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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节制的生活
从本质上说,西塞罗是一位思想家。他的政治思想,是结合罗马社会的历史和现实对希腊各派学说加以改造而成的。他在《论国家》和《论法律》两部著作中分别对国家学说和法律理论作了系统的阐述。他认为,国家不是人为的产物,而是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的,其根源在于人天生就有一种社会性,需要国家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以“共和国”的观念取代希腊人的城邦观念,认为国家是“人民的事业”,是“共同拥有法律和各项权利,希冀分享共同利益的为数众多的人们的集合体”。西塞罗认为,国家政体一般可以分为三种,即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但这三种单一的政体很容易蜕变成暴君制、寡头制、暴民制。惟有将这三种政体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取长补短,融合成一种混合的政体,才能制约、均衡和调和各方面的势力,保持社会的稳定。西塞罗认为罗马共和国就是这种理想的政体。在《论法律》中,西塞罗根据斯多葛派的观点,认为自然法,亦即正确的理性,是真正的法律,是衡量一切是非的标准;上帝是自然法的制定者、解释者和监护者;成文法必须符合自然法,否则就称不上是法律。在他看来,自然法、理性和上帝是统一的,公正、善和成文法则是它的体现。所有的人在这种神圣的自然法面前都是平等的,但不是财产的均等,而是理性的共有。此外,西塞罗对法律的性质和罗马人的公平精神也有透辟的论述。他曾在一篇演讲词中说:“民法有什么特殊性质?法律的性质是不在外来影响之下改变,不在强力压迫之下屈服,不在金钱诱惑之下有腐化。”西塞罗的上述思想对罗马法乃至后来的西方政治和法律都有很大影响。 -
西塞罗三论
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年)是古罗马最著名的演说家、政治家和散文家之一。在其三论——论老年、论友谊、论责任——中,他利用自己渊博的知识、雄辩的口才和华丽的笔触,对社会生活和人生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诸如人的道德责任、友谊、老年、死亡、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统治者的责任、外交事务中的道德原则等,作了透彻的分析和系统的阐述。“三论”被视为古典时代散文之杰作,至今仍为人们广为传诵。 -
论老年 论友谊 论责任
论老年·论友谊·论责任,ISBN:9787100040501,作者:(古罗马)西塞罗(Cicero,M.T.)著,徐奕春 译 -
论神性
西塞罗,西方古代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古罗马共和国末期一位颇有影响的政治家,实际参与了贵族共和派与独裁者的殊死斗争;他又是罗马史上最著名的演说家,其演说词结构严谨,文采斐然,逻辑性强,富有说服力,并且建立了所谓的“西塞罗文体”;他还是一位重要的哲学家和神学家,曾大力呼吁创建拉丁文化,建立罗马人自己的哲学和神学,是基神督教诞生以前最重要的拉丁理性神学家,为后世留下了一批重要的哲学和神学著作。西塞罗的著作与思想为我们研究希腊思想的拉丁化、拉丁思想的特征以及拉丁哲学和神学对基督教思想的影响,提供了一个不可多得的范例。 -
论演说家
论演说家:中意文对照,ISBN:9787562021292,作者:(古罗马)马尔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Marco Tullio Cicerone)著;王焕生译 -
沉思录III
《沉思录Ⅲ》是内容包括:论友谊、论善与责任、论利与责任、论老年。《沉思录》,古罗马唯一一位哲学家皇帝马可·奥勒留·安东尼所著,是一本写给自己的书,内容大部分是他在鞍马劳顿中写成的。它来自作者对身羁宫廷的自己和自己所处混乱世界的感受,追求一种冷静而达观的生活。《沉思录Ⅲ》是斯多葛学派的一个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