践的义务警员价值与正当程序价值遵循之间的冲突可以调和吗?这是一本以其个性化的生动风格所写就的具有鼓动性的原创著作,对捍卫和反对死刑的人来说,皆教益良多。 在其他五十余个民主发达国家已废除死刑之际,美国为何继续沿用死刑?为何死刑问题日趋严重?死刑问题的冲突如何解决呢? 富兰克林·齐姆林揭示出:围绕着死刑问题似乎不可消解的混乱折射出美国人价值观念中一种深层而久在的分裂。他预言:这种分裂将在不久的将来导致美国死刑的终结。一方面,死刑执行有违于美国至高的法律原则——公平与正当程序。这使得我们日渐脱离盟友,且实际上已经被欧洲国家视为野蛮的、极端的美国例外论的体现。另一方面,死刑代表了美国人对暴力社会司法的深层信仰,即:将刽子手视为地方控制的代理人和社区价值的捍卫者。齐姆林从私刑暴徒的角度揭示了“义务警员司法”(vigilante justice)的这一魅力中最令人困惑的表征。他指出:近年来,绝大部分的死刑执行恰恰发生在那些一百多年前私刑盛行的南方各州。齐姆林认为,正是这样一种文化遗存,形成了美国对死刑与众不同的诉求,同时又构成了废除美国死刑最为醒目的理由。 完美的研究、生动的文笔,《美国死刑悖论》为美国死刑问题长久以来的纷乱提供了一个崭新而清亮的视界。 -
中国审判制度史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总论——中国古代三法司的形成、确立与发展;秦代的审判制度;汉代的审判制度;晋代的审判制度;唐代的审判制度;宋代的审判制度;民国初期的法律与司法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