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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评注(修订第二版)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一起,构成“国际人权宪章”,是在世界范围内保障人权所遵行的准则,自生效以来已有超过160个国家批准或加入,对国际人权保护产生了深远、广泛的影响。我国已于1988年签署该公约,现正积极准备批准和实施。本书是在联合国长期担任专家的曼弗雷德·诺瓦克教授所著,根据历史背景、学术理论和人权事务委员会在过去三十多年的实践,对《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的内容逐条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评注,是迄今世界上最为重要、最具权威性的关于该公约的学术著作之一。 -
无政府状态与世界秩序
秩序往往都是与政府联系在一起,而本书提出了一种超越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争辩的研究方法,确证了国际社会是一个无政府社会的命题。作者通过极具说服力的辩论论证了无政府状态与世界秩序的关系。阅读本书,读者可以获得一种世界秩序与无政府状态相协调的新思维。 -
自然法与国际法(第一、二卷)
该书为德国学者普芬道夫最重要的著作《自然法与国际法》(八卷本)的第一、二卷的中译本。该书出版后获得巨大成功,其拉丁文原版被广为传阅,后来又被翻译为发文、英文和意大利文,并由此创建了一套独具特色的自然法与国际法理论体系,称为国际法领域的经典巨著。 -
战争与和平法
《战争与和平法》内容简介:法学,作为近代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在法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融入了从古代希腊、罗马至现代西方无数法学家的灵气和睿智。历史上的各个法学流派和法学家提出的各种学说,都包含有科学的、真理的内容,都是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将西方法学中的优秀成果翻译并引入国内,为建设现代中国的法学提供借鉴,是我们从事法学研究的一项重要工作。 -
战争与和平的权利
内容简介 本书追溯现代国际法理论形成的历史,从中世纪人文主义和经院哲学的传统,到格劳秀斯、普芬多夫、霍布斯、洛克、卢梭和康德等政治理论家,展现他们如何分析恐惧、国际惩罚、占领荒地等战争理由,以及自然状态下行为主体的道德限度。叙,述中注意点出每一理论思想的历史背景及其对殖民战争的实践影响,并通过现代政治理论中国家与个人的类比关系,揭示了一自由主义与帝国主义之间的复杂联系。 目录 前言 导言 第一章 人文主义 贞提利 先发制人的攻击 爱国主义相对论 人类的自然社会(一) 人类的自然社会(二) 对空地的占领 第二章 经院哲学 古代哲学 奥古斯丁 世界统治权 海洋法 自然奴隶 托马斯主义 第三章 格劳秀斯 简介 《论印度》:基础 《论印度》:实践意义 《战争与和平法》:社会性 《战争与和平法》:原住民族 第四章 霍布斯 塞尔登 对荒地的占领 霍布斯:简介 霍布斯:恐惧作为战争基础 霍布斯:最低限度的社会性 霍布斯:自然状态 第五章 普芬多夫 德国对格劳秀斯的批评 普芬多夫对霍布斯的批评 普芬多夫对格劳秀斯的批评之一:社会性 普芬多夫对格劳秀斯的批评之二:财产权 普芬多夫对格劳秀斯的批评之三:国际惩罚 第六章 从洛克到瓦泰勒 洛克对普芬多夫的批评 普芬多夫的评论者们 孟德斯鸠 沃尔夫 瓦泰勒 第七章 卢梭和康德 卢梭的霍布斯主义之一:社会性 卢梭的霍布斯主义之二:国家 卢梭的霍布斯主义之三:战争状态 康德的霍布斯主义之一:自然状态 康德的霍布斯主义之二:国家权利 康德的霍布斯主义之三:世界主义 结论 索引 -
简明国际法史
《简明国际法史》为国际法史方面的经典之作。在国际法学领域,占主导地位的一直是自然法学派的先验伦理方法以及后来随着条约法的增加而涌现的分析实证方法。历史主义的考察始终缺位。本书改变了长久以来忽视历史方法的国际法研究格局,突破了国际法研究专以自然法学说和条约约文为核心的范式,将宗教,政治、哲学等同炉共冶,不仅是一部国际法的发展史。也从不同侧面带出国际关系史、政治法律思想史和宗教史的内容,于专史之中写出通史的境界,故为后来学界所推崇。 《简明国际法史》书篇幅适中,文风洗练,不仅是法学专业尤其是国际法专业学生的基本读物,也适合国际关系学、国际政治学、外交学等领域的学生作为专业辅导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