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法律与政府

(法)巴斯夏

文学

经济学 巴斯夏 自由主义 经济 法律 政治、哲学、思想 社会学 政治学

2004-05

贵州人民出版社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看得见的与看不见的 第二章 法律 第三章 财产与法律 第四章 正义下博爱 第五章 国家 第六章 财产权与掠夺 第七章 贸易保护主义与共产主义 第八章 掠夺与法律 第九章 学位与社会主义 第十章 反对政治经济学教授的战争 第十一章 关于压制产业工会的讲话 第十二章 致民主人士 第十三章 贸易差额 第十四章 蜡烛制造商关于禁止太阳光线的陈情书 译者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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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即使是那些怀疑巴斯夏作为经济学家没有什么出众之处的人也会同意,他是一位天才的政评作家。约瑟夫·熊彼特曾经称他为"有史以来最出色的经济新闻记者。"为了介绍现在您手头这本收入了他写给普通公众的最成功的文集,我们倒是很乐意承认这一点。我们甚至可以同意熊彼特对巴斯夏的苛评,他说"他不是一位理论家",但这一点却也并不足以抹杀他的地位。在其非常短暂的写作生涯快要终结的时候,他确实曾经想为他的一般的概念提供一种理论上的论证,但他最终没有讨得专业圈内的欢心。如果一位针对公共事务仅仅撰写了五年评论,然后在绝症迅速地侵袭他的时候,在几个月时间内,为自己截然不同于既有学说的论点进行辩护,而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可能真的就已经是一个奇迹了。然而,人们可能会问,恐怕不会仅仅是他年仅49岁时就英年早逝才使他没有取得更大成就。但是,他那雄辩的著述当然证明,他对什么是重要的问题具有洞察力,也具有把握事物本质的天赋,而这按说是能够为他提供丰富的材料,从而对科学作出真正的贡献。 证明这一点的再好不过的例子,就是收入本书第一篇、他那著名的《政治经济学中什么是看得见的什么是看不见的》。从来没有人用这么一句简单的话就清楚地揭示了理性经济政策的关键难题所在,我还想加上一句,也为经济自由给出了决定性的论证。正是因为他把整套这种观念浓缩为这么几个单词,所以我才在上一段中称他为"天才"。他围绕这句话组成的一篇文章,就清楚地阐明了一整套自由至上主义的经济政策体系。这句话尽管只是头一篇文章的题目,实际上它是整本书的一个提纲挈领。巴斯夏在反驳他那个时代流行的谬见的时候,一遍又一遍地阐明了其含义。我后面将会提到,尽管他所驳斥的那些看法,今天只是穿上了一件更为复杂的外衣,但其实质自巴斯夏以来,并没有根本改变。不过,首先我想就他的核心观念的一般含义多说几句。 显而易见的是,如果我们仅仅根据经济政策措施的当下的和可以具体地预测得到的效应判断这些政策,那么,我们就不仅仅不可能实现某种可以维续的秩序,还将必然一步一步地丧失自由,从而阻止了比我们的措施所可能产生的后果更好的东西之出现。自由对于各不相同的个体充分地利用只有他们自己了解的具体环境和条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如果我们限制他们以自己乐意的任何方式服务于其他人的自由,我们从来不知道,我们已然阻止了什么样的有益的行动。而所有的干预行动,就正是这样的限制。当然,这些干预行动总是许诺要达到某些明确的目标。只有在完全阻止一些个体的某些不为人知的但却有益的行动的时候,政府的这类行动才能每次都达到其事先预见到的直接结果。其后果就是,如果这样的决策一个接一个,并且不受对作为一种普遍原则的自由的忠诚的约束,那么,我们必然会在几乎所有方面丧失自由。巴斯夏把选择的自由看作是一种道德原则,决不能出于权宜的考虑而牺牲自由,这是十分正确的,因为,假如只有在废止自由的具体损害能够被明确指认出来的时候才尊重自由,那么,自由的任何方面就都不是不能废止的了。 巴斯夏对他那个时代谬种流传的观点予以迎头痛击,今天,很少有人再像当时那样那么天真地使用那些论证,但我请读者不要自欺欺人,以为同样的谬论在当代经济学讨论中已经销声匿迹了:今天,那些观点只不过是以一种更为复杂的形态出现,因而也更难察觉。读者如果逐渐认识到以更简单的形态表现出来的这些大量谬误,那么,当他看到从那些看起来更为科学的论证中得出的同样的结论,至少就会更为小心。当代经济学的一大特征就是用那些最日新月异的证据来论证那些十足错误的见解,这些见解的魅力非常之大,因为从它们那里推论出来的定理太令人愉快或者是太方便了:支出是好事情,而储蓄是坏事情;浪费有益,节约会伤害广大群众,钱掌握在政府手里,要比掌握在民众手里更好一些;保证每个人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是政府的职责,等等等等。 在我们这个时代,所有这些想法仍在大行其道。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巴斯夏在驳斥这些看法的时候,有整个专业经济学家队伍都站在他一边来反对利益集团所使用的那些流行的俗见,而今天,同样的看法却是由某种极有势力的经济学派,用门外汉根本就不懂的、给人印象深刻的词汇提出来的。在这些谬论中是否有某一点,人们原本以为巴斯夏已经将其一劳永逸地驳倒了,恐怕再也难以见到其复活了?这一点还真成疑问。我不妨举一个例子。在巴斯夏非常著名的经济学寓言《蜡烛制造商抗议太阳竞争的陈情书》中讽刺说,应该禁止房子上安装窗户,因为蜡烛制造商的繁荣会给所有人带来好处,然而,法国一本颇为有名的经济学史教科书的最新版上却为这篇文章加了一条脚注:"必须注意到,按照凯恩斯关于不充分就业的假设,及乘数理论,严格地说,蜡烛制造商的说法是完全成立的。 有心的读者将会注意到,巴斯夏驳斥了那么多我们似曾相识的经济学万应药,不过,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重要危险他却似乎没有预料到。尽管他也批驳了他那个时代信用问题上的种种奇谈怪论,不过在他那个时代,由政府赤字造成直线上升的通货膨胀,却不是太大的危险。在他看来,支出的增加必然立刻导致要加捐增税。原因就在于,在他那个时代,所有的人,只要一生经历过一次大的通货膨胀,就再也不会容忍货币持续贬值这样的事再发生。因此,如果有读者看到巴斯夏觉得需要反驳的那些很简单的谬误之后有一种优越感,那他应该记住,就某些方面而言,一百年前的那些人其实比我们现在的人要明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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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 微笑165的评论
    上海每年现金盈余300多亿:每进1人政府赚很多钱 傅蔚冈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主要的研究涉及财产法、城市化与政府监管等多个领域。同时也担任一份专门研究政府监管的学术辑刊——— 《规制研究》的主编,《南方都市报》和《东方早报》的专栏作者。
  • 中国公知精神病总院工会的评论
    此报发此专家的惊天盖论也在意料之中【上海每年现金盈余300多亿:每进1人政府赚很多钱】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主要的研究涉及财产法、城市化与政府监管等多个领域。现在上海非本地户籍人口已经接近50%,劳动年龄人口当中或者说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当中已经有接近50 网页链接
  • 双十的评论
    傅蔚冈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主要的研究涉及财产法、城市化与政府监管等多个领域。同时...(腾讯网 上海每年现金盈余30... )
  • CHINATOWN-的评论
    写了《财产、法律与政府》的评论《醍醐灌顶之作》★★★★★ “继米塞斯后,再一次为如此流畅通俗的经济学家的文笔所折服。而相比米塞斯,巴斯夏的语言更多了一份辛辣的..” 网页链接
  • lovesuping的评论
    想看书,才发现巴斯夏的《财产、法律与政府》被丢在酒店床头了。
  • 这只猫的脸怎么这么大的评论
    #财产、法律与政府#法律唯一正当的目的乃是保护每个人的人身,财产和自由,而国家与政府仅仅只是保证达成此目的的公共警察力量。自由交换与财产权乃是人的自然的基本的权利。这是此书的基本观点。在左派和乌托邦主义辈出的法兰西,巴斯夏算是相对少见的保守主义者了。
  • 雀舌于立生的评论
    7月书单 严耕望:治史经验谈 许倬云:历史大脉络 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 周策纵:五四运动史 郑逸梅:艺林识趣 金克木:译匠天缘 黎泽济:文史消闲录及续编 汤志钧:章太炎年谱长编 周作人:知堂回想录 新京报:科举百年 高华:革命年代 巴斯夏:财产、法律与政府 童大焕:世纪大迁徙 (只是预算)
  • 校长聆息的评论
    在胡星斗主持第十五届财产保护公益论坛上,桑圣元提出民营企业家应讲政治,应建立与政府若即若离的新型官场关系;应按法律办事;应不涉黑及黄赌毒;应参加公益,加入商会,以集体发声有助于保护自己;应买商业保险,以免出事后生活都不保,连律师费都拿不出。 长江东一横街
  • 过眼烟云楼的评论
    “我的一位朋友曾经评论说,法律的目标就是使正义获得胜利…严格地说,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我们应该说:法律的目标是防止不正义占据支配地位。事实上,使法律得以存在的,不是正义,而是不正义。只有在不正义不存在之时,才能获得正义。”摘录来自: 弗雷德里克·巴斯夏. “财产、法律与政府.” iBooks
  • 黄酥酥to-da-moon的评论
    《财产、法律与政府》的译者后记,通透!