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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主
《论民主》是一部政治哲学著作,是从理论上系统阐明民主是什么,以及如何实现民主。全书包括民主的目的、民主的前提、民主的手段、民主的条件、为民主辩护和民主的前景等内容。本书作者卡尔•科恩是美国密执安大学哲学教授和《民族》周刊、《耶鲁评论》的定期撰稿人。 -
历史著作史(上卷全两册)
我馆历来重视译世界各国学术名著。从五十年代起,更致力于翻译出版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的古典学术著作,同时适当介绍当代具有定评的各派代表作品。我们确信只有用人类创造的全部知识财富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够建成现代社会主义社会。这些书籍所蕴藏的思想财富和学术价值为学人所熟知,毋需赘述。这些译本过去以单行本印行,难见系统,汇编为丛书,才能相得益彰,蔚为大观,既便于研读考,又利于文化积累。 -
四部丛刊初编
所谓“四部”,即按我国传统分类法,将所有的书分成经史子集四大门类,“丛刊”即今天通常所说的丛书。说得具体些,《四部丛刊》是一部集中各方面必读书、必备书的小型《四库全书》。 《四部丛刊》所选是“家喻户诵,如布帛菽粟,民不可一日缺者”,这说法在今天看不免有点过分,但它大量收入了古籍中的必读书、必备书,确实是事实。我国由于文化遗产丰富,同一种书,传本很多。在首先抓普及的前提下,《四部丛刊》尽可能选用当时所能找到的最好的本子。如脍炙人口的吴梅村的诗,《丛刊》所收便是较为少见的《梅村家藏稿》,比一般通行本名贵和可靠得多。 《四部丛刊》还收入了一批非常有用的工具书,其中最负盛名的是宋刻《太平御览》之书,解放后,北京中华书局为了满足学术界的迫切需要,将它单独约定缩印成四大本(原来分装成136册),这一上千年前问世的大型工具书,为今天科学研究所提供的宝贵资料实在太多,以致中华版虽一印再印,在书店里一直供不应求,这事实说明了《丛刊》中所收的工具书如何深受欢迎。 《四部丛刊》还发掘了一些从未面世的稿本。清代查继佐的《罪惟录》保存有大量明朝史料,由于作者的立场是反清的,所以一直没有刻本。其中也许特别有兴趣的是对徐光启的评价。在所有当时的徐光启传记中,《罪惟录》中的《徐光启传》是最翔实而公正的一篇(比《明史》中的好得多)。这部十分重要的史籍直到“它收入了《丛刊》才能与广大读者见面(这书后来又单独分别出了影印本和排印本)。《丛刊》中还有许多珍贵品种。 -
逻辑学(下卷)
黑格尔的《逻辑学》,通称“大逻辑”,以别于《哲学全书》中的第一部分“逻辑学”,即通称的“小逻辑”。《逻辑学》共分“有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编,前两编合称客观逻辑,分别出版于1812年和1813年,第三编称主观逻辑,出版于1816年。全书三编出版后,黑格尔又着手修订,仅完成了第一编“有论”部分。 -
笛卡尔哲学原理
本书是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生前唯一用自己的名字出版的著作,全书包括两篇著作,即《笛卡尔哲学原理》和《形而上学思想》。前者用几何学方法陈述笛卡尔的哲学思想,后者是论述形而上学问题(存在物、上帝、灵魂等等)的札记。 -
社会静力学
序 这部著作于1850年12月出版时,按其原来形式,名为《社会静力学:或,人类幸福基本条件的说明,及其中首要条件的详细论述》。经过了好几年——我想大约10年——这一版售罄,因为需求似乎不太大,没有理由重排新版,决定由美国进口一版——当时在美国,本书已用铅版印刷。在这一版售出后,第三版也是同样进口的。 这时我已摒弃由原来制定的第一原理引出的某些结论。此外,虽然我仍旧信奉这项第一原理,但作为提出它的根据之一也已被我放弃。因此在接连几版前面我都附加声明,表示某些原来宣布的理论需要修改;但我却没有做这些需要做的改动,因为如果做这些改动,我就不得不搁置更加重要的工作。终于,已经变得很明显的是,我的预先声明没有阻止别人对我后来的信仰产生误解;因此,10年前,在第三版书全部售完后,我决定不再用进口来满足仍然存在的需求。 可是,既然已经阐述的基本思想和许多推论仍然存留在我心里,我就一直想把它们用一种永久性的容易查找的形式保存下来;于是在1890年,我在暇时把这部著作通读了一遍,删去某些部分,压缩另一些部分,对全书进行了一次仔细的文字上的修订。其完全自成体系的部分现在被《伦理学原理:公正》一书的第四部分代替了;在这一部分里原来以不完善形式阐述的伦理学说,不再那么粗糙,而成为科学的有连贯性的了。但是《公正》一书既没有包括《社会静力学》一书内建设性部分之前的讨论,也没有包括在快结尾时指出政治上含义的一系列章节;而这两部分似乎都是值得保留的。 我也希望保留某些段落。它们包含了自1850年以来已经有很大发展的一些思想或思想的萌芽。这些段落具有一种传记—历史的重要性,因为它表明了思想发展的各个阶段。其中比较重要的见第27—28页、30—32页、117—118页、143—144页、173页、196—198页、235—236页、240—243页、257—260页。 这部著作的后一部分,多处引述了当时的重大事件和写作时还存在的机构;由于随后40年中社会的变化,它们已不那么切题,或者变得毫不相干了。但是似乎最好还是让它们照原样保留下来;这部分是因为虽然它们根据的资料已经改变,那些论证却仍然有效;部分是因为如果代之以别的例证,就需要我付出比目前我能付出的更多劳动;部分是因为即使把例证改为切合当今现实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很快又会变成陈旧的。 我最初想把这本书,或更确切地说,一本书的一部分,称为《社会静力学片断》,后来又想称为《社会静力学选编》。可是这两个书名所表示的似乎都是若干部分的集合体,远未反映它实际所包含的连贯性。另一方面,称之为节略本也会引起误解,因为这个词不能表明若干大的、结构上重要的部分已被删去。然而没有一个书名看来是恰如其分的;最后我判定还是《社会静力学,节略修订本》这个书名不恰当的程度最小。 1892年1月于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