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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与自然权利
第一编回顾了一个世纪以来的分析法理学,阐明所有描述性社会科学对理论家评价的依赖。自然法理论是对这类评价进行充分批判的基础。这部分还对当代对自然法的典型反对意见进行了评论,指出其存在严重的误解。 第二编在十个精心建构的章节中就这些方面展开叙述:基本的人类的善和实践理性的必要条件、共同体以及“共同的善”;正义;权利话语(rights-talk)的逻辑结构;人权的基础、具体要求和限度;权威以及由非权威人员和程序制定的权威性规则;法律、法治、实践理性原则中推导出法律;法律和道德义务之间的复杂关系;由非正义的法律产生的实践和理论问题。 最后一编对“自然法”、“自然神学”以及“启示(revelation)”——道德关怀和其他“终极问题”之间的关系提出了颇为有力的主张。 本书系对自然法学说的权威重述,同时,它也会在法律、道德以及政治哲学等方面的中心议题上为学生提供坚实的基础。 -
自然法论文集
本书为洛克早期重要作品,它们是洛克哲学思想的发萌地。虽然本书只是围绕着自然法这一个主题进行讨论,但是却构成了洛克后来的政治哲学的基础,而且涉及到了洛克经验主义知识论的一些基本问题。本书作为一部时代经典作品,具有较高的资料及收藏价值。 -
自然法传统
《自然法传统:一位哲学家的反思》是西蒙教授1958年冬在芝加哥大学“自然法课程”的讲授内容的修改稿。西蒙教授开篇即奠定了自己的理论基调:“虽屡遭攻击、屡受排斥,自然法理论却总能充满新生活力地回归。”他对自然法的辩护不是肤浅的意识形态的说教,而是谨慎的哲学分析。在书中,西蒙试图明晰一些自然法的主要哲学难点,包括:“自然”一词的前现代理解和现代理解的差异,特别是关于自然的终点问题;自由和必然的难题;自然法理论必须以神圣立法为前提的问题;理性和自然之间关系的问题。西蒙教授对自然法的理论前景抱持乐观态度,他认为自然法知识不是即刻给予的,但它却是进步的,因为人性有进步的潜能,而且要求进步。 -
圣托马斯·阿奎那与自然法传统
这是一部汇聚众多当代阿奎那自然法研究者最新成果的论文集,作者为美国阿奎那问题研究的著名学者和顶级专家。这些论文按照四个主题予以编排。第一个主题是自然法的哲学基础;第二个主题是神学语境下的自然法;第三个主题涉及非常流行的新自然法理论;第四个主题是法律与政治。这些论文力图在现代法律语境中复活阿奎那的自然法思想,多角度、深层次地将托马斯主义的经典命题与当代法哲学主题进行了对接,主题论文全面而又精到,相关回应亦十分精彩。 -
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
《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的作者海因里希·罗门的经历颇具传奇,而作者的经历也决定了这本书的独特性。罗门1938年逃出第三帝国到达美国,在来美国之前,罗门既不是学者,也不是大学教授,而是一位接受过民法与教会法训练的职业律师,在魏玛共和国瓦解和纳粹党崛起期间,投入其相当大的精力从事基督教社会活动。那两本让他在美国获得学术荣誉的著作,是他在德国,在从事法律与政治工作之余写作的;也因为那两本书,他被纳粹监禁。罗门的自然法理论由德国的政治现实所激发,旨在对一场政治和法律危机做出回应。每一代人都会找到研究自然法的新理由,在罗门和他的很多同代人看来,极权主义就是一个很好的理由。罗门从自然法传统的立场,揭示了一个事实:普通法与自然法有一种特殊的亲合关系,普通法始终在运用自然法。恰恰是普通法成了自然法的存身之所,并且只有普通法较为充分地做到了这一点。但我们最好还是把这部《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不看作一位学院中人的作品,而是一位德国法律人在面对“希特勒法学”的时候致力于理解实证法的道德与社会基础、并发挥哲学之智慧的一个努力。 目录 翻译说明 导论 英译者前言 上卷 自然法的观念史 第一章 希腊和罗马的遗产 第二章 经院哲学时代的自然法 第三章 转折点:雨果·格老秀斯 第四章 个人主义和唯理主义时代的自然法 第五章 与自然法渐行渐远 第六章 实证主义的胜利 第七章 自然法的再现 下卷 自然法的哲学和内容 第八章 实然与应然 第九章 智力与意志 第十章 科学的结构 第十一章 法律的性质 第十二章 道德与法律 第十三章 自然法的内容 第十四章 自然法和实证法 第十五章 结语 精选书目 一般性研究 古代 中世纪与经院时代 启蒙 英美 当代的辩论 译后记 -
自然法与道德哲学
十八世纪道德哲学中不少重要成分受自然法理论的影响非常大,自雨果•格老秀斯(Hugo Grotius)之后,新教主义内部发展出了这些自然法理论。一般认为,新教徒的自然法理学在自然权利与自然法之间留有一种张力,而且这种张力对后续的很多道德和政治思想特别重要。对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道德哲学来说,这种观点尤为恰当。在对十七世纪欧洲自然法背景做一个广泛的概观之后,本书论点由此主要集中在十八世纪苏格兰的道德思想上。 长期以来,有一种老生常谈的观点,认为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是依据社会和历史条件来理解人类的道德生活和道德制度的;事实上,这些思想家被看成是解释上的整体主义方法(holistic methods of explanation)和历史社会学这两方面的先行者。然而,与此同时,这些苏格兰人通常也被列入到自由主义奠基者的光荣名册中,而且这种个人主义的观察视角也许被那种传统历史哲学的倾向加强了,那种倾向专注于抽象主体认识论上和道德上的力量。在不到一代人的时间里,这种语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很多观察视角都丰富了我们对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理解,其中特别突出的有三种:一种着眼于实践的道德和道德化的政治;另一种着眼于自然法理学;还有一种着眼于科学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