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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绅”这个词,指的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占有一定地位、发挥一定功能的一个阶层。这里所谓的“传统社会”是指临近公元前3世纪时封建制度解体之后,由中央集权一统天下的帝国时期。士绅阶层有其自身的发展历史,只有通过这一历史,我们才能了解其特征。
本书所讲的士绅阶层有时也被称为“士大夫”。实际上,虽然士绅阶层与士大夫群体紧密相连,但仍应把他们区分开来。出身于士绅家庭,并不能确保此人将来一定会成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文人或官员。在封建时代,情形便不大一样。封建时代的贵族和平民之间存在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士”和“大夫”虽然处于统治阶级等级体系的最底层,但他们仍属于统治阶级的一部分,并拥有真正的政治权力。但封建制度解体后,政权不再分散,而是集中在最高统治者一人手里。为了实施管理,最高统治者需要辅佐。这种辅佐是由官吏来提供的。因此,这里的官吏不再是统治者的家族成员或亲戚,而是他的雇佣,即仆人或者统治工具。
封建制度解体后发生了另一重要的变化,皇权成为强者、权力追逐者竞相争夺的目标。在封建制度下,政权分配给统治者的亲戚和家属,出生在贵族家庭之外的人是平民,他们永远没有机会登上王位,没有机会触摸君王的神圣用具,甚至连看的机会也没有。平民要想成为皇室的成员就像女人要变成男人一样不大可能。但是,封建制度解体后,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皇帝。这样,政治权力就成为大家争夺的目标。历史学家司马迁描述过这样一个故事: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时的项羽在观看皇家列队时对他的朋友说:“彼可取而代之。”从那以后,争夺政治权力的斗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政治权力在人们的眼里已成为竞相猎取的宝贝,要做大买卖的就干这个。
不幸的是,中国封建制度里解放出来的政权,固然不再专属一姓、万世一系了,但是到现在还没有找出一个夺取政权的和平方式。我们一说起夺取政权,就忘不了“揭竿而起”的内战手段。武力争夺的方式下,政权变成了“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夺宝对象。夺来夺去,以暴易暴,总是极少数人统治着其他的人民,专制的皇权并没有在政权的传承和接替中发生任何性质上的改变。我们不像英国——杀了一个皇帝,皇权减少了一些,民权抬了一些头;赶走一个皇帝,皇权又减少了一些,民权再抬一些头;最后竟成了个挂名皇帝,取消了皇权——但是,在传统中国只有“取而代之”的故事,流的是人民的血,得到宝座的却是少数幸运的“流氓”,像下层农民出身的汉朝开国皇帝刘邦、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等一派人物就是。在官方修撰的史籍上,固然有着一脉相承的正统;可事实上,大小规模的内战和肆无忌惮的冒险者恐怕是经常的现象,史不绝书,不断挑战着统治者的权威。
以武力争夺政权是危险的事。成固然可以称王,败则只有一死;非但一死,而且还会灭族。当他向当政的皇帝提出挑战时,他就成为寇匪或反贼,军队会冲他而来。况且,通过暴力得来的政权可能也会因暴力而丧失。历史上曾有过两次,依照传统,皇帝试图把政权让给他认为是更好的统治者的人。但是那些人并不想得到政权,他们宁可远离而不愿肩负责任。我们无从得知这两位皇帝让出政权的诚心有多大,也不清楚在何种程度上,这不过是一种姿态或是复杂的政治阴谋。但是有一个事实无法否认:中国有记载的历史中,没有一个皇帝主动退位让出皇权;曾经有过让位的例子,但那是出于被迫。常言道:马背上得天下,亦只于马背上失天下。
想当君王实际上是拿生命去冒险。王位继承人肯定要保住其继承权。作为皇帝应该仁慈,他可以赦免其他所有罪行,而唯独不能对谋反篡权罪手软。谋反是天底下最可怕的事。任何读过明朝初期历史的人都知道,书中描写的对谋反分子施加的酷刑仿佛是在地狱中发生的一样。我们在城隍庙里所见到的“十八层地狱”的形象,据说是写实的,是明史的标本。酷刑的威胁便是皇帝的保护伞。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在玩耍中大喊了一句:“我是皇帝!”祖母急忙阻止我说:“这是不能说的!”她并不是迷信,也非过于小心,而是意识到信口一句话会带来的实际的危险。至少依照传统来看,皇帝常会把那些据算命先生讲长大会做皇帝的孩子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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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国士绅》的最初版本是费孝通先生发表于《美国社会学学刊》的长篇论文,题为《农民与士绅:中国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的一种解释》,后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结合费先生的口述编撰出版了全本,成为英语世界研究中国乡村社会结构及其变迁难以忽视的参考文献。本书论述了传统社会中士绅与文人、乡村与城市的关系,对中国社会的整体结构与运作机制作出了深刻论断,体现了作者对中国社会所面临的危机以及转型时期可能的道路选择所作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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