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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的黄昏
《意大利的黄昏》是英国作家D.H.劳伦斯的一部域外游记,也是其最知名的一部游记作品。 劳伦斯的一生虽然短暂,却和意大利结下了不解之缘。在他四海为家的人生中,总共有三段旅居意大利的经验:一战爆发前在加尔达湖区,一战结束后在西西里岛,以及晚年养病在佛罗伦萨。《意大利的黄昏》是劳伦斯的第一部域外游记,见证了他与意大利的初次相遇,也记录了作者在旅途和客居期间的种种见闻与感思。 ============================================= 《意大利的黄昏》是D.H.劳伦斯青年时期的游记作品,《不列颠百科全书》评论说:劳伦斯“的游记在描写风土人情方面非常出色,令人难忘。”本书的特色在于,它具有“画的描绘、诗的抒情、哲理的沉思。”记录了劳伦斯1912-1916年间从奥地利、德国、瑞士到意大利徒步旅行时的所见所闻。 青年时代,他刚刚踏上文学之路,与情人私奔到欧洲大陆。在这几个国家的城市和乡村从容自在地游历,面对异国的秀丽风光和风土人情,他产生了许多感想,他用带有诗意的散文风格或写景、或状物、或记事、或描摹人物、或悲天悯人地大发哲理性的议论,读者从中可以领略欧陆诸国当年的山川风貌和社会状况。尤其是作者对当年英国严重的工业污染与意大利虽然贫穷但拥有秀美山河和蓝天白云的情况进行了对比。 -
笔花钗影录(插图本)
《笔花钗影录》(又译《寻欢作乐》)是毛姆最重要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之一,堪与《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及《刀锋》比肩并列而毫无逊色,毛姆本人更坦承这是他本人最得意与最喜爱的一部小说。 这部小说首先是一部讽刺作品,一部“谤书”,它的嘲弄对象则是以书中的德律菲尔(影射哈代——虽然毛姆曾予以公开否认)和阿罗依•基尔(影射休•沃尔波尔)等为代表的当日英国文坛的种种窳风恶习,仿佛一部英国的《儒林外史》。《笔花钗影录》同时又是一曲赞歌,赞美的对象即德律菲尔的前妻、书中的女主角露西:这个风情万种的地母形象堪称毛姆笔下最迷人的女性角色,这个形象几十年来一直魂牵梦绕在作者的胸臆之中,久思将其写入自己的作品而苦于不得机会,直到《笔花钗影录》开笔,这个渴望已久的机会才终于水到渠成;毛姆本人也毫不隐讳地坦承这是他所创作的最动人的女性形象。 《笔花钗影录》是老一辈著名翻译家高健的代表译作,高健先生毕生致力于英语文学尤其是英语散文的研究和翻译,在英语小说中独喜爱和推崇毛姆的作品;高健先生是国内卓有成就的英美散文选家和翻译家,尤以翻译风格见长,其译作精致周到、隽美考究、纯净圆熟、自成一家,具有极高的欣赏价值。 -
黑色恶作剧
《黑色恶作剧》是二十世纪伟大的英国小说家伊夫林·沃的第三部小说,创作灵感部分来源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作者本人在黑非洲的游历。这个黑色幽默的故事发生在某个虚构的非洲独立君主国:登基伊始的年轻皇帝塞思雄心勃勃地试图在这个原始部落般的国度强行推行现代化与西化;与此同时,一个在英国上流社会受尽奚落的白日梦大王巴兹尔鬼使神差地来到了这片神奇的黑土地,被皇帝陛下一眼相中,当仁不让地当上了现代化部部长,成为了“进步”的旗手。这对时空错乱的堂吉诃德与桑丘就此上演了一出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剧。小说通篇充满了令人捧腹的情节与人物,既幽默戏谑又活灵活现。而另一方面,与幽默如影相随却是讽刺与悲剧,小说中的人物并没有被处理成卡通形象,身处一个蛮荒世界中却不需承担任何行为后果。命运是残酷的,作者的幽默丝毫没有掩饰这一点。于是读者在大笑之余不能不感到头皮隐隐发麻,而这也是这部《黑色恶作剧》的黑色幽默所在。同时,对于习惯性地为所有落后地区的风土人情涂上浪漫色彩的当今读者而言,这部作于二十世纪前半叶的作品不失为一剂极好的解药:蛮荒不等于淳朴,无知不等于天真。 -
王,后,杰克
这部小说的情节从根本说不是不熟悉的,事实上,我怀疑那两位值得尊重的作家,巴尔扎克和德莱塞,将会指责我严重模仿,但是,我发誓,当时我并没有读过他们那些荒谬的作品,甚至现在也不太知道他们在柏树底下说了些什么。毕竟,夏洛特•亨伯特的丈夫也不是那么清白的。 书名的问题。那三张人头牌,都是红心牌,我留下了,同时舍弃一个小对子。发给我的那两张新牌也许证明这场赌博是对的,因为在这场赌博游戏中,我总有象牙大拇指。势均力敌地、十分侥幸地、难分难解地穿过烟雾的刺痛,挤出一点优势。我只能希望我那些出色的打牌老搭子,全都是一手满堂红和一手顺子牌,希望他们认为我是在用大赌注吓退对手。 -
钟罩
《钟罩》是美国著名的当代女诗人、女作家,1982年普利策诗歌奖得主西尔维娅•普拉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也是她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被美国文学界视为当代文学经典。小说截取了作者本人短短一生中极富戏剧性的一幕:1953年夏,二十岁的普拉斯收获了写作生涯的第一份殊荣,在某时尚杂志举办的全国小说竞赛中荣获大奖,但她刚刚享受完前往纽约的荣誉之旅,却旋即陷入了抑郁症与精神失常的漩涡,一度自杀未遂,在随后的短短一年中经历了从璀璨的领奖台到阴森的精神病院、从生到死再得以复生的惊涛骇浪。与许多用词如呓语的后现代小说完全相反,这样一部描写“疯狂”的作品文字却十分流畅诗意,简洁传神,毫无故弄玄虚之处,主人公看似“失常”的内心自白与人物观察甚至极富洞察力、黑色幽默与美感。正如某评论所言,在这部作品中“普拉斯用高超的技法将读者一步步引入主人公的精神崩溃之中,其情感的强度与热度使她的精神失常成为一种可以触摸、甚至是可以理解的真实——这样的阅读体验堪称电影级的。”两个要素成就了这样一部特殊的杰作:第一,普拉斯本人真实经历了这样一段魔鬼旅程并且最终恢复了心智,从未经历疯狂的常人和彻底的疯子都绝无可能描绘出这样非凡的情感;第二,普拉斯的确极具语言天赋,八岁写诗,十几岁时发表多首诗作。她的语言驾驭与塑造才能无疑是天才级的。 五十年代的美国被视为二战后的一个黄金时代,经济繁荣,社会安定,整个美国社会的生活方式与思想观念快速趋同,中产阶级迅速扩大。这是一个常人的乐园,但却是普拉斯这样的天才的地狱。常人看来理所当然的观念、信仰与追求对于天才只可能是乏味透顶的,庸俗的,愚蠢的;可迫于生计,她却又不得不努力在这样一个令她反感的世界中谋得一席之地,融入芸芸众生之中,尤其是对于普拉斯(也就是小说主人公)这样的寒门子弟来说。这样一个千人一面的世界对于普拉斯来说无疑是一个令她窒息的“钟罩”,因为她的敏锐洞察与完美主义的情感追求超出了大众的理解能力,在这样一个世界里只能一次次碰壁,犹如蝴蝶徒劳地撞向那只无形的玻璃罩。 -
美国精神病
B·E·埃利斯 1964年生,美国极具风格的小说家,美国文坛“小鬼帮”主将。21岁即凭处女作《比零还少》震惊美国文坛,《美国精神病》是其最重要的代表作,小说以及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均称为“邪典”经典。 《美国精神病》 26岁的帕特里克·贝特曼是华尔街的骄子,炙手可热的股票经纪人,英俊迷人,聪明睿智,可他同时又是个深陷心魔、无法自拔的精神变态。他的双重人格和两重身份最为生动地向我们展示了最灿烂的美国梦与最恐怖的美国梦魇的正面冲突…… “一部具有完美操控力的重要作品……小说家的功能就是为变动不居的文化别上瞬息万变的标签,埃利斯完成得极为卓越……一部极富创意、影响巨大的作品。” Fay Weldon, Washington Post “因其对于一个死命沉溺于乏味与冷漠的社会的狂暴残酷而又一针见血的刻画,它配得上以最高的标准进行评判。” John Walsh, Sunday Times “多年来第一部致力于深入开掘陀思妥耶夫斯基式主题的小说……埃利斯向老一辈作家明确展示出现在表盘上的指针已经指到了几点几分。” 诺曼·梅勒,《名利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