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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一册)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1册)(最新版)》内容简介:现代社会生活复杂,交易频繁,事必躬亲,殆不可能,因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常须他人辅助从事一定的工作,尤其自现代企业兴起以后,雇用他人从事企业活动,更属必要。然而,于此即产生了一个问题:若受雇人于执行职务之际,不法侵害他人法益时,应由何人负担赔偿责任?纯从理论言,损害的发生,既系基于受雇人的行为,则被害人只能对受雇人请求赔偿。但受雇人资力通常较为薄弱,向其请求,恐将有名无实。再者,雇用人因雇用他人扩张其活动,其责任范围亦应随之而扩大。基此理由,现代国家莫不规定雇用人就其受雇人,因执行职务所加于他人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雇用人就其受雇人因执行职务所加于他人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固为现代法律发展的共同趋势,但关于雇用人责任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规定殊不一致。就“民法”第188条规定与他国及地区立法例比较观察,其内容亦诸多不同之处,可谓别具风格。然异同何在,现行法的特色如何,立法政策是否妥当?实值注意。雇用人侵权责任,无论就理论与实务而言,在现代法律生活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借比较法上之分析,讨论诸此问题,并阐释“现行法”在解释适用上的疑义及困难,再以此为基础,说明在修改民法时,在立法政策上所应采取的原则。 -
民法总论
《民法总论》共分5章,其中有“民法导言”、“法律关系和权利”、“权利主体”、“法律行为”和“民法上的时间”。 -
不当得利
拙著不当得利初刊于1990年,曾于2000年撰一长序,综合论述其后判例及学说的变迁。兹再全面修订,纳入最近实务案例,补充新的文献,重新检视争议问题,强化说理论证,并增列附录资料,计增加篇幅200余页,虽力求周全,疏误难免,敬请读者不吝指正。 关于不当得利,现行民法设5个抽象概括的规定(第 179条至第183条), 自民法施行以来, “最高法院”所著判例多达72则,相关判决数以千计(请参阅“司法院” 网页司法资料检索), 累积甚为丰富宝贵的经验及智慧,使不当得利法成为活的法律(living Law)。本书旨在整理分析判例学说,建构我不当得利法的理论体系。原预定另撰一本不当得利案例法(Case Law on Unjust Enrichment),选择德国联邦法院相关判决,俾资对照,从事比较研究,期能更深刻洞察不当得利法的实际运作(Law in Action),认识不同的裁判风格及论证方法。此项工作的艰巨初非所料,拟暂搁置,而将汇编的不当得利法案例体系做为附录 (1),使其得与本书内容相互对照,让本书在某种程度兼具教科书与案例法的功能。此为方法论上新的尝试,希能结合理论与实务,有助于不当得利法的研究与发展。 -
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最新版)》是研习民法者的入门参考书,以私权利贯穿始终,开篇就转载了德国法学家耶林的名著《法律的斗争》,为全书定下了基调:即民法是保障私权利的基本法。接着从权利主体(自然人及法人)、权利客体(物)、权利变动(尤其是法律行为,既属重要,全书亦主要围绕之详加论述)及权利的行使等角度进行论述,力图把民法的权利本位、私法的价值理念与原理原则全方位地展现给读者。《民法总则(最新版)》的另一特色是用实例引导读者发掘问题、思考问题,并带着问题去探求私法上的解决途径。 -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修订版):拙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等书于一九九七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发行简体字版,承蒙读者爱护及指教,谨致诚挚谢意。兹再全面校正,调整学体,改版重印,期能更臻完善,俾便使用收藏,敬请惠赐教正,无任感荷。台湾民法系于一九二九年制定于中国大陆,以德国民法为蓝本,兼采瑞士及日本立法例,自一九四六年适用于台湾,迄今已超过半个世纪,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具有效率、稳定的私法秩序。拙著诸书旨在分析讨论民法典社会变迁,理论与实务的互动协力关系。其所致力者,系运用法学方法,就具体个案,从事较深刻的研究,阐释民法的解释适用,综合学说与判例,尝试以较严谨的论证及说理,建构民法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及指导原则。期望此次更新再版,能够使《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修订版)继续参与中国民法学的进步和发展。 -
德国民法总论
《德国民法总论》是德国民法学者迪特尔·梅迪库斯的一部关于德国民法典总论的专著,对德国民法典总则中的诸多问题,如法律行为、权利主体、权利客体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全书分为导论、私法的工具、法律行为、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五编,共七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