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循吏与明清时期司法实践

徐忠明

文学

法律史 法律 法学 徐忠明 上海三联法学文库 历史

2009年4月

上海三联书店

目录
自序 第一章 诉诸情感:明清中国司法的心态模式 一、情感:明清秩序的基础 二、申冤:民众的诉讼心态 三、哀矜:儒吏的裁判心态 第二章 循吏与明清中国的司法实践 一、引言:问题的由来 二、明清循吏的历史渊源:概念与例证 三、明清循吏的社会基础:制度与文化 四、明清循吏的调处息讼:仁爱与教化 五、明清循吏的刑事裁判:哀矜与宽宥 六、明清循吏的司法技艺:智谋与神判 七、余论:结语与引申 第三章 清代中国司法裁判的形式化与实质化 一、引言:问题由来 二、清代裁判的历史脉络 三、清代裁判的个案解读 四、余论:原因探究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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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明清时期的司法档案、讼师秘本、正史传记、公案文学、官箴书和回忆录这些基本史料不但构成司法裁判蕴含的情感、心态、意识和想像的一套话语,以及司法裁判的 “文化实践”的一种表达,而且也是建构和维护社会秩序(包括司法秩序)的重要方法。借鉴最近数十年来在欧美学术界逐步发展兴盛起来的新文化社会史关于“表达”(representation)的研究方法,通过对上述史料的解读,本书试图挖掘明清时期司法裁判的“表达与实践”的精神结构,并在此基础上概括与提升明清时期司法模式的类型特征。 本书分析了明清时期司法实践中展现出来的情感表达的文化意义,建构了其心态模式,并对司法文书的修辞策略和技巧进行了有新意的解读。 书中以清代“名幕良吏”汪辉祖的司法实践为个案,分析了其“情法兼顾”的司法风格,将其与传统中国儒家特别重视的“审美秩序”的理念联系起来考察,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清代司法实践具有“形式化与实质化”的双重特征。 ——霍存福,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徐忠明教授研究明清时期的司法实践与司法文化有年,已经出版了两本讨论此一课题的专著——《案例、故事与明清时期的司法文化》和《众声喧哗:明清法律文化的复调叙事》。 本稿乃是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所作的又一探讨,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相互连贯地探讨了传统中国司法实践的独特风格。 ——范忠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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