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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自由主义
任何一个自由、理性、稳定和健全的现代国家都离不开做好两件事:选举和治理。 选举可以奠定政府和领导人的合法性基础。良好的治理除了可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降低执政成本,理顺官民关系,保证经济的发展之外,也是一个政府汲取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从超级大国美国到非洲的苏丹都为选举所困扰,也为治理伤脑筋。能相对解决好选举和治理问题的国家就会有相对的稳定与和谐;不能或者不愿意将真正的选举和有效的治理纳入执政机制的国家,很难有持续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迟早会碰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和无法克服的困难。 -
自由主义、宪政主义和民主
本书对美国的自由主义、宪政主义和民主理论的产生和实践进行了严谨的学术探讨,并针对冷战后的现实情况,对以上三种政治学理论在当前的发展进行了评述。 第一章 互利 无意的后果 自发的协作是另一现象的基础,该现象在社会互动中极端重要但在许多对制度的解释中没有被充分领会。这就是无意后果问题,它最先被苏格兰启蒙哲学家亚当·弗格森所认识到,他曾谈及“集团组织的确是人类行动的结果,但不是任何人类设计的实施”。你从事你所做的,我从事我所做的,诸如此类,伴随的结果是在我们面前出现从来没有人预想过的模式化行为,无论是在更大的自发性社会里还是在轮廓分明的机构里。 我们无意中导致的后果有时候是有益的,比如在起初的行车惯例里;有时候则不是,比如在许多破坏性规范里,就像种族主义规范甚至可被认为使种族主义者境况更糟。有人或许会把经济分析中许多有关重大利益的外部性问题描述为无意的后果。污染的外部性是其中之一,它无意中伴随各种有意的良性行为(比如开车、为建筑供暖等等)而产生。但是,弗格森的兴趣所在是行为性后果,就像在规范和制度中所代表的那样,并且“无意的后果”这一术语现在成为仅仅用于此种后果的巧妙术语。 引起弗格森兴趣的无意后果之所以令人感兴趣,是因为产生它们的行为据推断必然是自我实施的——因为我们自发地协调我们自己去沿着产生那些后果的途径行动。最终,协调我们的宪法或政府部分地通过设计、部分地通过无意的发展或增长来达到这一点。当无意后果使我们偏离某一制度的表面设计时,原因可能仅仅在于该设计不是自我实施的,并因此而不稳定。故而,该制度在达到一个自我实施的结构或者模式之前,是非常易变的。这样,就可以明确地说,在无可置疑的意义上,该制度起初被错误设计,因为它显然不符合人们的实际动机。但是,当然并不能因此认为,仅仅因为我们在它之上进行协作,所以我们陷入的任何无意后果都是好的。我们可能为某一目的设计一项制度,并随之发现它产生了不仅是无意的而且是不寻常的后果。例如,英格兰经济中的重商主义组织带来了抑制经济生产力的乖张后果。 -
法的中国性
1.宪政主义在中国的传入和表达的杰出著述。 2.探讨在近代中学与西学的激荡中,“法”如何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社会历史的变革和制度的创新,使法的中国实践得到了历史和语言双重维度的解释,对于当下尤其具有启发性。 3.一个中国的宪政主义者并不是一个不懂西方的人,在很多方面他们是有意识地拒斥了西方某些东西,因而一个中国的宪政言者首先是一个通晓“西方原理”的人,哪怕只是一种肤浅的方式。一个手持长矛杀死传教士的“义和团”乡民不是中国的知识者,仅仅是个勇莽的战士,而一个中国知识者则意味着他知晓中国需要什么,如果这被看作浅薄,那也是一种必要的浅薄。 本书主要是对近代以来中国政治法律中使用的核心基础性概念(比如民权、民主、宪法等)以及五四宪法、七五宪法、劳教制度、法家思想等的一种开放式研究,从跨语际实践及词源学的角度阐释和辨析了民权、民主、宪法、水、治、法等的起源及其流变,对中国传统的法家思想进行了现代阐释。 《法的中国性》旨在说明: 1.中国近代有关宪政的观念和表达与对西方的观看有关,与西方身在的那种“优越性”有关,或者说与西方“强”中国“弱”的事实以及中国对这个事实的体认有关。宪政的思想与语言被中国挪用,主要不是用以表达西方问题,而是中国问题,这是中国宪政思想之所以为“中国”的最直接的意思;同时,它也是喻指近代中国历史“非优越性”的一个政治性表征。西方的宪政是因为西方的“优越性”以及中国的“非优越性”这样一种中国式体认被中国接纳的。 2.中国无论怎样挪用西方,自始至终都有一个中国立场的存在,既包括对西方价值的取舍,也包括对自己古老智慧的化用。对西方宪政原理如何取舍,取决于中国对自身问题的体认以及体认的方式。而决定这种“体认方式”的,不是西方宪政原理,而是由中国自己的文化历史提供的智慧,以及对智慧的化用。当西方“宪政”剥脱了原有的语境被置于异域场景之后,其意义与价值必定会发生移转。这里要强调的不是这种移转本身,而是移转的意义:“移转”并非是中国对西方的“误读”,而是一种主体性的主动选择。 3.晚清、民国期间西学的引进之于中国的意义不能被无限的夸大,中国人有自己处理问题的方式,也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和吸纳别人的东西,但倾听和吸纳的方式是自己的;他们可以接受外部文化,但强加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